顾炎武没有直说明朝官吏贪腐成风是因为工资太低,但是言语之中的怨愤,仅从这十余个字里就彰显无遗。
那么,明朝百官俸禄到底有多薄?
明朝正一品官员月俸87石,从一品官员月俸72石;正二品官员月俸61石,从二品官员月俸48石;从三品官员月俸35石,从三品官员月俸26石…一级一级往下降,到了正九品、从九品官员,月俸只有5石上下。
直观的看,明朝每一品级的官员俸禄并不少。
按照明朝一石160斤来算,正一品官员每个月能够领到将近14000斤大米;即便是九品芝麻官,一个月也能领到800斤大米,足够吃喝度用。
然而,这里头有三个问题:
百官俸禄是明太祖朱元璋定下来的,有明一朝从未增减。明朝官员发放俸禄并非严格按照大米实物发放,而是根据年景:米价高的时候发放银子、银价高的时候发放大米、两者都高的时候发放布匹,并以此类推。百官所养豢养的师爷、府吏、家眷等人的支出,全都出自俸禄。朱元璋时期,百废待兴,一个衙门或许几个人就足够了。朱元璋定下的俸禄,完全可以应对当时的开支。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衙门会越来越臃肿庞大,官员的支出也会越来越多。
如此,朱元璋定下的工资,就越来越不够用。这样一来,百官难免会动一下心思。
这一漏洞,在朱元璋活着的时候就非常明显了。但是朱元璋是怎么解决的呢?颁布《禁官扰民令》:凡是贪污公款、叨扰百姓的官吏,统统处斩,并且让百姓参与揭发。一帮没知识的**一旦掌握主动权,后果…
不过,单是朝廷发放的粮食不够吃的话,百官节衣缩食还能勉强度日。
坑爹的是,朱元璋发放工资并不是实物发放呀!遇到不好的年景,一品大员的87石大米到手里时,或许就是3尺白绫了!更不用说一品以下的官员了。
有些胆小怕死的官员,不敢对老百姓下手,只好让家人从事一些副业,比如种田、养蚕、织布等等。有时候,副业都补贴不了家用时,甚至会走上违法的道理,比如题目所说的,把女儿给卖了。
官员宁肯卖女儿,也对百姓秋毫无犯(其实是怕死)!这样的官员,是不是百官之典范呢?
并不然,朱元璋得知此事之后,将该官员给处以宫刑。或许,朱元璋在想,反正你生女儿也是用来卖的,倒不如阉了你,看你以后怎么卖女儿。
朱元璋从来没有想过:百官为什么要卖女儿?
朱元璋死后,《禁官扰民令》逐渐成为一纸空文,到了明朝中期,百官贪腐之风愈演愈烈,乃至无官不贪的地步。
据说,明朝心学大家、军事家、圣人王阳明在打败宁王朱宸濠之后,将宁王的全部财产据为己有,并在老家余姚建立豪华宅邸。当时有种说法:
“吕府十三厅不及伯府一个厅。”
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夸张,可是,仅凭王阳明最高从二品的官级,一辈子(王阳明死时57岁)也盖不起占地48亩的深宅大院。
如今,很多人在提及明朝各种制度的时候,总不忘记将清朝拿出来做对比。清朝官俸又是怎样的呢?
清朝正一品月俸大米15石、工资30两,另有养廉银1200两;正九品月俸大米1.5石、工资2两、养廉银1200个铜子儿。(备注,清朝3两银子大约可以购买2石大米)
从绝对的数量上进行对比,明清二朝旗鼓相当,都够低的。
但是,清朝有养廉银,而且工资都是实物发放,并不存在“投机”行为。即便遇到不好的年景,官员也可以用银子去买粮食,而不是抱着三尺白绫望着房梁哭穷。
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清朝的官俸远高于明朝。
然而,明清这对儿难兄难弟到底有多惨呢?
看看西汉初年的情况吧。
前段时间逛了湖南省博,留意到了辛追(也就是马王堆那个女尸)家的收入。
辛追家的收入组成包括官俸、封地租税、皇帝赏赐、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项。刨去皇帝赏赐,辛追一家年收入多少呢?
官俸一年24万钱,封地租税一年14万钱,仅此两项,就相当于12000石粮食。(汉朝一石为明朝三分之一,辛追的年薪换算成明朝的重量,约为4000石)
辛追若是放在明清,也就是同姓王侯的级别。西汉的同姓王虽然待遇不薄,比起三公、丞相什么的,还是差了一大截。《史记》记载:
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西汉初年丞相家里有两个长史(秘书),长史的工资一年1000石;而丞相的工资一年有70万钱,远超辛追这类诸侯王。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明清的官吏也太穷了!
但是,尽管明清时期的官吏工资很低,比起广大穷苦老百姓,他们也算是高收入阶层,万不要对他们报以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