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219年,秦始皇巡行至山东,在泰山刻石曰:“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前215年,秦始皇巡行至河北,在碣石山刻石曰:“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被诸产”;前210年,秦始皇巡行至浙江,在会稽山刻石曰:“有子而嫁,倍(背)死不贞。防隔内外,男女洁诚”
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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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
要求夫妻和顺,婚内忠诚,男女各尽其责等等,这些理念,放在现在也不过时,两千多年以前的秦始皇,以及以他为代表的秦国人,就能有这么聪明。那么,该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的家庭呢?
家庭以婚姻为基础,这就要求,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不能只为了爱情而丧失头脑,对另一半的选择,必须慎重,所以秦国的法律当中明确规定,有五种女人不能娶,哪五种?
一:有五种女人不能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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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
这五种女人分别是:悍、妒、多舌、无子、病,说白了就是:太强悍的,心眼太小的,喜欢挑拨是非的,没有生育能力的以及多病的女人,都不能娶。
其中悍、妒、多舌、无子这四类女人不能娶,还可以理解,毕竟女人太过强悍,会对男权造成冲击;女人心眼太小,喜欢挑弄是非,都会让家庭鸡犬不宁;女人没有生育能力,家族血脉无法延续,在古代,我们不能提出过多要求。但这个病,就让人很是感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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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就要治病,治病就要花钱,放到现代,一般家庭都经不起这种折腾,更何况在物资资源十分匮乏的古代,因此,多病的女人不能娶,这究竟是绝情还是理智,已经很难说得清了。
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古人和今人其实是没多大区别的,我们理性的婚姻家庭观,能逃出这个窠臼吗?恐怕不能,秦国的法律就能有这么细致。
然而,如果不小心娶了会怎么办?秦国的法律中另有规定,鼓励你赶紧离婚,而且这个规定还非常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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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
二:法律如何鼓励离婚
在秦国,人们是可以合理合法的离婚的,二婚、三婚乃至多婚都不受歧视,男的女的都一样,前提条件是,必须走正当程序。
女人要求复杂一点,想要离婚,必须经过丈夫同意,然后才可以向官府报备,然而,女人主动离婚,丈夫同意的,能有几个,所以,当时女子“去夫亡”,也就是逃婚、私奔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此,秦律当中也有不少有趣的案例,如跟情人私奔的;私奔到异地,隐瞒婚姻状况,与他人结婚的等等,各种情况,非常详细。
那么,男子呢,想离婚怎么办?很简单,秦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五种不能要的女人,但凡占了一条,男子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出妻”,官府知道后,还会对女子施以“赀二甲” 的处罚,用经济手段,让女人以后小心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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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的法律就通过这种方式鼓励男子赶紧离婚,男子离婚就这么简单,当然,为了约束男子不负责任的乱换老婆,保持对女性起码的一点尊重,秦国的法律对男子也有一点要求,即:出妻必须罚当其罪,也就是说,女人确实犯了这一条,法律会鼓励男子赶紧离婚的,倘若男子胡说八道,给女子乱扣帽子,不好意思的很,男子就会受到惩罚,至于怎么惩罚?
小至谇(念“岁”,警告),大致城旦(服劳役),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了。
参考文献:《史记》、《剑桥秦汉史》、《睡虎地秦墓竹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