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洪秀全在建立太平天国后,就通过东王杨秀清在1854年5月发布一项史上最严的禁酒令,布告开明宗义地指出禁酒是“我主天王仰体天心,特降诏旨,谕令朝内军中人等一律不准饮酒”,“毋得涓滴沾唇”,若违反禁令,饮酒者要“遵旨斩首示众”,知情不举者也要“一体治罪”,检举揭发者则会获封当时最高荣誉职衔“恩赏丞相”。
喝酒要杀头的,但还是有顶风作案的人。因为大多数人,包括签发禁令的东王杨秀清也酒这个东西也没有像洪秀全一样讨厌,虽然他也不喝酒,所以杨秀清对一些“顶风作案”的偷饮者也都从轻发落,并没有斩首示众。天京事变中杨秀清死后,洪秀全亲自执政,他更把禁酒的重要性又提升到了更高的高度。洪秀全把酒列入了排名第四大的“生妖”名单中,在太平天国“妖”是个性质相当严重的词,“妖”就是敌人,必须消灭之。
从领导对禁酒的重视上看,太平天国的禁酒应该比以前更为严格,但实际效果却更不如前期杨秀清总理朝政时期。
前期尽管杨秀清本人对禁酒令就不以为然,对“饮酒者斩首不留”的禁令也在实际上偷换为“饮酒误事者严惩不贷”,但太平天国禁酒的效果是显著的,和其官方、军方有过接触的人不论对太平天国持何观感,大多很快能得出“长毛禁酒”的结论。
到了后期,洪秀全出台更严格的禁酒令,条款更细致、处罚更严厉,但禁酒效果却非常不好。
大家对“禁酒令”都采取阳奉阴为的态度,如富礼赐在《天京游记》里提到太平天国王爵们会餐时喝烧酒和洋酒,其中指名道姓的有洪秀全的堂弟干王洪仁(和他共饮)、扬王李明成(忠王李秀成胞弟,不但和外国人共饮,接受馈赠的洋酒,还意犹未尽地写信请求再买一瓶,这封信保存至今)、幼赞王蒙时雍(嘴上打官腔大谈禁酒令,私下却掏钱买了洋人兜售的杜松子酒)。不仅这些高官显贵从洋人那里弄来洋酒、葡萄酒,天京城里也出现了地下酿坊,酿制被私下称为“天酒”的土烧酒。
为何会出现“政令不出天王府”的情况,首先是洪秀全,严重脱离群众,他在定都天京后从来就不出宫门视察,人们只要不在他眼皮底下喝酒,就不会有事;二是,他对禁酒令的执行过程中,不一视同仁,比如他的堂弟、总理大臣,在禁酒令发出后就表示,没有酒就吃不下饭,洪秀全就恩准他可以喝酒。三是他的行政手段和组织能力确实也不能与东王杨秀清比,所以执行力就差了。到后来禁酒令虽然三令五申,但还是流为一页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