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是我国历史上的首位皇帝,他13岁时继承王位,39岁时称为皇帝,并且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击退匈奴,南征北战,修筑了我国的万里长城,可谓是千古一帝,他的功绩传承千世。
这样的一位千古英雄,在他统治期间,曾经对已婚女性颁布了一条特权,就是:“夫为寄豭,杀之无罪。”,这句话是有什么含义呢?
所谓“豭(jiā)”,就是“公猪”的意思,“寄豭”就是指放在别人家传种的公猪,后来就用来形容那些在别人家厮混的已婚男子。而秦始皇给已婚女性颁布的这条特权,就是如果丈夫在别人家厮混,妻子将他杀死也是没有罪的。
从这条特权可以看出,秦始皇尊重女子,在某种程度上也提高了古代女子的社会地位。其实我国的古代女子,地位并不是一直处在卑微的阶段,除了武则天成为我国的唯一一位女皇帝之外,商朝时期的女子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战绩,来赢得封地,妇好将军就是如此。
只不过儒家思想出现后,对女子的约束就更加明显。儒家思想要求内外有别,也就是说男主外,女主内,女子还要遵从道德,未出嫁时听从父亲,出嫁后听从丈夫,夫死后听从儿子,而且要会女红,仪态得体。
不过,秦朝遵循的是法家的思想,与儒家的思想大有不同。在秦朝时期,妻子处死出轨的丈夫不受惩罚之外,还有一条规定是如果丈夫对妻子有暴力的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当然,妻子对丈夫动手也是一样受到惩罚。
古时候,许多朝代不允许已婚女性再嫁,而且还要给寡妇立贞节牌坊,但是根据史料的记载,秦朝时期的女子再婚是不会受到处罚的,而且夫死之后,自由婚嫁。对于封建时期的古人来说,这条特权十分前卫,所以被后世停用,至今也没有恢复。
好在如今的社会提倡男女平等,女子不必依靠男子,她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但是,杀人是犯法的,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可以藐视生命,所以秦始皇给已婚女性的这条特权至今没有恢复,也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