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马在宋朝的地位
军马在宋代军事装备中居十分重要的地位,其支费数量在军费开支中占不小的比例。骑兵在当时战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北宋在军事学方面颇有造诣的曾公亮总结骑兵的十六条优点,高度评价骑兵在战争中的机动能力。军马除配备给骑兵外,运输、传递命令情报等也不能离开,故宋人说:“军事之先,莫如马政”,“驰逐应急取胜非马不能”。又说:“马者,兵之本。”“用兵不可以无马。”
战马在战争中如此重要,宋朝统治区却极少出产,相反,先后与宋朝对峙的辽夏金蒙(元)等朝,畜牧业都比较发达,战马来源充足。宋朝战马来源不足,配备常不足数。
仁宗嘉祐年中担任过群牧宋祁讲:“今天下马军,大率十人无一二人有马。”神宗于熙宁六年也曾讲:“今马军多不精,一营(三百至五百人)或只有数十匹马。”后来经过合并整顿,情况稍好。元丰八年十一月规定:“马军所阙马应给者,在京、府界、京东、京西、河东、陕西路无过七分,河北路无过六分。”
可知此时仍不能配备足额。哲宗绍圣三年,因“诸军阙马者多”,“乃诏提举陆师闵于岁额外市马三万匹”。南宋战马缺乏更甚于北宋,刘光世军五万二千余人,才有三千多匹战马。回四川驻兵十万,最多时有战马一万五千匹,这是南宋战马配备最好的部队,因为其驻地邻近盛产马匹之西蕃,有近水楼台的优越条件,然而至宁宗末年,竟减损到只剩五千匹了。
与之对照,其敌方战马配备较充足。据载,辽朝道宗大安二年(宋元祐元年)国有马总数一百万余匹,约为北宋最高数真宗时的二十余万匹的四倍。
按辽朝兵制,“每正军一名,马三匹”。金朝世宗大定二十八年(宋淳熙十五年)国有马总数四十七万匹,为北宋最高数二倍。又据载,蒙元进攻南宋之初,“有骑而无步卒,人二三骑,或六七骑”。·宋朝大臣甚至不无夸张地讲:“敌(蒙元)以马多为国,而人数各十匹或十五六匹,总而计之,或数千万匹。”
战马配备上的悬殊,造成战争中宋朝的被动,宋朝为扭转被动局面,在战马的养殖购买等方面付出了巨大的费用。
二、购买战马的花费
宋朝境内产马极少,战马主要依靠向境外购买,因此买马费用就是一项巨大的开支。
宋朝的战马主要向西蕃购买,包括以茶绢等进行贸易。南宋虞允文讲:“国家(北宋)盛时,陕西买马岁以四万匹为额。”这大约是宋朝买西马的最高额,北宋一般年度买西马大约一万至二万匹,南宋时则在万匹上下。
除西部买马外,宋朝还在广西向境外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买马。买广马始见于北宋神宗时期,南宋陕西买马受到限制,买广马数有所增加。至绍兴末年,岁买三千匹左右。南宋又曾向金、蒙元境内买马。据载,理宗宝庆四年“两淮制府贸易北马五千余,而他郡亦往往市马不辍”。
又有记载说,南宋曾到海外买马。在特殊情况下,宋朝几次境内民马,或买湖北等地土产马,然多不能供骑兵使用,而用于运输物资。
两宋时期马匹的价格是较高的,而且也随一般物价有上升趋势。太宗时大臣李觉奏,西马之价“匹不下二十千,往来资给赐予,复在数外”。这是讲纲马的情况。所谓纲马,是指宋朝委官于边境收买,然后约五十匹一纲,京师等处。另又有券马,乃由蕃马商自己牵送,沿途官府供应草料食宿。据载,咸平初,券马匹偿价“三十五千至八千凡二十三等”。“有乘者,自百一十千至六十千亦三等。”
哲宗时大臣陈次升奏,“其马及官格尺者,不下四五十缗”。南宋“马价贵”;“已过四五倍承平之时”。绍兴末年以后,买马连同转运之费每匹达数百缗。上述马价乃是以缗钱计,实际交易支付马价者却主要为茶、绢、银等。神宗以前,多用银绢,神宗以后多用茶。
元丰四年宋廷曾规定,“每马一匹,支茶一驼,如马价高,茶价少,即将以银、绸、绢及见钱贴支”。此后,博马之物“有锦有茶,又有绸绢,陕西则多用茶而少用锦,四川则多用锦而少用茶”。
例如崇宁三年,黎州博买:
“四岁至十三岁四尺四寸大马每匹用名山茶三百五十斤,每斤折价钱三十文;银六两,每两止折一贯二百五十文;绢六匹,每匹止折一贯二百文;絮六张,每张止折五十文;青布一匹,止折五百文”。
固合计每匹价额虽二十六贯,因上述折价与市价不符,实际价格乃是五十贯上下。南宋广西博马,多以银、盐折支。绍兴年中,马四尺二寸者“价银四十两,每高一寸增银十两,有至六七十两者”。又曾以“盐一箩计一百五斤算银五两,折与蕃蛮”。四川以茶博马,南宋时茶价跌贱,每匹马须用七驼茶才可博得,甚至有用十驼茶者。
除了买马本身支费外,官吏军兵、结好蕃族首领及长途转输也要耗费大量钱财。北宋券马要应付沿途驿料,纲马则有牵马官兵及马匹本身的花费。南宋川秦买西马,三衙派军兵押解,“再岁一往返,用精甲四千四百人,州县颇惮其费”。乾道年中一度改为水运,时人估算,“岁费约二百万缗”。
故史载:
“川秦之马,遵陆则崇冈复岭,盘回斗绝;舟行则峡江湍急,滩险恶。每纲运,公私经费十倍,而人马俱疲。上则耗国用,下则困州县。纲兵所经,甚于寇贼。”
马本身的价格,连同上述转输等费用,使得宋朝每买一匹马都要付出巨大代价。南宋隆兴年中大臣张浚讲:“朝廷每岁于川广收买战马计纲起发,每匹不下三四百千。”
乾道初年有大臣也讲,四川买马马价连同“说诱番羌于价外增支犒锦彩酒食之类”,“并部押一行官兵资赏口券,马一匹约铜钱三百贯文”。这就是说,宋朝买马除支用马本身的价钱外,还要支付与马价数量相等或超过马价的杂费。
每年宋朝用于买马的支费数额都是可观的。仁宗明道年中,范仲淹讲“沿边市马,岁几百万缗”,不知是否计入前述杂费。另据南宋初茶马司提举官赵开讲,自元丰年中置司榷蜀茶后,转运司每年应副五十二万,常平司应副二十余万缗给茶马司博马。
南宋初广西买马,“岁费黄金五,中金二百五十缢,锦四百端,绮四千匹,廉州盐二百万斤,而得马千五百匹”。四川博买西马,“三路漕司岁应副博马绸绢十万四千匹,成都、利路十一州产茶二千一百二十万斤”。这自然不包括买马、押运官兵等杂费。
若全面统计,南宋岁买马以一万匹计,匹马以前述费铜钱三百贯计,岁费总应为三百万贯。北宋买马匹数多价钱低,应与南宋岁费总额接近。
三、为何不养马?
宋朝用于战马养护和繁殖方面的支费也有相当数量。所谓养护主要讲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战马平日的饲养调护,而繁殖主要指宋廷企图增加境内自产马的数量以减少向境外买马的努力。二者原本性质是不同的,但实际上又是密不可分的。每年买来的马常常先送马监调养,已分配诸军的马,在无战事时,也要定期送监放收。病马也多送马监调治。北
宋的马监主要设于黄河两岸,最多时达三十六个,占地十万余顷。马监中有些同时又是繁殖马匹的孳生马监。马监的支费是颇大的。
首先,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这等于占用了财政上一笔潜在收入。这些土地熙宁以后大部分出租于民,元丰三年岁入一百一十六万贯,绍圣年中岁额一百七十万贯。这说明马监占用土地等于占用了百万贯以上的岁入。
其次,马监本身还要支用钱财,皇祐年中,“河北七监岁耗缗钱百万”。军队养马也要花费人力物力。
史载,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凡内外坊监及诸军马凡二十余万匹马,饲马兵校一万六千三十八人。每岁京城草六十六万六千围,麸料六万二千二百石,盐、油,药、糖九万五千余斤、石,让军不与焉”。
其中饲马兵校若俸禄每人岁支以四十贯计,则已岁总支六十五万贯以上。据神宗时枢密院、尚书省统计,官养一马岁费约二十七贯,以此计,真宗时有马二十万匹,岁总费五百四十万贯,神宗时马数减少,有十五万三千匹,岁总费仍在四百万贯以上。
官养马支费大,繁殖更为不易。宋廷曾努力繁殖官马,为此设立奖惩条例,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规定:“外监息马,一岁终以十分为率,死一分以上,勾当官罚一月俸,余等第决杖……凡生驹一匹,兵校而下赏绢一匹。”
然而宋代官马的繁殖是失败的,得马甚少而耗费巨大。据王安石估算,官监每繁殖马一匹,需耗资五百贯。这大大超过了向境外买马的支费。又神宗时官方统计:
“河南北十二监,起熙宁二年至五年,岁出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兵者二百六十匹,余仅足配邮传。而两监牧吏卒杂费及所占地租,为缗钱五十三万九千有奇,计所出马为钱三万六千四百余缗而已。”
由于官养殖战马耗资巨大,自真宗时即有大臣主张罢废官养殖马监,设法鼓励百姓养马,战争时临时调用。宰相王旦也认为:“少损马食,用资军储,亦当世之切务。”故自此以后,官马监逐渐削减。至宋神宗时,官马监更大部分被罢,将牧地出租于民,而大力推行保马、户马法。哲宗、徽宗,大体继承,又行给地牧马等法。
这些养马新法推行的主旨,在于把战马养殖的沉重负担转嫁于民。神宗时即有人指出:
“官养一马,岁为钱二十七千。行保马法,民养一马,才免折变、缘纳钱六千五百,折米而输其直为钱十四千四百,余皆出于民。”
这样,保马等法遭到了百姓的冷遇,战马更加依赖外购。南宋恢复设马监的制度,不再推行保马等法,但繁殖官马却仍不断受挫。南宋绍兴末年,为解决行在马料支费,曾清查江淮浙等路沙田芦场向其征税,总额达六十余万贯。又时“行在诸军马草,每年计三百六十万束,每束户部降本钱百文,下浙漕司于诸州收买”,合计岁支三十六万贯。西川置场氽买马料大麦二十五万余斛,也须岁支数十万贯,可知南宋战马养殖也耗资颇多。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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