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在年轻的时候,有点不务正业,为人也比较懒,整天在街上不干正事,混吃混喝的,还一天到晚的和一些不正经的人混在一起,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不良少年。还经常去别人家蹭饭,别人见了他都烦。后来,刘邦当了泗水亭长,接了一道任务,就是要送一些服役的人去咸阳,在路途中,碰到了秦始皇打猎的队伍,他看到了豪华的车饰,庞大威武的仪仗队,感叹道:“大丈夫当如此也!”说到这里。项羽也见过秦始皇的车队,也说了一句话:“彼必可取而代也”。
刚才我们说了,刘邦年轻的时候有些不务正业,好吃懒做,他特别爱吃狗肉。当时,沛县,也就是刘邦的老家,正好一家卖狗肉的饭店,刘邦去吃过几回,然后心里就一直惦记上了,那狗肉的味道在他脑海中是挥之不去。然后呢,刘邦当时又没啥钱,所以经常去吃的时候就会赖账,打个欠条,说下次一起结账,可是,从未见他付钱,久而久之,这家肉店的老板就被刘邦弄怕了,就对他说,你快把我家的的肉都吃完了,在这么下去,你不给钱,我家就得倒闭了。
刘邦平时虽然都不管这些,但是,这次也不知道怎么了,被这家店主这么一说,居然脸红了。这会儿,刘邦手里正拿着一个老鳖,就随口说,看见这个鳖没,这就是我专门拿来给你抵肉钱的。肉店老板正好也想捉弄一下刘邦,于是就把狗肉和老鳖放在一块儿炖了菜了,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刘邦却吃得越起劲了,吃完赞不绝口,他觉得味道十分鲜美,这道菜就这样被发明了,它就是沛公狗肉。
这道菜一直流传到今天,尤其在苏北地区非常的有名,而,那个肉店老板就是后来历史上很有名的樊哙。老鳖与狗肉同炖,鲜味倍增,后被人称为“犬鼋会”、“鼋汁狗肉”等。沛公狗肉因人而贵。淮南诗人为“沛公狗肉”题诗云:“沛公狗肉远名扬,多味烹来炖一香。最后辛劳归去后,玉盘琼盏醉心尝。”
历史其实是很有趣的,有时候,一个无心之举所带来的结果就可能会流传百世,就像刘邦年轻时付不起饭钱,拿此物抵债,却成为今天人人皆知的名菜!刘邦和樊哙整得这道菜,味道鲜美的同时又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历史上一些我们所熟知的一些人物发明美食的例子也是数见不鲜,比如说,还有苏轼的东坡肉、东坡肘子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