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时,琅琊海曲(今山东日照市)有位吕妇,她儿子吕育是县里游徼(巡警),因犯了小错,被县令杀掉。生活在王莽时代,她认为县令冤杀了自己的儿子,所以立誓一定要复仇。吕母家原来经营盐铁发家,家境富裕,资产数百万。
但是之后为了给儿子报仇就放弃了之前的盐铁生意,重新开始做起了酒的生意。有人过来买酒就会多送他们一点酒,看到比较贫困的人会送一些金银珠宝啥的,反正就这样送着送着,最后连自己的家业都被送出去了。
那些有过他恩惠的人都非常感激他,这个时候送礼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她就说:"我以前对你们好,并非想在你们身上图利,只是因为县令冤杀了我儿子,你们肯怜悯我吗?"那些少年听后,都决定帮她复仇。就这样集结了上千个人准备去帮她报仇,最后他们抓住了这个县令,并杀了他。
郑一嫂
郑一嫂(1775年—1844年),原名石香姑,广东新会籍疍家女,其家为海盗世家,从小习武。她是一朵“黑牡丹”——肤黑但天生丽质,少女时嫁给了南中国海著名的海盗郑一,生有两子。
郑一后来死后,郑一嫂就带着她老公的团队,迅速的发展自己的海盗事业,郑一嫂也是个厉害的角色,于是很快就称霸了东南海一带。势力大到东南亚附近国家都很害怕。他们有一个独特的癖好,他们专劫官船,引得当时的官府对他们都很不爽,曾发动过两次围剿想要消灭他们。但是没成功,最后被招安,郑一嫂成为一品诰命夫人。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郑一嫂积极抗战,为林则徐抗击英军出谋划策;1844年病逝于澳门,终年69岁。
寡妇清
这位女富豪是一个寡妇,名叫清,生活在秦始皇时代。在那个时代,如果一个男人经商的话,那是非常被人瞧不起的,所以那个时候的商人大部分都是一些女商人,卖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如糖、席、鞋、胭脂、珠宝等,奢侈和大宗的生活用品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某些女商人还因此发家致富。
这位寡妇被称作“丹砂王”,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以寥寥76个字记录了她的事迹。寡妇清的家族从事的是“丹穴”业,也就是采炼丹砂,因掌握了独特的开采和冶炼技术。当时还处在战国末期秦朝初期,所以非常乱,她就招呼了千名的保安来保家护院,十分气派。要知道在当时,秦朝对这种豪门都会抄家灭族。
当时的秦始皇对寡妇清却很好,还亲自接见了她,并且封她为贞妇。还专门修筑了一个“女怀清台”加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