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宋神宗即位后,想要大干一场,做出一番功绩,刚好当时的王安石提出的一些建议想法甚合他心,于是就有了后来的“王安石变法”,而司马光当时属于保守派。1048年的登州,有一位名叫阿云的少女,长相清秀端庄,本正在替母守孝,可被自己贪财的叔叔卖给了一个名叫韦大宝的好吃懒做之徒,让她嫁给他。阿云不情愿,就趁着夜色,悄悄溜进韦大宝家中,打算在他熟睡之际杀了他,可由于力气太小,砍了几刀,就只砍断了他一根手指,眼见韦大宝醒来,她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赶紧狼狈出逃,并到府衙投案自首。
登州的知府徐遵刚好是支持王安石的,他了解到阿云并不是一个心肠歹毒之人,不愿为难她,就将此事报给了上面。皇帝知道后,就问了众大臣意见,王安石认为根据新的律例,阿云还没有嫁给韦大宝,不是他的媳妇,算不得谋杀亲夫,并且她是自己认错自首的,应减轻惩罚,判监禁终身就可以了。
司马光站在他们的对立面,执意劝阻皇帝,希望判阿云死刑。但是宋神宗最后并没有听他的,而是采取了王安石的建议。这本是一件小事,可没想到司马光却耿耿于怀。神宗死后,宋哲宗继位,他是一个保守的人,于是司马光得到重用,被提拔为宰相。他高升后,立即重审了当年阿云的案件,将阿云判处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