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代,法律要讲究科学,也要依照社会道德。故而现如今不论是只有血缘关系还是只有法律关系的兄弟姐妹,只要是近亲,就不可以结婚。在清朝的时候,有一个普通的平民男子娶了自己的妹妹为妻,在当时不但没人说反而觉得是喜事。但其实这个妹妹与他没有一点血缘关系,放到我们现代就是只是在法律上是亲兄妹。
清朝一个叫李殿华的人,有一次他在大街上看到了一个小女婴。这个小女婴得了天花,这在医术落后的古代是很容易死人的传染病,普通人家也难以承担医疗费。对医术略知一二的李殿华将女婴带了回去,治好了他的天花。但是李殿华不知道小女婴的父母是谁,又不能对她弃之不顾,于是便将她抚养长大了。
小女孩渐渐长大了,也特别懂事,小小年纪的她总是为家里分担家务,对家人照顾的无微不至。李殿华在收养小女孩之前已经有了几个儿子,其中第四个儿子叫李文安,李文安和小女孩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这个李文安呢,从小就身体不大好,小女孩对他更是悉心照顾。两人是青梅竹马,长久下来也生了情意。于是在两个小孩长大之后,李文安娶了自己名义上的妹妹为妻。
李文安后来也考取了功名,做了官,两个人的生活很是幸福。李文安和自己的妹妹结婚后生了许多儿女,其中有一个叫李鸿章的。李鸿章这个名字在我们现代几乎家喻户晓,无人不知。李鸿章是晚清的重臣,更是代替清朝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人们及后世对他的评价都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