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496年新上任的一位知县,他的名字叫做顾璘,顾璘此人虽然很年轻,但是他却才华横溢名气很大,而且在史书记载中对其评价也颇高。顾璘为官这几年政绩一直非常卓越,而且惩治恶贼,深得民心,断案公正。在任职期间的顾璘也一直亲力亲为,不会放过一个恶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但是在他刚刚在广平县上任不久,就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案件。这天早晨,一个名叫欧阳大显的人与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并且声称他的妹妹被人杀害了。在欧阳大显的诉状中他是这样说的,他是被害人玄娘的哥哥,自己的妹妹嫁给方有文之后,婚后一直不幸福。
因为方有文和前妻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做方如锦,方如锦不喜欢自己的继母,所以经常对继母打骂,妹妹为了家庭和谐,也一直在忍耐,可是这一天,方如锦想要对自己的妹妹行不轨之事,妹妹顿觉颜面有失,活不下去了,所以便想举刀自杀。
但是这时她的丈夫方有才站了出来,想要阻止妹妹自尽。夫妻二人抢夺刀具期间便导致了方有文身死。而此时在一旁的方如锦看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去世了,为了毁灭证据,为了逃脱制裁,便举刀杀害了自己的继母。看完欧阳大显的诉状之后,顾璘还没来得及思考,此时门外又有一个人击鼓鸣冤,此人正是方如锦。
在方如锦的诉状中是这样说的,他的继母玄娘,为人十分的狠辣,父亲去世的当天,她正手持刀子对着父亲砍打砍杀,导致父亲身重多刀,当场毙命。身为儿子,我看到父亲被杀害了自然无法做到无动于衷,于是怒火中烧,举起砍刀一刀将继母玄娘毙命。如今我已做下了恶事,恳请县官大人将我治罪。
在这两份诉状当中,每一个人各执一词,于是顾璘便认定这件案子一定有蹊跷,所以便当即带着工作前往案发现场。到了案发当地的时候,顾璘竟然发现两个被害人早已经被掩埋了。欧阳大显和方如锦希望请求官府为其主持公道,但是却在案发当天,未第一时间的报案,反而将尸体掩埋,之后再来报官,想来这两个人心中都有鬼。
于是为了把这件案件查清楚,顾璘便要求陀作开棺验尸。溥佐发现这两位死者身上都有砍伤,尤其是方有文身重11刀,其中有一刀直接砍断了他的颈动脉,也导致了他当场毙命,而玄娘咽喉部中刀,而且是一刀毙命,杀害两个人的凶器为同一把刀,均为厨房的菜刀。
那么欧阳大显和方如锦到底谁说的是对的呢?为了查清此次案件,顾璘便走访了周围的邻居,因为两位死者在去世之前都身重刀伤,想来一定会拼命地喊叫,周围邻居也一定会听到声音。
经过多方走访之后,顾璘也大概梳理清楚了案件发生的来龙去脉。方有文是一个杂货铺的老板,他原本有妻子,妻子给他生下了两个儿子,只是其中一个儿子早逝,只剩下了独子方如锦。为了能够更好地照顾家庭和孩子,于是方有文才续弦娶了玄娘,但是婚后两个人并不幸福,因为性格差异。
方有文比较儒雅,性格内向,但是玄娘性格跋扈,玄娘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多次偷取方友文的钱财,救济娘家大哥欧阳大显,于是也让方有文十分的生气。这一天方有文又发现玄娘盗取家中钱财给欧阳大显,所以气愤不过,便找来族长评理。
按照明朝的法律规定,尽管是夫妻,但是妻子如果未经丈夫的同意拿走家中钱财的话,是会被判为偷盗之罪的,但是性格彪悍跋扈的玄娘又怎能够吃了这样的亏?所以几个人便撕打了起来,气愤不过的学娘从家中厨房拿出菜刀便冲方有文的身上砍了数刀,方有文因为失血过多,倒在了血泊中。
恰巧放学回家的方如锦看到了这一幕,此时族长便对方如锦说,你还看什么?你的父亲都已经被杀害了,快给你的父亲报仇。平日以来,方如锦原本就和继母有矛盾,如今更是亲眼看到继母把自己的父亲砍死了,气不打一处来,便拿着刀冲着一刀解决了继母的命,眼看着事情闹大了,此时族长也为了逃脱罪责,便要求方家人守口如瓶,而且将两个人草草掩埋。
自己的妹妹去世之后欧阳大显想要过来吊唁,看一看妹妹最后的样子,但是却遭到了族长的反对,而且也偷偷地给了欧阳大显钱,欧阳大显虽然拿了钱,可是他也知道这件事情一定有蹊跷,从此之后,欧阳大显一直在敲诈勒索方如锦。
但是没想到给了几次钱之后,方如锦就不再给了,于是在气愤不过的情况下,欧阳大显便决定当堂状告方如锦砍杀继母。玄娘一直偷盗家中的钱财给家中大哥,是因为她的大哥欧阳大显一直在为她抚养孩子,她的孩子已经八岁了。
结语:玄娘在成婚之前隐瞒了自己有婚史,而且有过一个孩子的经历,而欧阳大显家中困难,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孩子过得好一些,所以玄娘一直偷家中的钱给欧阳大写。案件审理到这里,顾璘已经心中有谱了,所以判决方如锦庭杖八十,当庭释放;族长庭杖八十,当庭释放;欧阳大显庭杖八十,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