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清朝为了解决贪污的问题,直接提出养廉银的说法。即使不进行任何贪污,不接受任何人的回扣。三年时间也能够获得十万两左右的白银。
要知道在养廉银没有出现之前,清朝的官员的日子可以说是非常的艰难。毕竟当时大部分的财政都是被八旗和汉人的军队吃掉了。最终能够实际发放到官员手中的俸禄是很少的。所以当时的一品大员也才180两白银的收入。当时一头驴的价格在三十两左右,一个仆人一个月的薪水是六两。而且清朝施行的年俸制度。也就是说,一品大员一年的俸禄才一百八十两。
由此可见当时你清朝的财政是多么的紧缺,正是因为这样的薪酬制度。其实在清朝前期的时候。刚刚经历了战争,物价比较低。一两银子的购买能力还是很强的。但是等到清朝中期的时候,由于外国的大量白银通过贸易涌入了清朝。一两银子的购买能力急速的下降,这就导致很多的官员别说办公需要花费银子,就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能负担起。
原本官员工资在整个清朝就没有实质性的增长过,在工资逐渐缩水的同时,清朝官员的权力又很大。这样的情况下,不贪污连基本的办公费用都不能维持。所以清朝中后期的时候,贪污成了朝廷官员的主流。
后来雍正发现了这个问题,发现官员的工资和物价水平相差太远了,同时官员的腐败问题已经相当的严重。于是在原本的工资不变的情况下。推出了养廉银,也就是一个官员的薪水除了俸禄之外,同时还有当地的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之间不等的钱作为养廉银。
因此养廉银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正是因为这样,当时不少的人都愿意到江浙一带任职。而很少有人愿意到西北地区任职的原因就在这里,
当时这个措施看起来是一个很好的措施,当时有一种说法,即使是一个清官,一点也不贪污。三年下来也能够得到十万两的白银。但是由于这个养廉银的比例并不固定,就给那些贪官很大的贪污空间。反而导致国家的财政损失特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