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索额图相比,明珠是晚起的一个势力集团。两人的性格、处世作风颇不相同。由于明珠礼贤士大夫,尤其是许多汉族官僚都集结在他的周围,这与康熙寻求汉官的支持的想法,是一致的。
但两人都一样贪婪成性,明珠“货贿山积”,“索额图巨富,通国莫及”。索额图罢相后,对明珠也敲了一个警钟,他暂时有所收敛。
然而,这种情况没能维持多久,明珠植党营私的情况便有加无减。康熙帝多次以朋党相戒饬,并戒谕学士不可依阿大学士,凡有所见,直陈勿隐。
二十年(1681年)三月二十三日,康熙对学士希福、噶尔图等曰:"学士亦公同理事之官,如有意见,亦应陈说,毋谓大学士等阅毕即缄默不言。"
“明党”崛起
康熙十九年到二十七年,是明珠政治生涯中的鼎盛时期,这一时期他广结党援,势力最盛,在内阁与勒德洪、余国柱、李之芳等沆澶一气,各部院则有科尔坤、佛伦、熊一潇、王日藻、色楞格、薛柱斗等心腹。
先后入值南书房的汉官徐乾学、高士奇、王鸿绪等人也投其门下。一时间,"中朝士大夫,非阴自托,各有主张,宦不得遂"。
在明珠的党羽中,佛伦、余国柱为其骨干。佛伦是满洲正白旗人,姓舒穆禄氏,曾为明珠的下属。
十八年擢内阁学士,后任刑部侍郎、左都御史和工、刑、户三部尚书。余国柱乃湖北大冶人,有经济才,平三藩期间,以疏言筹饷称上旨。明珠后援为己用。
二十年,擢左副都御史,"当明珠用事,国柱务罔利以迎合之"。授武英殿大学士后,"益与明珠结,一时称为'余秦桧'"。
科尔坤曾任左都御史等职。自二十三年,科尔坤、余国柱并为满、汉户部尚书,至二十六年二月,余国柱升任大学士,科尔坤于同年九月改任吏部尚书,户部有近三年时间在明珠控制下。
对明珠将内阁人员提升过快以结党买恩,康熙也予以充分注意。
二十四年(1685年)十二月十八日,尚书伊桑阿奏曰:"宗人府主事员缺,臣等会同该衙门简选内阁中书塞德礼拟正,牛钮拟陪,将人带来引见。"
康熙谕曰:"此系谁先拟出,衙门各别,如何知其好处?"伊桑阿奏曰:"此系旗分缺,臣等会同访问选出。"
康熙曰:"何独内阁之人即善?"伊桑阿等奏曰:“圣谕极当,若果如是,众心亦服。臣等谨记遵行。”吏部同年发生的明珠党包庇山西巡抚穆尔赛加征火耗案更可见其权势一斑。
二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康熙以御史钱珏条奏山西火耗甚重,对大学士明珠曰:“朕任用满洲以为必有裨益,观此则不肖者仍为不肖,并无裨益。”
八月,康熙又曰:“穆尔赛品行最贪,山西布政使、按察使声名亦不佳。此等不可不惩治一二人。"命内阁、九卿"从公会议",将穆尔赛居官如何奏明"。
九月初四日,九卿等不议穆尔赛之罪,但议降三级调用。康熙帝察觉其中必有缘故。因有康熙过问,钱珏遂将穆尔赛居官之状一一指实弹奏,但又心有余悸地说:
“穆尔赛虽经臣指参,但彼势力最大,若审理时,不将穆尔赛离任,则所属人民必不敢将实际吐露。"请求将穆尔赛"离任审理"。
十日后,九卿议将穆尔赛等人押到京师严审。康熙追问科尔坤前次九卿倡议穆尔赛不生事者为何人,科尔坤称据左御史陈廷敬所言,康熙追问陈廷敬,陈奏并无此言,科尔坤又说是侍郎蒋弘道所言,经核实也为假。康熙大为不悦。
九月十九日,御史张志栋疏言九卿会议并不从公确论,惟瞻顾推诿,苟且了事,并举穆尔赛加征火耗案为例。
康熙帝借题发挥,指责:"九卿会议时,每有一二人倡说,则其他皆畏缩缄默,如此于国家事何益?"
在康熙的严厉戒饬下,大学士们都引咎自责。不久又发生了明珠党包庇蔡毓荣一案。先是,侍卫纳尔泰首告原云贵总督蔡毓荣于进兵云南时将应行入官之吴三桂家产人口侵没,恐被揭露,送银八百两给纳尔泰;其子蔡琳亦于京城送银一百两。
二十五年十二月事下吏、刑二部,拟将蔡毓荣、蔡琳革职拿问。是月初五日,康熙帝谕刑部尚书希佛等曰:详加审讯,务将情弊尽行发觉。
随即正黄旗人文定国又首告蔡毓荣隐匿吴三桂孙女、郭壮图之儿媳,霸占为妾;又受吴三桂党羽胡永宾重贿,将其释放。事下吏、户、刑三部一并察审。十八日,三部拟蔡毓荣立斩。
康熙对此严拟并不满意,一再追问刑部尚书希(禧)佛将蔡毓荣拟斩后“更如何?”“又更如何?"
当他得知曾到云南、并与蔡毓荣结交的萨海等人也参与蔡案审理后尤为气愤,责备不可令此辈审理;
且佛伦、希佛"皆蔡毓荣密友,岂可审讯此案?""且蔡毓荣最是营私之人,凡大臣无不结以贿赂"。
二十六年(1687年)二月,都察院议,原任刑部尚书希佛徇庇原任总督蔡毓荣,将各款裁减,拟以轻罪,情弊显然。希佛已经别事革职,应枷号两月,鞭一百,不准折赎。
户部尚书科尔坤将蔡毓荣止拟斩罪,不拟抄家。胡异猷、张鹏、赵之鼎、敦多礼不严加审讯,俱系徇庇,应各降二级调用。
敦多礼缘别事已经革去侍郎,应将佐领降二级调用。尚书李之芳等不严加审讯,各降一级留任,罚俸一年。员外郎顾仪等不欲严审,应降一级留任,罚俸一年。
喀尔图既经举首,应免罪。萨海、赛弼汉俟到日另行议奏。
康熙帝知道此事由明珠党把持,蔡毓荣从宽免斩,籍没家产,枷号三个月,鞭一百,并分家子发往黑龙江。
蔡毓荣案的主角蔡本人最后还是按康熙的旨意从轻发落,但审案官员却受到严厉处置,表明康熙的权威是不可动摇的。
然而,当明珠、余国柱势力极盛时,甚至连康熙也有"孰无党者"之叹!据说仅汤斌、德格勒、徐元梦三人无党,而三人的遭际也恰好说明了明珠党的势焰熏天。
明汤之争
汤斌乃清初理学名臣,曾为翰林院侍讲,颇为康熙赏识。他出任江宁巡抚即出自康熙之意。当时康熙倡举廉能,又以江宁事繁人众,命九卿会推巡抚之缺。
会推结果是翰林院学士孙在丰为正,浙江布政使石琳拟陪。康熙对这两个人选都不满意,认为"汤斌质朴耿直”,可堪其选。
在征得内阁学士意见后,又将汤斌与徐乾学、崔蔚林等比较后决定擢任其为江宁巡抚,并曰:“精通道学自古为难。朕闻汤斌曾与河南姓孙之人(指孙奇逢)相与讲明,如此尚于道学相近。且汤斌前典试浙江,操守甚善,着补授江宁巡抚。"
可知汤斌能受康熙赏识并非只是廉。当时汤斌为内阁学士,"在阁凡四月,遇事所当言,必正言不少隐,公事外未曾与执政交一语"。
康熙显然更看重汤斌的言行一致、不结交明珠等大学士这一可贵品格。“未曾与执政交一语”,是指汤斌不买明珠的账,因此也有人认为汤斌是被明珠排挤出去的。
但以贪黩著称的明珠党见富甲天下的江宁巡抚一职为一个清官所任,大为不满,寻机报复。汤斌刚接任时,前任布政使龚其旋以亏空库金为御史陆陇其参劾,龚通过余国柱向明珠行贿掩罪。
余国柱与汤斌为同年进士,两人初相友善,后余国柱以贪名,汤斌则敬而远之。余国柱向汤斌求情,汤斌却对龚按律治罪,明珠、余国柱便怀恨在心。
当时苏松逋赋颇多,"有司不满岁即读误去,以故皆不自爱,而私规近利,上官阴持其短,索赂益急",亏空也越来越多,许多官吏因此被抄家并限期弥补,否则重罚。
汤斌临陛辞时康熙嘱以“江苏为东南重地","钱粮历年不清",令其"留意"。汤斌到任后召州县官吏,斥其所为,自此江苏"吏治廓然大清"。
明珠有一个家仆,打着主人招牌四出敲勒,公卿畏主人权势,"所至,大府常郊迎"。家仆过江苏境,因知汤斌廉,不敢拜谒。
但江宁监司以下官,朝夕候其门。汤斌知此事后,派人召这位家仆,"以客礼请",家仆从骑数十至辕门,顾谓左右曰:"主人出迎何迟也?"
汤斌令打开大门传呼这个豪奴,家仆大惊窘迫,入至阶下,见汤斌南面坐,乃跪而听命。汤斌曰:“汝主与我同朝,闻汝来,故以酒食犒汝。”命门卒为主人以羞之。
明珠的家仆受辱后,即日离开江苏,"归诉之,谋致难于公"。明珠树党招权,又引前江宁巡抚余国柱、科尔坤为汉、满户部尚书,视江南财赋为贪赎渊薮。
康熙帝以江南赋重,欲有所豁免,余国柱等以部费为名,前后索要四十万银,布政司多次请示汤斌,不许。
明珠又派人索之,使者先后至,汤斌不为所动。大计之年,明珠党更不会放过发财的好机会。
江苏布政使、按察使大计之年赴京,因无银打点,以治装为名迁延不行,实则筹凑银两,汤斌得知后对其曰:“明日不行,且劾汝矣。不得已,遂空手入都。""而他部每郡县坐勒费至二三千金不止。"
因"外吏辇金明珠门者不绝,惟公属无一人往",遂大恨之。泰州民田为水淹,余国柱为巡抚时以涸出呈报,遂征赋如常,百姓为此苦累,向汤斌告状,汤斌遣官勘实。
但考虑到奏请豁除则有累余国柱,不奏请则民害无已,乃奏言前二年之水乍消乍长,抚臣未敢遽闻,今水更甚于前,乞并免前租。
康熙从其请,余国柱没有被牵涉。但百姓感念汤斌,并怨恨余国柱。余国柱不明底里,寻机加害。
不久,汤斌因奏销斗役口食报户部、余国柱奏称:"斗役口食,该抚明知不应支给,乃朦混奏请,宜敕吏部议。"
吏部以革职议上。其实,此事前二任巡抚皆请之,其中包括余国柱。余国柱知情后大惧,嘱吏部止议罚俸。
康熙得知余国柱等人倾害汤斌之事后大怒,曰:“尔等不欲世有清官耶!而尚议汤斌乃尔。”并前两抚免议。
由于汤斌刚直,不为明珠、余国柱之党所容。其离开江宁时,百姓遮塞衢道,汤斌深有感慨,说减江苏浮粮之事因权臣作梗不得施行,入京后当再请于皇上。又有“爱民有心,救民无术”语。
明珠、余国柱即奏之康熙,称汤斌市恩百姓,讽议时政。待汤斌内召后,明珠等报复升级,几置之于死地。
渐失信任
对康熙信用之人,明珠党轻则离间、排斥,重则倾害以死。侍读学士德格勒即几遭不测。当时康熙对李光地颇为信任,但李光地又依附索额图,并多次在康熙面前称誉德格勒。
明珠开始想拉德格勒入伙,乘后者扈驾巡行之机,"使人累千金为装",遭拒绝后即加报复。二十五年九月底,管翰林院事侍郎库勒纳参奏学士张英、侍读学士德格勒记注舛错。
大学士勒德洪请示康熙“此事如何完结?”康熙以"阅记注档册,非朕之事,尔等议奏"。十月初二日,明珠却大加发挥,以大学士公议的名义奏曰:"张英职司记注,不从实纪载,粉饰开写,殊属不合。应将张英、德格勒一并交与该部严加议处。张英等记注之事,交与该衙门改正。"
康熙命张英等交与吏部,其记注着改正。吏部旋议,翰林院掌院学士张英、侍读学士德格勒革职降级。
帝以“张英原无甚不好处,但全无一定主意,随东逐西而已",其在内廷年久,着从宽免革职;德格勒亦从宽免调用,俱各降五级留任。
德格勒虽赖康熙保全,没有被免宫,但灾祸接踵而至。德格勒侍讲时,一次言熊赐瓒学问不如徐元梦,康熙认为汉人学问好,熊赐瓒不会比满人徐元梦差,怀疑背后有动作。
明珠从旁煽惑,称德格勒、徐元梦互相标榜,暗示背后有后台。二十六年五月十一日,为查明真相,康熙帝召尚书陈廷敬、汤斌,侍郎徐乾学,少詹事耿介,侍读学士高士奇、德格勒,侍讲学士孟亮揆,侍讲徐元梦,谕德徐潮,中允徐嘉炎,编修熊赐瓒、励杜讷等至乾清宫内考试。
出首题“吴天与圣人皆有四府,其道何如?"次题"阅农五言排律十二韵"试之。“方属草,有旨诘二人(徐元梦、德格勒)。”
由于“有旨”斥问,徐心情紧张,未能完稿;德格勒则无心作文,忙于在“文后申辩”。其结果可想而知。
阅卷毕,康熙大加引伸,将德格勒、徐元梦、熊赐瓒三卷命汤斌朗诵一遍。复以三卷令陈廷敬等传阅,从公定一次第。
陈廷敬、汤斌、徐乾学等公拟熊赐瓒卷为最,徐元梦次之;德格勒卷不成诗文,难置等第之内。越二日,库勒纳题参德格勒不谨,帝以其“无甚大罪,着宽免这次”。
明珠却以德格勒“本系满洲,而假借道学之名,深可厌恶”,请交部严加议处。帝以其“乃微贱之人物,竟行妄奏”,姑从宽免。
康熙二十七年春,久旱不雨,因德格勒善《易经》,康熙命其用善草占卜,探询原因。德格勒占卜后说:"小人居鼎铉,故天屯其膏。决去之,即雨。”
康熙追问居鼎铉的小人,德格勒“以明珠对”,并曰:“阴乘阳,逼近九五,乃得时得位者。”康熙问:“如何去之?"
德格勒曰:"扬于王庭,自然明正典刑。"康熙表示"似不动声色,而隐然去之,岂不更好?"德格勒奏称快刀斩乱麻,"事急不可缓,似终从斩截也"。
明珠得知后,"危急之极"。二月初三日,明珠指使翰林院题参侍读学士德格勒奸诈诡谲,私抹记注档案。侍讲徐元梦与德格勒互相标榜,奸诡虚诞,妄自矜夸。
此二人应俱行革职,交与刑部严加议罪。康熙帝曰:"近来朕览太宗实录,凡所行虚伪诡诈,退居议论朝政者,乃国法所不容。
且记注起居关系重大,必详慎从实登载,勿致纤毫舛漏,方为不负职掌。德格勒奸诈怪僻,行止悖乱,以善卜惑众。
又将公同记注档案,任意私自删抹,大干法纪,着革了职,刑部严拿,从重究拟具奏。徐元梦奸诡虚诞,同恶相济,亦殊可恶,着革了职,刑部一并严加究拟具奏。"
当明珠借记注档事诛求德格勒等人时,灵台郎董汉臣条陈君臣阻隔、广开言路等数款直指明珠。
康熙二十六年春,玄烨下诏求直言朝政得失,董汉臣言十事,尤以阁臣专擅为戒,语侵明珠,明珠惧,欲囚服待罪,大学士王熙曰:“何必然?汉臣,小臣也,敢言国事,是直以妄言戮之耳。"
一位御史承明珠意,劾汉臣希富贵,且言汉臣不知书,必有代草者。余国柱时已为大学士,请命刑部究主使者。
康熙遣问九卿,汤斌独白汉臣无罪。内阁传旨,令九卿更议。国柱嘱汤斌曰:“幸勿违众。”汤斌曰:“汉臣应诏言事,何罪?大臣不言而小臣言之,反罪言者耶?"举手指心曰:"如此中何?"国柱恨次骨。
康熙很重视董汉臣的陈奏,亲自圈出几款令阁臣议奏。康熙帝见阁臣之议不敢违拗明珠之意,便曰:"董汉臣奏疏内有数条,人皆畏惧不敢言者,伊竟言之。”
据载:康熙已有罢免明珠之意,问汤斌曰:“古有因灾变罢免大臣者,合于理否?"汤斌奏曰:"臣等实忝所职。"
余国柱奏曰:"自古有云合乎理者,亦有云不合者。皇上宽仁同天地,如此询问,臣等实感愧交集矣。"
十七日,帝诣天坛致祭,"斋戒三日,不理事"。二十三日又谕:观部院事务稍简,今时值暑热,嗣后着间一日一面奏。
其非面奏之日,凡不系紧要事,径交内院。若九卿会推紧要事务,着仍于面奏日一并启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