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刺配江洲,在浔阳楼写下一句诗:“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宋江出身于地主家庭,他不安于现状,削尖脑袋向上爬。哪知道,饱狗总爱咬饿狗,大狗总爱欺小狗,宋江总是被高球之流往下踩。但他仍不死心,暂居水泊避难,等待时机,上能“尽忠报国”;下能“封妻荫子”。这就是宋江的“凌云志”。
在宋江眼里的“丈夫”,就是“忠孝两全”。用他自己的话说,“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为了实现“忠”,宋江篡夺梁山领导权以后,把晁盖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为了成全“忠”,自己喝了有毒的“御酒”,还怕死后李逵造反,甚至把李逵也毒死。
为了所谓的“忠”,他一方面打压起义军,一面对千方百计拉关系,走后门,甚至向他视为奸邪的高俅卑躬屈膝,乞求招安。更有甚者,他还亲自出马,溜进东京,要名妓李师师牵线,搞“枕头关系”,企图讨到皇帝的“赦书”。
反观黄巢,同唐王朝浴血奋战十余年,当唐朝以“广州节度使”的高官收买黄巢时,他仍坚持斗争,虽然最后失败了,但与宋江因投降而失败有本质区别。至此,我们不难看出,宋江无非是讥笑黄巢错过了招安投降的机会,讥讽他不懂得“造反为招安”的诀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