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代书法所面临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我们已经从上述诸方面获得一个大概的轮廓,有关书法发展过程中内部自身的逻辑原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加以检讨。
(一)相对于现有的书法立场而言,民初的书法观显然带有浓重的传统实用目的,这本来是自秦汉魏晋以来书法理解的正宗,到了清初,这种实用性格又被掺人了金石考据诸学的学究色彩--它的实用性并未有丝毫的削弱;而它作为书法艺术表现的认识萌芽,却被更广泛、更浓郁的学术研究立场所淹没。(二)沿袭着乾、嘉以来金石考据学派的传统,民初书法走的基本上也还是复古主义的老路。(三)深入到民初书法的艺术哲学观立场,我们看到的是又一种平淡与稳健。在绘画、戏剧、文学都在积极反思自身、希望改变其旧有的传统观念立场,从一个新的角度重新认识、重新注释的同时,书法却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反思的必要性。(四)遍观民初书法家自身的素质构成,我们也还是看到了一种“同步”现象。在面对书法这个共同的对象时,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反应:一种是传统型的,具体表现为士大夫式的雅玩态度,对书法抱着一种有距离的赏玩态度,将它作为一种手段;另一种是现代型的,具体表现为艺术家式的表诉态度,对书法抱着一种发白内心的表现立场,将它作为一个目的和归结。(五)从对艺术的思想方法来看,民初的书法篆刻家们完全缺乏真正的艺术理论应有折思辨性格,他们思考问题习惯于以“写字”为起点而不是“艺术创作”为起点。(六)只有一个方面是例外,让我们看到了令人振奋的一线希望。这就是在书法篆刻界开始出现了社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