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刘备借荆州的说法,他一直不还。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老赖”。孙权赔了夫人又折兵,他的好心却没有得到回报。他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受害者。但问题是,像孙权这样才华横溢的人,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呢?
所以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所谓“借荆州”是吴栋苦心编的剧本,为自己到处打鼓,把刘备推向不义的一方。在刘备看来,从头到尾都不存在借的问题。为什么要退?双方没有写借条,史书是各家写的。自然是合情合理,老太太说老太太是对的。那么我们可以当法官,看看原告孙权和被告刘备各自是怎么陈述理由的。
荆州当时有南阳、南郡、江夏、武陵、长沙、桂阳、零陵七郡。南阳基本在曹操手里,江夏基本被孙权占领。南郡共十七城,主要在江北,行政中心在江陵(今湖北荆州)。争论的焦点在三个情节上。首先是油口。这片土地很小。周瑜接到命令后,把江陵长江对岸的地方叫油江口给了刘备,刘备就住在这里,改名公安(今湖北公安)。
原告孙权:这是周瑜给你的地方,明明是借给你的。被告人刘备:不是贷款,因为我也参加了赤壁之战,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因为劳动得到了江南的一小块地。相当于我参与了投资,这个小地方值得分红。
第二个情节:荆州江南四郡。荆州有江南四郡,分别是武陵、长沙、桂阳、零陵。赤壁之战被刘备占领。原告孙权:你虽然击落了南方四郡,但前提是周瑜领兵,曹操为江陵而战。经过一场异常惨烈的战争,你阻止了曹骏的疯狂进攻,使你成功南下夺取了四郡。你没有配合周瑜,但你也趁机夺取了胜利果实。就算不是我借给你的,也不全是你的。相当于我投资了,但是钱是你赚的。如果我不投资,你一分钱也赚不到。
被告人刘备:这是我自己派兵击落的,与你无关。我为什么要借?况且天下是汉朝的,荆州不是你孙权的。相当于我自己投资赚的钱。第三块地:南郡长江以北的土地。周瑜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把它拍下来,后来都到了刘备手里。原告孙权:这块地肯定是我的。我现在给你了,当然借给你了。
被告人刘备:你自愿给我的。说我借的。你有借据吗?或者请拿出其他证据。这块土地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到了刘备手里,史书记载的很模糊。说明当时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给了刘备一个防守空。如果你不懂这些东西,没关系,简单算一笔账就好。
赤壁之战之前,刘备是个逃兵,相当于破产。孙权是主力,打败曹操,是主要投资人。事后孙、刘赚钱,获利最大的是荆州,但大部分都被刘备拿走了,孙权几乎一无所获,这极大地刺激了孙权。从此,刘备理亏。虽然他不肯承认是借的,但一直含糊其辞,承认会还,只是时间一拖再拖。
如果一个人真的没有借钱,他早就信心满满的背下来了。刘备显然不是这样的。但是这就给人们带来了一个问题,孙权为什么会做出“借荆州”这种傻乎乎、天真的事情?其实孙权根本不留,真的是迫不得已。曹操资本雄厚,可以两边同时开战。孙权东征曹操,已投入大部分资本。如果西线再和曹操打仗,资金链肯定会断。
于是,孙权把荆州的军队全部撤回,免费送给刘备,让刘备可以正面迎击曹骏,孙权也可以在西部长舒一口气。这就是当时孙权虽然吃了亏,却没有说话的原因。这也是刘备拒绝归还的原因,因为刘备也是义愤填膺。如果他没有镇守荆州,可能已经被曹操俘虏了。孙权还会天天嚷嚷着要曹操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