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有许多人十分努力想获得一份官职。因为官职的背后,代表一份稳定且待遇不错的职位。对于清朝人来说,这样的工作并不好找。不过,随着形势变化,清朝官员俸禄,在不同阶段,还有一些不同改变。
顺治年间,清朝入关后,按照官阶品级,让满汉文官享受同一待遇。清朝官阶有九品,每个品级待遇不同。到康熙年间,武将也参照文官,开始以官阶品级划分相应待遇。确切而言,清朝初年,朝廷给官员的待遇俸禄,并不算高。具体的待遇,可以看下面这张图。
这笔收入,对于一个普通百姓来说,满足温饱是没有问题。但是,对于一个而官员来说,他需要应对官场的人情往来,仆役轿夫,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靠着朝廷规定的俸禄,往往是很难度日的。所以,当时清朝又在正式俸禄外,多加一笔补贴官员的收入待遇。比如有“禄银”“心红纸张银”。
对于京官来说,还可以每个月领到公费和朝廷提供的免费伙食。公费是每个月发放的,最低一两,最高五两,按照官阶级别发放。而免费伙食则由朝廷直接拨款到部院衙门,由他们负责。
不过,即便加上这些收入,官员每年的工资依然不高。朝廷还常常因为国库不足,强令官员捐出自己的俸禄。官员俸禄不足,就非常容易带来腐败的结果。因为当他们无法维持基本生计的时候,除了少数官员,绝大部分官员都会掠夺百姓,侵夺公费。
所以,到雍正、乾隆年间开始,朝廷开始给官员增加俸禄。雍正年间,部分京官可以享受领取一笔“恩俸”。“恩俸”的数额跟俸禄相同。所以,这些京官可以领到双倍俸禄。不仅仅限于各部堂官,也就是尚书一级的官员。户部因为管理钱财,朝廷额外为他们发放“养廉银”。
养廉银的数额,可以达到正式规定俸禄的数十倍,乃至上百倍。至于地方官,则一律发放养廉银。因为地方官远离中枢,朝廷不易管辖。如果没有收入不足,更容易掠夺百姓。
跟正式俸禄不同,养廉银是按照具体职位发放的。比如说同样是总督,两江总督的养廉银会高于直隶总督。因为两江地区在全国最为富裕,当地官府可以收取更多火耗银来作为养廉银的开支。
到乾隆年间,京官中无论品级大小,都可领取恩俸,享受双倍俸禄待遇。至此,清朝官员每年的俸禄待遇,基本定型。
对于京官来说,恩俸的收入,虽然远远比不上养廉银的数额,但他们可以得到地方官每年孝敬的“炭敬”“冰敬”两笔收入。这两笔收入的数额,一般也可在他们正式收入的数十倍左右。
清朝时,很多官员退休后,基本都能攒一笔数额不低的银子。而且,清朝时又给予官员退休后的待遇。这个做法,既是为了拉拢人心,也是为了鼓励在任官员主动退休。因为现有官职有限,年老官员如果长期不退休,就会阻碍年轻官员的升迁。而且还可能因为年老官员精力有限,影响朝廷公务的正常进行。
清朝初年,官员的退休待遇,主要来自土地。当时清朝规定:“各官致仕者。督、抚、布、按、总兵。给园地三十六亩。道员、副将、参将。给园地二十四亩。府、州、县、游守等官。给园地十八亩。”但是,这个退休政策并没有维持太久,因为官员数量庞大,土地总是有限的。
所以,顺治十六年和顺治十八年,朝廷下了两道谕旨,开始把官员的退休俸禄,改为以银两支付为主,并给出退休后领取在任时全部俸禄,一半俸禄,没有资格领取俸禄三种待遇。
当时能在退休后领到全部俸禄的,基本是满蒙大臣,以及少部分得到世袭待遇的汉人大臣。其他人需要等到六十岁退休才能领到一半俸禄。如果没到六十岁提前退休的,就没有资格领取俸禄。
到了雍正开始,官员的退休待遇,主要以官阶品级和在任政绩作为考核。一般来说,在任官阶达到三品以上的官员,退休后都可以领取到全部俸禄。其余一般是一半俸禄。
不过,如果政绩不好,或者受到惩罚的官员,退休俸禄待遇也会降低。当然,这些退休俸禄的计算,仅是官员正式俸禄的那部分。也就是一品官每年180两的待遇,而不算养廉银和恩俸在内。
如果把养廉银、恩俸都算在内,对朝廷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担。清朝是,除了少数被皇帝留京的官员,大部分官员,都需要回到家乡养老。这个时候,靠着在任时攒下的积蓄,以及退休后的待遇,大部分官员都可以置房买地,安享地主富家翁的生活。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具体是什么意思?
清知府相当于现在什么官,十万雪花银又是多少钱呢?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对古代贪官的一种讥讽。
意思是:初做官的人一开始是想做清官的,但清了三年之后由于受了官场腐败的同化,实在熬不住了,便开始大捞起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里头毕竟有个“清”字。仅仅“清”了三年,也终归“清”过。只要有“清”,世界就有希望。若是贪风不止,愈演愈烈,到头来肯定会出现这样的事:一批衙门里十万雪花银的法定工资,能养出三万个赃知府!讽刺标榜廉洁的官员,实际上也在大肆榨取民脂民膏。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同知则为唯一的副市长。以前的清知府相当于现在一个独立市的市长(不包括县级市),相当于市局一级的行政单位。十万雪花银是比喻很多银子,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出现在宋朝,在明朝的话本中也有出现。句中的“清”,是“清廉”的“清”,不能理解为“清朝”的“清”。
此谚又作“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原特指知府的陋规收入甚多,后来泛指地方官或一般官员敛财贪赃。“清知府”即清廉的知府。此谚的原意是:即使是不贪赃枉法的清廉知府,一任三年下来,仅例所应有的各项陋规收入也有十万两银子的进项。如果是黑心贪黩的知府,那就不知要捞多少了。
但人们认识最早是在《儒林外史》中,《儒林外史》八:“王太守笑道:‘可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话,而今也不甚确了。”
古语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话的原意,不是说古代官员如何贪婪,而是讲古代官员捞钱的办法太多,即使是“清廉”的知府,三年下来也会有十万两银子的灰色收入。
清代官吏俸禄以岁俸为名,发给银两,自一品到九品至未入流,共分10个等级。一品最高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两,从九品及未入流只有31两。
知府一般为四品官,一年也就105两,三年也就315两,十万两雪花银,自然来源于灰色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