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大清国慈禧皇太后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太皇太后
图:慈禧太后出土时的景象
话说大家都知道袁世凯是个“窃国大盗”,就是这样一个“大坏蛋”,竟然要走邪路,搞三权分立。此危机时刻,慈禧老佛爷果断出手,下令“五不议”。这个不搞,那个不搞,一共五个不搞。慈禧与袁世凯就改革问题掰起了手腕。这就是100年前的清末改革。谁知,就是慈禧的这个“五不议”激化了矛盾,将大清彻底葬送。一代大清,GDP全球第一的大清灰飞烟灭。今天,本报刊发《南方周末》的文章,作者静斋。
“皇族内阁”打破了清朝开国以来延续已久的部院大臣满汉平分的潜规则,重要部门全被皇室和满人占据,对汉族官僚犹如当头一棒,他们想藉官制改革打破满族官员政治优势的期望彻底破灭。
袁世凯欲借拟定官制改革方案之机,限制君权,与庆亲王等公同筹议,以财政部改为度支部,交通部改为邮传部,罢设典礼院之议,保留礼部。行政裁判院、集贤院亦删去。可这个修订了的方案未获通过,慈禧太后既担心君权旁落,又担心改革过快引起政治动荡,便下“五不议”诏(军机处不议,八旗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翰林院不议,太监事不议),对官制改革的范围和内容进行限制。
宣统三年四月戊寅,诏改立责任内阁。颁内阁官制。授庆亲王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大学士那桐、徐世昌俱为协理大臣。以梁敦彦为外务大臣,善耆为民政大臣,载泽为度支大臣,唐景崇为学务大臣,荫昌为陆军大臣,载洵为海军大臣,绍昌为司法大臣,溥伦为农工商大臣,盛宣怀为邮传大臣,寿耆为理藩大臣。复命内阁总、协理大臣俱为国务大臣,内阁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均充宪政编查馆大臣,庆亲王奕劻仍管理外务部。置弼德院,以陆润庠为院长,荣庆副之。罢旧内阁、办理军机处及会议政务处。大学士、协办大学士仍序次於翰林院。裁内阁学士以下官。置军谘府,以贝勒载涛、毓朗俱为军谘大臣,命订府官制。(《清史稿》卷二十五,“宣统皇帝本纪”)
辛亥四月初十(1911年5月8日),清廷诏立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二人,下设十部,同日颁布新订《内阁官制》及《内阁办事暂行章程》,裁撤军机处等机构,至此,预备立宪之官制改革中最为艰难的中央官制改革,历时五年,告一段落。从技术上讲,行政各部的设置相当合理,已接近于日本的内阁官制,数月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除未设理藩部,所设九部与此完全相同(个别名称稍异)。
清朝官制,大多沿袭前朝,如三院、六部等;亦有入关后因时因事增设者,如“军机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等;个别职称,名虽不同,实则无异,仔细考察,实为中国自秦汉行帝制以来历朝官制之集大成者。历代官制,循循相因,两千年来,弊端丛生,简而言之,中央政府机构臃肿,部院设置不合理,职责权限不分明,地方行政层级较多,官员俸禄微薄,任其巧取豪夺,选拔体制陈旧,除科举“正途”,另有保举捐纳,名为“异途”,使大量不具才德的官绅子弟混入官场,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种种弊端,并非清朝所独有,但为时势所迫,却须清朝革故鼎新,承担改革失败的风险。
早在戊戌年间,官制改革就是维新派推行变法的主要议题。辛丑回銮,慈禧太后下诏实行新政,官制改革仍是新政的主要内容。官制改革分为中央官制改革和地方官制改革两部分,从1901到1905年,清廷一直在做探索性工作,前者较之后者,成果显著:1901年8月,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1903年,成立商部,为统筹全国财政,统一币制,设立财政处,为督练新军,统一兵制,设立练兵处;1905年设立巡警部,废除科举,兴办学堂,设立学部。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906年9月1日),清廷准出洋考察回国五大臣的立宪奏请,颁布《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官制改革成了预备立宪的突破口。
七月十六日(9月4日),编纂官制大臣在颐和园召开第一次会议,会后设立了编制馆,着手拟订官制改革方案。这次会议,上谕虽命载泽主持,但议程、议题、原则及主导思想,均为袁世凯控制,他欲借此机会,建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实行责任内阁,限制君权。
袁世凯所拟中央官制方案为:
一、撤销军机处,内阁设总理大臣一人,左右副大臣二人,各部尚书均为内阁政务大臣;
二、设十一部七院一府,各部、院之名称次第,首为外务部,依次为民政部(以巡警部改设,并将步军统领衙门所掌事务及户、礼、工三部所掌有关民政各事并入)、财政部(以户部财政处改设)、陆军部(以兵部练兵处及太仆寺裁并改设)、海军部(暂归陆军部办理)、法部(以刑部改)、学部、农工商部(以商部、工部归并设立)、交通部、理藩部(以理藩院改)、吏部;改政务处为资政院,改礼部为典礼院,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保留都察院,新设集贤院、审计院、行政裁判院及军谘府。
但当袁世凯所拟的新官制草案触犯到皇室的利益,如裁撤军机处、礼部、翰林院、宗人府等机构时,遇到了皇室宗亲和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对。后经庆亲王等公同筹议,以财政部改为度支部,交通部改为邮传部,罢设典礼院之议,保留礼部。行政裁判院、集贤院亦删去。可这个修订了的方案也未获通过,慈禧太后既担心君权旁落,又担心改革过快引起政治动荡,便下“五不议”诏(军机处不议,八旗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翰林院不议,太监事不议),对官制改革的范围和内容进行限制。面对重重阻力,袁世凯只得让步,另订方案。九月二十日(11月6日)上谕《裁定奕劻等核拟中央各衙门官制谕》,宣示官制:罢设内阁之议,保留军机处;各部名称与方案类似,次第有所不同,依次为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海军部、法部、大理院、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都察院等,资政院、审计院、军谘府。此十一部四院一府,已与袁世凯的方案相去甚远,但编制官制之事终于完成,酝酿已久的中央官制改革正式启动了。
面对官制改革,朝野各派政治势力各有盘算。五大臣的出洋考察报告和立宪奏议出自梁启超之手,他欲借此机会,在中央,确立君主立宪政体,速开国会,建立向国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在地方,设立省议会,推行地方自治,制约督抚权力;如达目的,立宪派则可名正言顺地登上政治舞台,成为“立宪与革命”论战的大赢家,因此,宣统元年、二年,他们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数次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主旨即在早开国会。
袁世凯虽支持君主立宪,但他对召开国会和地方自治不感兴趣,他想借官制改革削弱满人的政治特权,扩大汉族官僚在中央政府的权力,最终掌控内阁,限制君权。皇室宗亲和少年亲贵先借官制改革解除袁世凯的兵权,将北洋六镇收归陆军部,后又逐步侵削袁氏权力,直至罢官逐出京城。清廷一面严厉压制立宪派的国会请愿运动,一面加紧从汉族官僚手里攘夺权力,借官制改革之名把中央政府各要害部门控制在皇室和满人手里。
新内阁的13名阁员中,满族占9人,汉族仅占4人,而在满族中,皇族又占了多数,时论讥之为“皇族内阁”。诏书即下,举国哗然,汉族官僚,立宪党人,大失所望,群起攻之,乃至革命党人,亦同声谴责。“庆邸之蔑法尸位,贪庸误国,致为参政院所参劾,然参者自参,庆邸实行阴险手段,几解散资政院,今颁发新官制,庆邸居然新内阁总理大臣矣。不宁惟是,若海陆军为全国之军政,必以亲贵为之,未闻有汉人之贤者为之也。心有所私,贤者裹足,智者养晦,求国之不亡,不可得也。”(《克复学报》第二期,1911年8月)
“皇族内阁”打破了清朝开国以来延续已久的部院大臣满汉平分的潜规则,重要部门全被皇室和满人占据,对汉族官僚犹如当头一棒,他们想藉官制改革打破满族官员政治优势的期望彻底破灭。此事成了满汉决裂的导火线,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在铁路风潮中,同情川民,对抗朝廷,激成大乱,一发不可收拾。武昌首义后,江苏巡抚程德全、第九镇统制徐绍桢,广西巡抚沈秉堃、布政使王芝祥、提督陆荣廷,纷纷抛弃清廷,望风反正。
立宪派领袖张謇对清廷此举痛心疾首,他在自定年谱中写道:“辛亥年四月,政府以海陆军政权及各部主要均任亲贵,非祖制也。复不更事,举措乖张,全国为之解体。至沪,合汤寿潜、沈曾植、赵凤昌诸君公函监国切箴之。更引咸同间故事,当重用汉大臣之有学问阅历者。赵庆宽为醇邸旧人,适自沪回京,属其痛切密陈,勿以国为孤注。是时,举国骚然,朝野上下,不啻加离心力百倍,可惧也。”从此,立宪派对建立君主立宪制失去信心,转而同情革命党建立共和的主张,武昌起义后,各省谘议局议长、议员迅速与革命党结成同盟,策划独立,联手组织军政府,成了推翻帝制的重要政治力量。
慈禧太后:一个破坏制度的能手,一手葬送了大清王朝!
慈禧太后毒辣、她阴狠、自私、愚昧、贪鄙。
慈禧采取了一系列破坏制度的行为,比如捏造罪状诛杀肃顺等八大顾命大臣,制造“祺祥政变”;违反“祖宗旧制”,垂帘听政,堂而皇之地集权于后宫;宠幸宦官,纵权太监,骄奢淫逸,草菅人命------还有诸如“立光绪,是破坏宗法制度;修名园,是破坏财政制度;杀戊戌六君子,是破坏司法制度”,不计其数。
一、“安德海案”
慈禧太后以破坏制度的手段夺权成功后,她再破坏制度,使太监势力做大,以为爪牙。远在清朝初年,就立下家法,规定“寺人不过四品,凡内员非奉差遣,不许擅出皇城、不许干涉外事,不许交结外官,不许假名置产。其在外官员,亦不许与内官交结。如有察觉纠参、审实一并正法”。
但是,制度归制度,慈禧照样破坏,慈禧身边最宠信的太监安德海,倚仗慈禧娇宠,气焰嚣张,行为十分过分,在宫中上下,从王爷、军机大臣、嫔妃、公主,到小太监和宫女们,无不敬畏三分。有一次,慈禧派安德海出宫门采购一些东西,但是安德海在采购的途中,铺张声势,将自己以巡抚的名义出行。按当时清初制度,太监是不能出宫的,安德海严重违反了宫规,还假冒了圣旨,最后,恭亲王密令丁宝桢把安德海就地正法。
二、“庚辰午门案”
一八六O年,慈禧太后的势力更稳固了。这年八月。她叫太监李三顺带东西出宫,送给她妹妹。依照法例,太监不准走正门,只能走旁门,可是太监一定要走正门。还不听检查,结果跟守门的发生武打,太监跑回去,加油加酱,报告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来慈安太后,说我还没死他们就眼里没有我了,不杀守门的,我就不想活了。慈安太后害怕,就下令杀守门的,掌管司法的官说这可不行,守门的一来没犯法,二来根据祖制,守门就该这样不通融。慈安太后说:什么叫祖制?等我死了,我岂不也是你祖宗?坚持要杀人。司法首长(刑部尚书)潘祖荫说:既然交犯人到刑部,就得依法处理,依法处理就是无罪开释,如果太后要杀,太后可以另外自行去杀,不能叫司法官这样违法杀人。
慈安太后没办法,只好告诉了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来潘祖荫,大哭大闹、捶床大骂、骂潘祖荫没良心。后来同意打折扣,不杀,可是要当庭打守门的,要“廷杖”(当廷打屁股)。恭亲王说“廷杖”是明朝的虐政,我们清朝不能学。西太后说你事事跟我作对,你是谁啊?恭亲王说我是先皇第六个儿子,西太后说:我革你的职,恭亲王说革得了职位爵位,可是革不了先皇儿子的身份?慈禧太后气得要命。最后还是迁就她,再打折扣,把不该处罚的处罚了事。
上面所举的“安德海案”和“庚辰午门案”只是慈禧太后破坏制度的一二例子而已,还更惊人呢!以唐才常“自立军”失败后的“沈荩案”为例,要处死沈荩,可是因为慈禧太后生日快到了,不愿用行刑来破坏庆典,又不愿等到“秋决”,就干脆在监狱中把沈荩鞭打四小时,血肉横飞后,再予勒毙。这种杀人新招,又哪里有制度?
台湾历史学家李敖一针见血地指出:是慈禧太后这个女人造成了制度的破坏、国家的衰乱;然而我还要追问,是什么样的的社会传统、制度环境造就出慈禧并助长她去祸国殃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