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不相融的历史积淀
在中国古代的“士农工商”四大行业中,“商”明显被排在了最后,当时的人们视之为“贱业”,还引伸出“无奸不商”“贩夫俗子”“蜀贾卖药”等成语。
有个有趣的现象,在《史记》之后,正史中很少出现关于商人的完整记录,关于太监、贼寇、甚至关于妓女的记录,都远多过商人。因为在当时的统治阶级看来,商人或是生意人都是上不得台面的角色,也不可能参与政治,而商人去治国平天下,更是莫大的笑话。
所谓“千年犹行秦王政”,“秦王政”的一大内容就是轻商。早在孟子时代,就把谋求厚利的商人看作“贱丈夫”,在《孟子公孙丑下》中这样记载道:“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而历史对“贱丈夫”进行打压更是屡屡不止,不仅是孟子这样的儒家中的一派所积极拥护的,也是管仲、商鞅之类的轻重家、法家所积极实践的,于是,“秦王政”绵延了千年。其实包括轻商在内的“秦王政”,都是商鞅改革的政治遗产。它第一次提出了“事本禁末”,所谓“本”,就是农业,而此外的产业、行业、职业,尤其商业,都是“末”。商鞅认为:“治国能搏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农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
所以,自商鞅开始,中国的商人开始了作为帝国二等公民的漫长历程,这一历程,至少绵延了千年,到宋代才有所改变。什么是二等公民呢?其实就是为商人们专门设置的“市籍”,这种级别甚至比普通百姓的“编户齐民”还要低一档。
所以在当时来看,“市籍”的人身权利相当卑微,在秦汉,只要政府愿意,就可以随时“举以为收孥”,充军发配,并且,这种卑贱的身份在代际之间不得更改,世代相传。在秦帝国的统一战争中,作为战利品之一,所占领地区的商人连同手工业者,往往都被迁徙发配到边远地区,如“秦既灭韩,徙天下不轨之民于南阳”,又如“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而这样强行驱逐的目的有两个:一、剥夺这些商人们的财富,为帝国的急剧扩张提供资金支持;二、削弱被占领地的精英群体,防止可能的暴动反抗。
二等公民还有另一重大体现,在于商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不能担任公务员,如汉文帝时“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成为宋之前的中华帝国的官场主旋律,同时,也被剥夺经济权利,不得购置田产,比如:《史记平准书》中记载的“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和《汉书哀帝纪》中记载的:“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
除此之外,二等公民还有第三个重大的体现,是对商人征收高额税赋,用司马迁的说法,是“重租税以困辱之”。“重租税”本是经济手段,用这种经济手段对商人“困辱之”,则是典型的政治目的了。以税收作为财富的调控手段之一,且这种调控手段并非建立在共同的契约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单方的予取予夺中,其目的就是确保政府做到“富能夺,贫能予”,发挥政府对资源配置的绝对性作用,这是管仲式国家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为后人称道的汉武帝时代,对商人们来说,大约是最大的梦魇了吧。汉武帝政府不仅通过“算缗令”向商人征收重税,以支撑国家机器的巨大开支,更通过“告缗令”鼓励民间大力告发商人税收违法行为,且举报者可从中获得巨额利益,以此对商人形成了普遍而持久的高压。
二等公民的其他体现,还在于商人甚至在服饰方面受到限制,自汉初明确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类似的禁令居然直到宋代才陆续废止,林林总总的限制,用汉代“悲剧总理”晁错的话说,就是“法律贱商人”。其实这种轻商、贱商、抑商,无非就是基于意识形态层面和政治层面上的顾虑,害怕商人阶层借助资本的力量成为帝国的第二个权力核心,从而威胁到政府的权威性。
在两千余年封建历史中,“农本商末”观念逐渐成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主调,由此形成“重农抑商”的政治方针也成为古代统治者惯行的基本治国之策。自战国时形成“奖耕战”、“抑商贾”政策始,秦汉后“重农抑商”、“崇本抑末”渐成国策,到宋元“专卖”法乃至明清“海禁”,均是重农抑商政策之表现。“重农抑商”、“农本商末”政策也深深制约和影响着中国的历史。
在当时那个背景下,商人和政界似乎永远不搭边。但要说到商政身份“转型”的故事,也不是没有:
“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
比如前半生从政,辅佐一个濒临灭亡的国家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在功成名就后急流勇退,见好就收,为官场中人树立了一个既能入朝建功、又能下野善终典范的范蠡,也被后世为官者奉为楷模,他辞官经商三度富甲天下,被历代商人尊为“商圣”,在国家危难,百姓流离时又散尽家财,救济苍生,后被世人奉为文财神。
与之相反的是弃商从政的吕不韦,同样的身份“转型”却又不同的命运。战国后期的吕不韦原本在赵国经商,然而他向往着权力,向往着政治。不过他也真是个天生的政治家,有着常人没有的政治敏感。偶尔和在赵国当人质的秦国贵族子楚结识,就像做买卖一样,一眼就看出了这人质的价值,认为“奇货可居”,于是就开始了政治投机生涯。
吕不韦不仅将自己的女人送给子楚,更是出谋出资,费尽心思,比如通过华阳夫人的弟弟阳泉君,买通华阳夫人,帮助这个“秦诸庶孽孙”返回秦国,取得王位继承权。果然,子楚继位后,吕不韦当上相国,居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谁知好景不长,嬴政继位后,不仅对吕不韦是自己亲生父亲的谣言恨之入骨,而且对吕不韦功高盖主的权势忌惮和不满,于是将其革职发配,举家迁蜀,后来吕不韦自尽而亡。尽管经过苦心经营,他登上了相国的位置,最后还是被革职发配,饮鸩自杀,可悲可叹啊!
对比两个人不同的行径,范蠡功成身退,弃政从商,可谓渗透了人生,进退自如,去留无意,自己的一切皆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可反观天赋异禀的吕不韦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让人唏嘘,其实,那是因为商政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