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启新城大道与文化路、杜康大道与政和路交叉口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以及违反禁止标线交通违法行为。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5天(11月15日至11月19日),11月20日开始抓拍,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11月14日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