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窦娥更冤,比戚夫人更惨:结婚10个月被丈夫家暴致死的北京女孩
古汉时,吕后将戚夫人制作成人彘(活人罐头)而令其痛苦而死。人彘是堪比凌迟的人间酷刑。
而现代,还有比被丈夫活活打死更惨的吗?
2009年,26岁北京女孩董珊珊在结婚的10个月时间遭受各种家暴,最终10月19日在难以想象的痛苦中死亡。
而施暴者其夫王光宇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服刑三年半即出狱继续残害他的下一任妻子...
这是怎样的世界?
1董珊珊,1983年出生于北京,是个性格温顺,从不招惹是非的乖乖女。
2008年3月,25岁的销售员董珊珊遇见了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板王光宇。王光宇不但年少多金,还高大健壮,使自小就被娇生惯养的董珊珊很有一种被保护、被宠爱的感觉。
王光宇开着宝马车,看起来是一个成功人士,但他却是一个被抱养的孩子,从小就害怕别人看不起自己,还因为持枪被判入狱两年。虽然如此,王家仍对其十分溺爱。
也许是这种特殊的家庭环境,让王光宇骨子里很自卑,容易有暴力倾向,爱他就应该理解他、容忍他,董珊珊这么想。
虽然在恋爱期间,王光宇也有些打打闹闹,但并没有引起董珊珊的重视。
陷入爱情的女人智商为0。董珊珊自以为找到王光宇是找到了她命中的白马王子,自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使她的婚姻充满极端的虐待和深深的恐惧。
2008年圣诞夜前夕,在认识9个月后,董珊珊如愿以偿地与王光宇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后两人住进了通州柏林爱乐小区,对王珊珊来说,生命进入倒计时,地狱般的遭遇从此开始了。
2结婚之后,王光宇经常因为琐事对董珊珊拳打脚踢,“我打她是乱打,哪都踢,哪都打”。仅仅结婚三个多月,董珊珊就因为受不了殴打,第一次离家出走了。
2009年3月28日,凌晨一点多,董珊珊的母亲接到了王光宇的电话,说董珊珊没有回家,不知道去哪了。董珊珊父母一听,立刻睡不着了,马上穿上衣服到处去找董珊珊。直到找了三天仍不见女儿的踪影。于是两口子只好拉着女婿去报警。
七天后,走投无路的董珊珊终于出现在父母家门口。她一进门就跪在门口脚垫上抱着母亲哭诉道:“妈妈,他经常拿我撒气,打我”。这个他,显然就是王光宇。
董珊珊告诉父母,离家出走的原因,是她实在受不了丈夫的殴打,想要逃离。
回到家里的董珊珊像换了一个人,默默地蹲在墙角,一会功夫,身下就漏下一泡尿。晚上睡觉会突然惊醒,缩成一团,梦呓到“求求你,别打我”。
这里没交代为啥她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家里,回到家里。或许,董珊珊不想让家里人担心,更重要的恐怕是,她害怕丈夫知道她在娘家会很快找到她,拖她回去,再更加凶狠地惩罚她。
婚后,王光宇的本性暴露无遗,他经常喝醉酒后回到家里,从床上把熟睡的妻子抓着头发拖下床就一顿暴打。发泄完了,紧接着跑到董珊珊面前忏悔,“我爱你,我又失控了,我这是最后一次”,甚至写下了保证书。但恶性不改,总是最后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更暴力,经常一次殴打就继续数小时。
当然,他的“爱是对爱人的宽恕”,是要求董珊珊的。
还有一天晚上,王光宇打完后拉开窗帘,打开大灯,逼着董珊珊一丝不挂贴在落地玻璃窗上站立了近两个小时。
这是对自己的爱人吗?这不是变态是什么?
董珊珊妈妈看到这种情形,带女儿看了心理医生,发现这时的女儿已经有“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
3随着暴力的一步步升级,董珊珊的忍耐也到了极限,2009年4月8日,结婚不到四个月的董珊珊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
诉状提交后的第三天,王光宇就纠集一帮人,冲入董珊珊娘家,将董珊珊拖走。
娘家人为了救女儿,立刻报警。可警方的说法亮了:毕竟刚起诉,他们还在婚姻存续中,这种家务事,我们爱莫能助。
董珊珊从此杳无音信。
我相信,此时的娘家人是知道女儿还是会被王光宇暴打折磨的,但此时,他们除了祈祷王光宇发慈悲善待自己女儿外,竟然毫无办法。
大家想啊,狼怎么可能不吃肉?在一个多月里,王光宇押着董珊珊到处躲藏,逼董珊珊撤销离婚诉状,如果不同意,就拳脚相加。
不得已,董珊珊只好被他押着去撤销了离婚诉状,这才得已回到柏林爱乐小区,偷偷给家里人打了第一个电话。
2009年5月12日深夜,董珊珊的妈妈突然接到女儿的电话,说现在她和王光宇刚回到了柏林爱乐小区,让家人赶紧接她回娘家。
接完电话后,董珊珊的父母立刻赶过去,拼着老命,花费两个多小时,才将女儿接回了家,“你要是不让我们把董珊珊带走,咱们就同归于尽”。
4离婚没指望了,住在娘家又怕连累家里。在家里过了5天,稍微缓过劲来,带着对王光宇深深的恐惧,董珊珊再一次离家出走,她要逃离这一切,逃得越远越好。
亲爱的爸爸、妈妈:
原谅我的又一次不辞而别,因为家庭暴力。我现在重度抑郁和焦虑,我觉得事情解决不了,我怕面对他,不想和他在一起生活了,所以只有选择离开才能解脱。
我知道这次出走,一定,又伤透了你们的心。你们就当没有我这个女儿吧,对不起,对不起。
不孝女:董珊珊
2009年5月17日夜
当家人看到董珊珊留下的家信后,虽然不舍,但他们认为,这次董珊珊远走他乡,总算逃离了王光宇,多少也是种安慰吧。
没想到,他们错了。
董珊珊离家出走后,只躲了一个月,就又被王光宇找到并控制起来。
王光宇先将她带到河北苟各村呆了半个月,又躲到京通苑3号楼201,继续折磨董珊珊。
这时候的董珊珊找了各种理由,甚至说“爱上了别人”铁了心不愿意跟王光宇在一起,应该是让王光宇更残酷地折磨她的原因。
话又说回来,狼要吃人,还需要理由吗?最初刚结婚后,不也是没事就暴打撒气?
在董珊珊死后,警方去京通苑调查时,仍发现了六处血迹,可见董珊珊在这段时间,经历了什么样的折磨。
王光宇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残酷殴打:“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
相信到最后,王光宇也意识到董珊珊可能活不下去了,才放她回家治疗。
2009年8月11日,董珊珊再次出现在家人面前,家人都震惊了。
董珊珊浑身青紫肿胀,眼睛离稍远都看不见,耳朵被扯烂、肺部被打烂、小腹鼓胀,就像怀孕。后来医院检查才知道,里面全是血液,这是被殴打成了严重的腹膜后血肿。
在持续的家暴下,董珊珊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2009年10月19日,身体多处骨折,腹部充满血液的董珊珊,停止了呼吸。
这一年,她26岁。
愿天堂再没有恐惧和疼痛。
5董家一共报过8次警,但警方对这种“家务事”显然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王和董的最后一段婚姻生活发生在京通苑,当最后一次到管庄派出所报警时,警方这样答复:
如果要是轻伤啊,还得把你爱人叫到一块儿,给你们调解一下,说合说合,如果要是重伤,是两年以上,七年以下,不过你看你这伤也挺重的。然后你先看病,出院以后拿着所有单据再来报案也行
董珊珊实在是怕了王光宇,当然不想再见王光宇“说和说和”,于是决定先住院再报案,可是没想到,住院后的董珊珊,就再也没能回来向警方讲述她的种种悲惨遭遇。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王光宇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赔偿董家81万元。王已放弃上诉,检察院抗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案的刑事判决部分已经基本定谳,一条生命只“值”六年六个月的徒刑,这就是法院为家庭暴力核算的代价。
以上是百度词条内容,我照搬了。六年半刑期,就是惨死的董珊珊生命的代价,我找不到语言来形容此刻的愤怒和无力。
殴打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故意伤害罪,判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家暴是虐待罪,2-7年徒刑,6年半,已经是顶格判罚。
董珊珊父母不服,他们要求杀人偿命,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仍然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2011年1月初,董珊珊的妈妈向法院申请再审,结果未知。他们无助的呐喊没有人听见,又或许是根本没有人在意。谁又能体会,无辜的董珊珊们,经历着怎样的痛苦?
当然,狼改不了吃肉,狗也改不了吃屎。
在服刑期间王光宇还多次减刑,在2014年年初就刑满释放,就连总服刑期的一半都不到。
据说,王光宇在出狱之后很快又找到了一个23岁的年轻女孩。
在2014年的7月,当地又收到求助电话。
女孩声称自己遭受了家暴,而她的丈夫正是王光宇。
按照他的年纪和秉性,这一生,还允许他祸害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