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这个问题,显然有一个理解上的误区:贾家获罪,到底是怎样获罪?是不是像影视剧里,动不动就“男子入狱,妇女发配披甲人为奴”,或者“灭九族”之类。
满门抄斩,这样的大罪是有的,但是很少。一般情况,是要造反之类,才会获此大罪。比如朱棣夺位,方孝孺不肯代写继位诏书,还大骂朱棣。朱棣一怒之下,下令灭其“十族”。但是,据史料记载,多年以后新君登基,为方孝孺平反,还找回他的两个侄子予以安抚优免。
到《红楼梦》中的贾府,虽然有各种罪名,也的确触怒了皇帝,但与方孝孺这样公开与皇帝不合作、甚至当面大骂,还是区别很大的。所以贾府获罪的,只有几个关键人物,比如贾赦、贾政兄弟,贾琏、王熙凤夫妻。
贾府最大的问题,在于财政的紧张。也就是说,经过政治动荡,势必有一个追赃的过程,彻底摧毁了贾家的财政体系。在此之后,人才凋弊,既没有挣钱的办法,也不会节省过日子,才导致“子孙流散”。
在抄家的时候,贾府的众子弟,包括贾环、宝玉、贾兰以及女眷、奴仆,都会被限制人身自由。但这不是定罪,至多是软禁,为的是避免财产转移。等到这个过程结束,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众人,包括贾环、宝玉、贾兰、李纨、巧姐,还是要恢复自由的。
别人倒也罢了,巧姐最可怜。年纪最小,父母双双获罪,没有人照顾。这时候,“狠舅奸兄”才有机会丧天良拐卖巧姐。
贾环也是天良丧尽,但是他能力有限。即使有赵姨娘协助,他也做不出太大的坏事。并且从亲属关系来说,他是巧姐的叔叔,既不是“舅”,也不是“兄”。他不会参与拐卖巧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