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三年(1864),湘军攻陷太平天国都城南京,获太平天国首脑人物之一忠王李秀成。
表面上,曾国藩是对李秀成非常不屑的,称之为“忠逆”。
内心深处,曾国藩却极其看重李秀成这名对手,称之为“名王”。
得知李秀成被擒的当晚,曾国藩惊喜若狂,夜不成寐,赋诗作庆,诗云:
平吴捷奏入甘泉,正赋周宣六月篇;
生缚名王归夜半,秦淮月畔有非烟。
擒获了名王,曾国藩对之进行连日审讯,并提供笔墨纸,让之在方寸囚笼中写《供述》。
身受酷刑的李秀成,忍耐着炎夏暑热,匍匐于囚笼之中,以非常之志,日书七千言,写就了洋洋数万言的《自述》。
《自述》成,曾国藩并没有送李秀成到北京献俘,而是匆匆处死。
曾国藩这么做,一定是想掩盖些什么。
尽管,曾国藩命人把李秀成的《自述》誊抄了一份上报军机处,该誊抄的文本后来由九如堂刊刻行世,但人们都一致认为,这是曾国藩删减涂改后的文本。
那么,李秀成的亲笔《自述》原稿到底是什么样的呢?这就勾引起了人们莫大的兴趣。
该原稿由曾国藩后人保管,深藏曾家密室,秘不示人。
人们猜测,李秀成可能在原稿里有劝曾国藩反清登基做皇帝。
著名的史学家孟森就猜测,李秀成“可能以种族之见动曾,其时汉人已握实力,不无动以取而代之说”。
抗战前,著名历史考据学者陈寅恪,提出曾家不肯公布,必有不可告人之隐,令曾家十分难堪。
1936年,明清史专家孟森在为北大影印李秀成供作序中,直接向曾家提出全稿面世的建议,给曾家施压。
1944年,曾国藩曾孙曾昭桦因在广西工作,经家庭会议,勉强同意广西通志馆派人(吕集义)前往抄录。
吕集义抄录了《自述》原稿后,因条件有限,只拍摄了十四张照片。
吕集义所抄录的《自述》原稿与九如堂刊刻本差别并不是很大,让人们颇感失望。
那么,另一个问题紧接着出现了:曾家人提供给吕集义抄录的《自述》真是李秀成亲笔原稿吗?
这就需要作笔迹鉴定了。
但要鉴定笔迹,就必须要有参照物。
有没有可靠的李秀成笔迹被存留下来以充当参照物呢?
有的。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保管有一份《谕李昭寿书》。
该书为1858年李秀成以副掌率后军主将身份痛斥降清叛徒李昭寿的亲笔信。
1956年,司法部法医研究所研究笔迹的专家以这份书信为参照物,经过全面审定,认为“《李秀成谕李昭寿书》用笔清劲,结构整齐规矩;李秀成《自述》原稿用笔浑朴,结构倾欹跌荡”,最后的结论是:《李秀成自述原稿》的字迹与李秀成《谕李昭寿书》不是同一人的笔迹。
太平天国史大家罗尔纲不迷信科技,他认为:李秀成写《谕李昭寿书》时,秋高气爽,时间充裕容得斟酌措辞。作者居高临下义正辞严,对天国前途和个人能力深为自信,“惟是我耿耿此心,终怀不服,愿尔降妖亦能实力拒我也”。所以,此信书法遒劲流媚,气势夺人;而《自述》写于囚笼之中酷刑之后,天气炎热笔墨粗陋,国破家亡心情沉痛“之根已去”,行文仓促意图重重,根本无暇顾及书法美观,因而字体潦草凋疏。
为此,罗尔纲从书学八法对字迹作进一步的研究,用书家的“永字八法”来解剖李秀成的一笔一划,写了《笔迹鉴定的有效性与限制性举例》(忠王谕李昭寿书笔迹的鉴定)和《忠王李秀成自传原稿的真伪问题和史料问题》两文,断言《李秀成自述原稿》确是真品。
罗尔纲的研究结果和观点得到书法专家和史学界的同意。
1963年,曾国藩的曾孙曾约农在台湾世界书局把《李秀成自述原稿》影印公布,罗尔纲用这个影印本详细核对,更加证实先前的鉴定。
但司法部法医研究所研究笔迹的专家对罗尔约纲的观点持保留态度。
看来,要取得司法部法医研究所研究笔迹的专家的认同,最好是能找得到李秀成在同一时期、同一环境下写留下的笔迹作为参照物,再从科技的角度进行鉴定。
很多人认为,这样的参照物应该是找不到的了。
但是,世事无绝对。
话说,当年审讯李秀成时,有一个名叫庞际云的人负责在现场做笔录。
庞际云为山东宁津县人,字省三,为咸丰二年进士,咸丰三年任刑部主事后,入曾国藩幕僚。
李秀成是广西梧州府藤县人,所操为梧州府和浔州府的地方方言、客家话,审讯的过程很不顺利,审讯官和犯人之间的对答即使声震堂宇,也不易弄清楚彼此间要表达的意思。
所以,庞际云不得不准备了笔墨纸给李秀成,遇到听不清、弄不明的地方,就让其通过写纸条的形式来表达辞意。
审讯中,曾国藩遥忆起当年鏖战九江自己几乎被迫得投江事,气恨难平,向李秀成打听当时追击自己座舰的将领名字。当得知是胡以晄、秦日纲两位,又详细询问起这两人在太平天国中的地位。
李秀成回答再三,曾国藩、庞际云等仍听不懂。
于是李秀成在纸条上写了28字:“胡以晄即是豫王,前是护国侯,后是豫王。秦日昌即是秦日纲,是为燕王。”
李秀成向有临池习字以陶冶性情的爱好——以其弟李明成对富礼赐说的话“(家中)历来四大名家并十数异士各种字帖皆有”,这28字写得清新飘逸,虽然是粗俗文白对答,却让庞际云爱不释手。
审讯结束,庞际云把这28字装裱成手卷,在手卷的下面题了跋:“同治甲子六月,湘乡伯克复金陵,生擒忠酋李秀成。湘乡侯相自安庆移节东下,李廉访鸿裔与际云实从,奉委会鞫。其忠酋手供一册,已进呈御览。其时对簿复有数纸,亦可备考。第一纸乃湘乡侯相手书,其中小注则际云随讯随录。第二纸乃忠酋口操土音,语不可解,际云令其自书者。第三纸乃际云手录之供……”
庞际云晚年将这“28字”传给了儿子庞芝阁。
庞芝阁死后,忠王“28字”归内侄李鄂楼所有。
1937年,李鄂楼曾在苏州吴中文献展览会上公开展出。
于是,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派人向李鄂楼家人访出这“28字”真迹,请司法部法医研究所的笔迹鉴定专家对“原稿”进行鉴定。
这次的鉴定结果是:二者出自同一人之手。
即《自述》原稿出自李秀成之手无疑!
一桩百年悬案终于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