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倭患不独存在于嘉靖一朝,而是自明初以来就已存在,贯穿整个明代。为此,明政府在各个时段采取了不同的海洋政策,这些政策无疑深刻影响着倭患的走势。
总体而言,明政府的海洋政策大致可分为(海禁、开海与回归海禁)三个时期,本文拟以此为线索,分时段进行论述。
一、海禁时期——自洪武至嘉靖
明初,江浙沿海的张士诚、方国珍势力被击败后,余党逃亡海外并与倭寇勾结,出没海上。朱元璋出于安全方面的考量,一方面在政府层面派遣使者招徕日本国王,以维持官方层面的朝贡体系,并设立福建、浙江、广东三市舶司,作为朝贡体系的地方组成机构;另一方面,在民间层面施行海禁政策,禁止沿海居民出海,并在造船等方面予以严格限制,此为海禁政策之始。
(琉球的朝贡贸易船)
就以上两种政策而言,朝贡体系属官方层面招徕远人之举,而非推行海外贸易的机构,因而实际上并不能满足中日双方的贸易需求;同时,海禁政策则对民间出海贸易制定了严格的限制。
明政府的海禁政策自国初一直持续了近200年,期间颇值一提的是明成祖朱棣派遣郑和下西洋的事件。有论者认为郑和下西洋是政府促进海外贸易的经济举措,然而现有研究已充分表明其致力于招抚流人归国的政治意图,此外,由于其处于明朝国力强盛、民间海外贸易势力萧条时期,因而难以对中国的海外贸易产生利好影响。
(郑和下西洋)
以上种种,均使日本同中国的正当贸易备受压制。为了使自身商品需求得到满足,日本商人往往采取走私贸易的形式同中国商人进行产品交换,甚至袭击、掠夺明朝东部沿海地区,带来极大的安全、财产隐患,是为倭患。
通观有明一代的倭患,尤以嘉靖一朝至为猖獗。嘉靖朝倭患以宁波争贡事件为起点。宁波争贡事件指的是日本国王源义植年幼无势时期,日本左、右京兆大夫所派使者宗设、瑞佐二人在宁波争夺朝贡权的事件,双方干戈大起,杀掠浙中,落草为寇,而中国军队竟不敌倭寇势力,致使倭人对中国产生轻视之心。
(倭寇抢劫财物)
针对这一突发事件,给事中夏言上疏称倭患因市舶而起,其言下之意是,废除负责接待朝贡贸易使者的市舶司即可平息倭患。自此,朝廷开始施行罢设市舶司的政策。
但这一政策背后潜伏着极大隐患。因为早年虽然实行海禁政策,但市舶司仍可作为官方朝贡贸易中商业往来的途经而存在,民间走私贸易不至太过。一旦市舶司被罢,中日的商业往来便仅剩民间走私贸易一途。
然而,走私贸易并无专门管理机构,使得倭人往往依赖中国本土商家,有时甚至牵涉中国的官员。双方因语言差异带来的交流障碍以及部分人士的偷奸耍滑,难免纠纷频发而又无法决断,不可避免地会诉诸武力解决。因而在这矛盾重重、竞争激烈的走私贸易过程中,倭患愈演愈烈,以致产生汪直、徐海那样的武装海盗群体。
(明《倭寇图卷》)
由于此时倭患之势已成,即使嘉靖三十年暂时放宽海禁,也仅仅是昙花一现,无益于倭患的平息,反而使其有恃无恐。
若要倭患问题得到真正解决,无疑需从根源上解除双方商业贸易方面的阻碍,积极开海,促进双方商业往来,同时还需强大的武力作后盾以维持贸易的正常进行,对贸易加强管理,二者缺一不可。
就武力方面而言,嘉靖中期不断派遣大臣(朱纨、王忬、张经、胡宗宪等)练兵捕讨倭寇,耗费兵力、财力无数,而倭寇却攻之不尽,往往死灰复燃。观其缘由,乃因与武力配合并行的措施并非开海贸易,反倒是进一步收紧海禁措施,加大剿捕力度。
(张经)
这一武力剿捕和海禁政策的结合使得中日矛盾进一步激化,一方面走私贸易因海禁而愈益猖獗,禁无止境;另一方面明政府以武力强行镇压,致生反弹,进一步促使海盗发展军事实力固守自保,为走私贸易保驾护航,使走私贸易更加有恃无恐,就此陷入恶性循环的境地。
由此可知明政府的罢市舶司、严守海禁是得不偿失的政策性失误,只有在强大军事实力保障下变海禁为开海通商,方能扭转形势。
至嘉靖末年,在戚继光等人的武力镇压下,倭寇备受震慑,不再嚣张,开海通商的条件已然具备。隆庆初年,明政府进行了这项尝试。
二、开海时期——自隆庆至万历
隆庆初,明政府应臣民之请一改以往海禁策略,实行开海通商政策。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开海面向东西洋诸国,唯独对日本仍行海禁,这无疑再度刺激了日本商人的走私贸易,同时中国商人也往往借口贸易南洋而在航行到一定海域后转行日本。
此外,即便是朝廷同意开海,但对于中国商民的航海力量往往仍多加限制,在出海船只数量、大小、时间、货物等方面均有严格规定,一定程度上仍是一种加诸贸易层面的障碍,转行日本的船只在这种限制下被迫承担商业成本加大的重负。
好在虽然有以上种种限制,中日贸易不似以前海禁时期那般阻碍重重,反倒是进展得如火如荼。中日双方在白银、丝茶、瓷器等方面的贸易一度兴旺发达。随着贸易往来的兴盛,倭患也得以平息。
开海政策施行至万历二十年,适逢日本丰臣秀吉出兵朝鲜并进而试图征服中国,因而明政府于次年再度推行海禁。然而这次海禁属临时插曲,5年后,因日本从朝鲜退兵,开海政策回归旧貌,一直实行至万历末年。
(丰臣秀吉)
总之,明政府自隆庆以来的开海政策前后实行时间约为50年,这相对于明代276年的漫长时段而言无疑是短暂的。
三、回归海禁——万历末至崇祯
万历间,因国际贸易的发达和商品需求旺盛,西方国家同中国的商业往来和日本同中国的走私贸易并驾齐驱,促使中国沿海地区活跃无比,活跃中蕴含着争端。
然而,因万历三大征而遭受重创的明朝廷无力解决这些争端,以至海防日渐薄弱,难以应对西方葡萄牙、荷兰商人的竞争与非法掠夺。出于安全层面的考量,明政府再度回归海禁政策。此次海禁政策的施行直至明亡。
四、总论
综上,明政府若想海疆安定、倭患不起,强大的武力和开放的海洋政策缺一不可。明前中期,国家虽武力强盛,但始终不能将倭患平息殆尽,原因就在于其施行的海禁政策严重阻碍了中日双方的贸易往来。
相较而言,明末政府虽推行开海政策,允许同各国通商往来,但因武力衰微,从而无力保障贸易纠纷的解决,最终仍不得不走向对海禁政策的回归。只有隆庆至万历间的短短50年,明政府的武力发展和开海政策同时并举,使倭患得以平息。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反观今日外交,开放的对外政策和强大的综合国力缺一不可,只有将二者结合,方能使我国在国际舞台上昂然屹立。
参考资料:
1、(明)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五《沿海倭乱》,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2、(日)松浦章:《明清时代东亚海域的文化交流》,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
3、范金民:《明清海洋政策对民间海洋事业的阻碍》,《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