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解读下材料,前面阐述了西周分封的的对象为亲属子弟,即王室子弟,除了这类人,西周分封制对象还有功臣如姜尚等,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姜子牙,一句俗语:“钓鱼,愿者上钩”;同时还有先代贵族,主要是之前夏、商王朝的后裔。接下来在建立的城市人群中又分为“国人”和“野人”,国人政治身份高于野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跟统治阶级还有点血缘关系的平民了,而“野人”住在城外,主要是指被征服地区的居民。都城内必设置有宗庙里,立社稷,体现出非常明显的宗法色彩,是宗法制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核心表现。建立高大的城墙进行防御也是国家构成的基本要素。这样一个城市规划对秦以后的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都城建设布局都带来深远的影响。
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作为西周两大制度,两都关系密切。宗法制以血缘为纽带基础,是分封制的里;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表现,是表;因而两者是互为表里的关系。分封制在西周初期直到了巩固政权,稳定社会秩序,传播周文化到周边地区的积极作用,但到了后期,主要是进入东周后,随着诸侯实力增强,血缘关系的日益淡薄,其负面影响也逐渐呈现,从而周王室权威日益下降,出现诸侯争霸的局面。而宗法制作为一个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也逐渐瓦解,但宗法观念和思想却一直影响到后面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及到现在仍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