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王朝改土归流政策
自元朝开始,都掌蛮叛服无常,元朝采用招诱、安抚、利用、讨伐等手段加以管制,在都掌
蛮活动中心地带设立官职,主要设有”蛮夷部宜抚司”,后来改成了”大坝都总管、”上罗计长官司、”下罗计长官司”和”四十六囤蛮夷千户所”,还有”九姓罗氏党蛮夷长官千户所”。但即便如此,元朝统治者仍未在都掌蛮中建立起稳定的统治机构。
到了明朝,统治阶级继续在当地推行这种土司制度,但这种土司制度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即:没有一个最高级别的土司来全面掌控这些都掌蛮,直到洪武四年,明政府在改马湖路为马湖府,实行“土流参用”的政策,但到了都掌蛮聚居地,则直接实行改土归流政策。
而且不管明王朝与都掌蛮的矛盾有多激烈,依然坚定不移地实行这一政策。面对这一问题,国子监学录黄明善建议在当地设置土司,但皇帝并不予以重视,而是希望通过武力解决这一矛盾,于是调派十八万大军镇压都掌蛮,这是明政府出动的军队人数最多,将领级别最高的一次镇压。
《明实录·宪宗实录》中称赞这一镇压的战果“十分辉煌”。不过,虽然战果累累,但明军并没有彻底铲除都掌蛮的力量,实质看,明王朝这一镇压是失败的,原因有四:
第一、在镇压都掌蛮后,程信以都掌蛮历来难治为由,建议进行瓜分其地,但不久,他便被以“听嘱权豪之子弟多分首级以报功”的过失遭到弹劾;
第二、朝廷正式任命“四川筠连县夷首阿坎培为岔口巡检司巡检”,这说明最终还是在都掌蛮实行了土司制度;
第三、都掌蛮对明军的反抗,客观上鼓舞了川西松潘和茂县羌、藏人民的反明斗争;
第四、虽然明军最终镇压了都掌蛮,但相比之下,明军的损失远远大于都掌蛮。历年间四川巡抚曾省吾就曾说过:“成化元年,贵州五千余军一时陷设,巴蜀死者万有数千。”
到了万历元年,都掌蛮与明王朝开始了最后决战“万历之征”。由于都掌蛮的迅速膨胀超过了明王朝的容忍底限,于是派四川巡抚曾省吾予以剿平。
无疑,从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改土归流的政策是正确的,但因为明政府过于急功近利,导致政策无法深入人心,中央政府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发展当地经济,稳定民心,导致双方矛盾加剧,而一产生矛盾,明政府又只知武力镇压,一旦久攻不克,就进行族群灭绝。因此,这成了都蛮消亡的原因之一。
2、明政府言而无信,杀降要功
在明政府招抚都掌蛮的过程中,明政府经常言而无信,导致都掌蛮奋起反抗。先有成化元年,国子监学录黄明善的“平蛮三策”,其中有设置土司的建议。但在实施过程中,明政府未能兑现承诺,都掌蛮被迫反抗。
同时还有翰林院侍读周洪谟上奏朝廷,请求朝廷允许
“各寨主自择素有名望、众所畏服者一人为长官司长官,统属各寨,仍隶本府……如此则戎县知县专管汉民,都掌土司专管夷民,汉夷两分,不相侵害。”
周洪谟
但当下令下达到当地时,当地汉族地主和四川巡抚汪浩却用欺骗手段破坏了朝廷设置土官的承诺,都掌蛮只好反抗明军。
除此之外,明政府“杀降要功”,发起人就是成化初年的四川巡抚汪浩。据嘉靖《四川总志》记载:
“会长宁县以夷人城下之言以闻,朝命如可抚乃抚之。于是遣人招抚夷人,遂听命,使夷首十二人赴京贡马十二,铜鼓一,且告乞仍设土官,但畏浩等势,不敢言枉杀父兄事,浩等欲实前奏,终不与设官。夷人益恨,复抄掠。”
后汪浩因
“以计杀都掌夷听抚官,激变地方,而又妄报军功,希求升赏,及诬陷贵州副总兵李安,逼死经历胡铎诸不法事”
而被流放。
其后,嘉靖年间的四川巡抚谭纶继续步汪浩“杀降要功”的老路,并最先提出了灭绝都掌蛮的主张。到了隆庆元年,张居正正式将灭绝都掌蛮列入计划,具体执行人就是时任四川巡抚曾省吾。而此时都掌蛮还毫不知情,结果可想而知。
3、地方地主缙绅支持改流
明朝时掌管都掌蛮地区的地方势力主要有世代官宦的周洪谟家族,曾任过国子监学录的黄明善,曾任成都知县的永宁人陈以庄,还有万历元年充当四川巡抚曾省吾等,他们身居高位,享受优厚的待遇和特权,不仅转嫁赋役、还巧取豪夺,霸占国地,都掌蛮备受压迫。而且,实质上,他们就是明王朝在当地的统治支柱,不管是出于朝廷利益,还是自身利益,他们都造成改土归流政策。
4、都掌蛮“劫掠”无度,“叛服”无常
在明政府中央政府、朝廷命官、地方势力等多重压迫下,都掌蛮被迫朝廷反抗,为了生存,他们到处“劫掠”,《明实录》记载:“明大祖泆武二十五年,戎县山贼掌阿那等作乱”。还有永乐十三年七月,“叙州府戎县山都掌人为耗,攻劫高、珙、筠连、庆符诸县”。
还有英宗正统五年,镇守湖广贵州副总兵吴亮奏:“四川山都掌等处蛮贼聚众劫掠,商旅不行。”然后明政府又以此为借口,大肆绞杀都掌蛮,在两方交战中,又用招抚等手段诱降杀功,导致都掌蛮”叛服”无常,这样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都掌蛮被族灭。
总之,明朝时都掌蛮的消亡与明政府的改土归流政策密不可分,而在具体实行中,明政府又言而无信,执行者又爱杀降要功,导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最终导致了都掌蛮的消亡。
参考文献
李良品 《论明代都掌蛮消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