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宗】,江西金溪人,名,字伯宗,以字行世。生年不详,卒于明太祖洪武十七年(1384)。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辛亥科状元。
吴伯宗自幼颖悟,十岁通举子业。乡贤达葛元吉吉曰:“此儿玉光剑气,终不可掩。”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乡试、四年礼部廷试皆第一。
时为明朝开科之始,太祖亲自命题,伯宗应对如流,帝甚喜,赐冠带袍笏,授礼部员外郎,命与修《大明日历》。当时,胡惟庸专权,伯宗不愿依附,胡惟庸便借故将其谪至风阳。伯宗虽遭贬而不忘国事,仍上疏议论时政,力言胡惟庸专断树党,贪赃枉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之大患。言辞恳切,忠心可鉴。太祖御阅,十分感叹,复将伯宗召回,并赐给衣钞。后奉命出使安南(今越南)政绩突出,以名德深受当地人的尊重。使还,任国子助教,进讲东宫,首陈“正心诚意”之说。第二年改任翰林典籍。太祖曾出十题命其作赋,伯宗援笔立就,且词句恢宏,旨趣雅洁,深得太祖赏识。后任命他为太常司丞,伯宗推辞不赴;改国子司业,伯宗又辞。帝怒,贬为金县(今陕西金县)教谕。未至,召还为翰林检讨。洪武十五年(1382)进武英殿大学土,第二年冬,其弟仲实为三河知县,因荐举不实,吴伯宗受此牵连降为检讨。
吴伯宗为人温厚儒雅,然刚直不阿,故屡遭降贬,死于任上。谥文庄。着有《吴伯宗全集》、《荣进录》、《均玉堂集》等。
【朱善】,丰城(今江西丰城)人,字备万,号一斋。生于元惠宗至元六年(1340),卒于明成祖永乐十一年(1413)。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壬子科状元。
据《明史》记载:朱善,洪武八年廷对第一。然而明朝自洪武三年开科,于洪武六年明太祖朱元璋又以科考录取多为缺乏实践经验的少年后生而下诏停罢科举,直至洪武十七年(1384)方恢复。所以《明史》关于朱善状元及第的时间可能有误。另据明代学者沈德符着《万历野获编》记载,明代状元、着名学者杨慎曾记有:“洪武五年壬子科会元陈忠,福建莆田人,而状元则为朱善。盖连三年,三赐廷对,得大魁三人,而世知之者鲜矣。”本文据此之说,遂拟朱善中状元时间为洪武五年。
朱善九岁时,即通经史大义,能属文,尤邃于诗。元朝末年,朱善为避兵乱,隐居山中,事奉继母以孝闻名。明洪武初年为南昌教授。洪武五年(1372)廷对第一,大魁天下。
朱善取状元后授翰林院修撰。年,因奏对失旨改为典籍,放还回乡。复召为翰林待诏。曾上疏论婚姻律,认为:民间姑舅及两姨子女,法不得为婚,然古人如此婚姻者甚众,“愿下群臣议,弛其禁”。太祖朱元璋许之。洪武十八年擢为文渊阁大学士。曾进讲《家人卦》、《心箴),太祖大悦。乙丑科会试,朱善以文渊阁大学士出任主考官,拔丁显为状元,练子宁为榜眼,黄子澄为探花。未几,请假归乡。卒年72岁。着有《诗经解颐》、《史辑》、《一斋集》、《辽海集》传于世。正德年间,谥文恪。
【丁显】,福建建阳人,字彦伟。生于元惠宗元统二十七年(1367),卒年不详。明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乙丑科状元。官授翰林院修撰。
洪武四年(1371)取士后,太祖废科举,改荐举,直至洪武十八年(1385)方恢复科举考试。乙丑二月会试四百七十二人,黄子澄第一,练子宁次之,第三名花纶乃浙江新解首。三月殿试,太祖亲制策问。读卷官拟奏纶第一,子宁次之,子澄又次之。是年童谣有:“黄练花,花练黄。”时人莫解,比会试及读卷所拟名数正协。花纶被选,一时无不知者,故同榜皆呼为“花状元”。此科榜眼练子宁曾作《送花状元诏许归娶》诗。但在唱名的头天晚上,太祖梦殿前一巨钉,缀白丝数缕,悠扬日下,及析首卷乃花纶,太祖以其年少抑之,已而得丁显卷,姓名与梦符,且显字日下双丝也,遂擢为状元,时年28。
丁显中状元后,授翰林院修撰,后因上疏论事言辞激烈,得罪太祖朱元璋,被谪戍,病死任所。
丁显少年得志,英年早逝,他博通经史,才思敏捷,能援笔立就,着有《建阳集》。
【任亨泰】,湖广襄阳(今湖北襄阳)人,字古雍。生卒年不详。明太祖洪武二十一年(1388)戊辰科状元,官至礼部尚书。
亨泰自幼聪敏,以太学生举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太祖称赞其答卷:“是卷文字,不蔓不支”,特命有司在襄阳建状元坊以旌表之,圣旨建坊自此始。亨泰德才兼备,太祖宠遇特隆,每召建议即赐手诏,书“襄阳任”而不直呼其名,寻与黄子澄并拜詹事府少詹事,仍兼修撰,后擢为礼部尚书。继吴伯宗后以礼部尚书职奉使安南,德行大畅,交州人以为荣。
亨泰为礼部尚书时,山东日照地区,有一个叫江伯儿的人,以母病杀其三岁子祭祀岱岳。太祖怒其灭绝伦理,令仗百,流放海南,命亨泰制“旌表”列孝行事例。亨泰认为:人子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有疾则谨其医药。卧冰割股,事非常理。至于杀子,违道伤生,尤不孝之大者。太祖称是。第二年,正赶上讨伐龙州赵宗寿叛乱,太祖命其偕御史严震直出使安南,谨守边防,不接纳叛逃分子。当时太祖因安南亦篡弑,绝其贡使,故其闻诏使至,大为震恐。亨泰立即发布安民告示,陈述朝廷发兵的原因,以安慰百姓,安南人大悦。
任亨泰出使回来后,因私下买蛮人为仆,降为御史。不久,思明土官与安南争夺地界,讼词牵连亨泰,获罪免官。所着有《使交集》等传世。
第五节黄观
黄观,直隶贵池(今安徽贵池)人,字澜伯,一字尚宾。生于元惠宗元统二十三年(1363),卒于明惠帝建文四年(1402)。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1391)辛未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累官至礼部侍中。
黄观自幼颖敏过人,因父亲入赘许家,随母姓许。从学于元待制黄。元大都被攻破后,黄殉国,使黄观更重气节,并渐以博洽多闻声名乡里。
洪武二十四年,黄观以乡贡解元夺会试第一。殿试《御戎策》,举“天道、福善、祸淫之机,人事、练兵、讲武之法”为言,太祖阅后大喜,遂擢状元,时年二十八,成为明代第一位“三元”及第的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乃复黄姓。累升尚宝卿、礼部右侍郎。建文初(1399)改侍中,与方孝孺、齐秦日见亲用。
燕王朱棣举兵。黄观草诏,极陈大义,辞多指斥,并奉诏募兵,率诸郡入援。至安庆,燕王已渡江入京师。燕王下令公布文职罪臣,黄观名排第六。
燕王派人抄了黄观的家,并将黄观之妻翁氏和二女指配给一个驯象的奴隶。翁氏把所有的钗钏都送给象奴,让他拿去换酒肴,乘机携二女投通济桥下死。
当时黄观仍在率军东进,说:“吾妻素有贞节,必不辱。”遂招魂葬之江上。黄观得知建文帝已逊去,燕使又至,谎称“人贺新朝,礼当预习”,于是,朝服东向拜,投罗刹矶湍流之中。船上的人急忙打捞,仅得珠丝棕帽一顶献给燕王,朱棣命人扎一个草人,给它戴上黄观的棕帽,押解刑场,一点点剁碎,并削其籍,故后人不知黄观为明朝“三元”第一人。福王时,谥文贞。
黄观工书法,书体古拙。他死后30年,县尹龚某在其故址立祠祀之。
第六节张信
张信,浙江定海人。字彦实,号诚甫。生年不详,卒子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明太祖洪武二十七年(1394)甲戌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官至侍读学士。
张信博览群书,尤精《尚书》、《毛诗》。洪武二十六年(1393)应天乡试第一名。甲戌科取状元后,太祖命他负责训导诸王子。张信好杜诗,一次,为韩王朱松讲诗,曾以杜甫诗句“舍下笋穿壁”为讲,太祖知道后龙颜不悦,认为是讥讽大明朝,张信从此失宠。
洪武三十年丁丑会试,有人上疏状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录取有偏袒,太祖命张信等十余名官员每人复审十份考卷,结果仍维持原榜。事后,又有人上疏称张信与考官刘三吾等勾结,故意拿最差的考卷进呈。太祖大怒,下令将张信、白信蹈等人“磔杀(分尸)”。
据传,在张信家乡定海,有一状元桥,为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昌国(今定海)县令王阮所造。全国各地的状元桥,均是先出状元,后造桥,而定海却是在造桥后二百多年,居住在状元桥附近的张信大魁天下,遂使该桥名副其实。
第七节陈安阝
陈安阝,福建闽县(今福建闽侯)人,字安仲,号叔恭。生卒年不详。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丁丑会试,翰林院学士刘三吾、纪善、白信蹈为考试官,取宋琮等51人于奉天殿,赐陈安阝进士第一,尹昌隆、刘谔次之。
据称陈安阝精通占卦之术,在就试之日对家人说:“今科状元当刑,奈何己身擢之。”果然,本榜进士因大江以北无一人,落第北方举子不服,纷纷上疏言:“三吾第南人,私其乡”。太祖怒,选派侍读张信、侍讲学士戴彝等及陈安阝、尹昌隆每人各复审十卷,择其较好的交皇上定夺,复审结果仍维持原榜。于是,又有人上疏,称刘三吾、白信蹈曾私下嘱咐张信等人专选北方举子中的劣卷进呈。太祖更加恼怒,下令将白信蹈、张信等分尸;刘三吾因资深年迈,流放边戍;陈安阝、刘谔也被充军,后又调回杀掉。另据明末举人查继佐在《罪惟录》中讲,刘三吾和陈安阝非流放充军,而是被面对面凌迟处死。
同时,太祖亲赐策问,取韩克忠、王恕、焦胜等61位北方举子为进士。时称“南北榜”,又称“春夏榜”。
第八节韩克忠
韩克忠,山东武城人,字守信。生卒年不详。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丁丑科夏榜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官至监察御史。
明太祖洪武三十年开科两次。本科于三月殿试时,中进士的都是南方举子,北方举子无人登第。遂上疏言考官偏袒南方人,太祖命复审。又有人状告复审官与考官勾结,故意拿北方举子中的劣等考卷进呈。太祖大怒,将考官、复审官一并处死。亲自阅卷,取中61人,完全是北方人,于六月廷试,亲擢韩克忠为状元,世称“春夏榜”,也称“南北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