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朝开国以来,朱元璋就不断地诛杀贪官和开国功臣们,仅“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就诛杀了超过五万人,对待贪官更是手段残忍。到了洪武十九年,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任满,大部分官员都被杀掉了。而且朱元璋对贪官采用了剥皮实草的处绝方式,即把人皮整张剥下来,然后用草塞满,悬挂示众,甚至还把贪官的人皮做成衙门口鸣冤鼓的鼓皮,手段不可谓不残忍,这样的情况大家在很多电视剧或者小说中也屡见不鲜。
配合这样极端严厉的惩贪手段的还有极低的官员俸禄,明朝官员的工资之低也是历朝历代所没有的,不要说无法维持正常的办公(古时候,衙门里的办公费用,朝廷是不管的,都得官老爷自己想办法解决),就连官员自己的生活都无法满足。结果,这样的一系列政策并未能够根除贪腐,反而适得其反,导致了恶性循环,有明一朝贪腐问题越来越严重。
明朝官员
在法律制度的建设方面,明朝建立后不久,国家很快就有了一部《大明律》,这就是国家的刑法兼民法典,中国古代法律不像现代这样分门别类、种类齐全。在有关明朝的影视剧,如情景喜剧《武林外传》中经常会提到这部法典,可见其影响力之大。
大明律
但是,朱元璋感觉还不够,随后又搞了一部《明大诰》颁布天下,这部法典外的法典在明朝初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它其实是一部判例集,里面收集了大量的实际中已经发生的案件的详细内容,不但有关于案件本身的信息,还有大量关于对犯人实施的酷刑的详细描写,而《明大诰》中的刑罚也远重于《大明律》。
明大诰
《大明律》可以算作是成文法,这就是我国目前所采用的大陆法系;而《明大诰》具有明显的判例法的特征,则相当于是欧美法系。一个国家同时使用这两大法系,估计在世界历史中也是极其罕见的情况。
《大明律》是国家的正牌法典,但是普通百姓很难接触到的,也读不懂。所以,《明大诰》通俗易懂普及率更高,或者说极高,几乎每家一册,因为明初还有一个规定,如果一个人犯了法后,在家中能找到一册《明大诰》则可以免罪一等,比如该杀头就可以改流放,因为有了这个规定,一时间洛阳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