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八旗子弟圈地顺治一再下令不允许八旗子弟圈占土地。满族是游牧民族。一度争相圈占土地。清初人关后,更是把京畿地区大量土地划分给八旗,以维护其利益。但恶果很快就显露出来:圈地使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的破坏,社会秩序也动荡不安。有些耕地变成牧场,致使良田荒芜,土地萧条。失去土地的农民背井离乡,四处流浪,不时起来进行反抗。而且当时的汉族地主因土地也被圈占,与清廷的关系变得紧张。
顺治四年,多尔衮曾经下令禁止圈地,大规模的圈地被停止,但仍然有零散的圈地在继续。顺治亲政后,下令户部迅速行文地方官吏,“将前圈土地尽数退还原主”。第二年又调,“民地被圈者,该管官即照数拨补,勿令失业。以后仍遵前旨,永不许圈占民间房地”。这样一来,既稳定了民心,又扩大了耕地使用面积。
大力推行屯田垦荒政策顺治认为,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封建社会的统治,而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可耕地面积的多少有着直接的联系。为使大量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垦和耕种,顺治于十年以后推行屯田垦荒政策,以扩大辖区,增加正额田赋盐科和关税。受战争破坏严重的四川及北方各省,由政府发给牛具种子,招民开星,实行三年免税。十四年夏,他还颁布劝惩条例,作为考核和奖惩官吏的标准。
对隐匿无主荒地者,顺治采取宽大政策,下令:“有隐漏田粮以熟做荒者,许自行出首,尽有免罪,其出首地亩,即以当年起科,以前隐漏钱粮概不追究。”这一政策公布后,出首报垦者开始大量增加。对“为豪强侵占,以熟作荒”散在各地的原明代王田,顺治令地方官彻底清查后,实行“房屋应行变价,地土照旧招佃"的办法,因而做到"粮租兼收"。
这些土地政策的推行取得了一些成效。清入关之初,虽然公布以明朝会计录征收赋税,但由于连年征战,弊政累累,地荒丁逃,赋无所出。再加上兵饷、官俸、王禄、大工、贩济、宫费等大量开支,使国库如洗,入不敷出,财政严重困难。五大弊政的实行,使得百姓流离,田园荒芜,社会动荡,百业凋敝,经济停滞。
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国的土地和人口数量都有了增长,顺治十八年民田增至549万余顷,比10年前增加了将近一倍,对困敝不堪的社会经济起到了一些复苏的作用。
裁减冗员,免收赋税然而,既要改善百姓生活,又要稳定国库收入,那么仅仅调整土地政策是不够的,还要实施一些其他措施。对于朝廷内部,顺治采取的措施有减少军费、节约公费,主要是裁减冗兵、冗官、冗费及不急之需。顺治九年四月,户部上奏,建议江宁、杭州、西安、汉中驻防满洲汉军兵丁,除草料口粮照例支出,每年多支米石应裁。十一年六月,户部又上奏建议将州县官员衙役及各省兵马道之官员钱粮酌量裁减。十三年六月,顺治下旨“裁汰”各部“文职冗员"。十三年九月,议政王达成遵旨会议裁减地方存留银两。
由于清初战乱,户口、土地册籍荡然无存,征粮无据,贪官污吏趁机上下其手,大肆敲诈,额外勒索,百姓苦不堪言。为了规范赋税,减轻百姓负担,顺治帝于十二年四月命户部左侍郎王弘祚编成《赋役全书》,以规范收税、降低赋税,限制苛敛。
顺治常能体会到民力艰难,他决定永远不再向江南征收橘子,以示不因“口腹之微”而骚扰百姓;他永免江西进贡龙碗、四川进贡扇柄等,不以皇家所需“苦累小民”;他决定修造宫殿就地取材,不再用山东临清烧造的城砖,以减轻百姓的运输之苦。
顺治还一再免受灾地区的钱粮,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休养生息。另外,顺治更是一再通过亲政大典、上圣母尊号等大喜时日,颁发恩诏,大赦天下,龋免积欠钱粮和部分州县额赋,或革除某些非法科派。
顺治的这些措施,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民困至极的恶劣局面,但也可略苏其闲,为减轻黎民痛苦,改善艰窘处境,促进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了一些条件,起到了一定作用。
批准包衣“逃人法”,极大影响了社会稳定顺治为改革清初的弊政做了一些努力,但是很不够。譬如防止奴仆逃走的逃人法(即禁止旗下包衣逃亡及对窝藏逃人之窝主的惩罪律例),在他亲政后虽然做过一些调整,但是不仅没有废除,反而对窝主处罚得越来越严。满洲汗、贝勒、台吉、大臣、官将及富裕之家,一向是役使包衣(亦称“庄丁")耕种己田,收取租谷租银,摊派各种差役。包衣就是奴仆,家主可以打骂、买卖、赠送和遗传与子女,但不能无故处死,可以说“满洲籍家仆资生”。由于家主的任情拷打和严重剥削,包衣无法忍受,不断地大批逃亡。
为了禁止包衣逃走,保证庄园劳动人手,维护封建庄园,顺治继承祖、父的政策,并批准设立督捕衙门;顺治十一年九月批准“逃人法”,严惩窝主,“隐匿逃人者正法,家产人官”;惩处逃人,“初逃、二逃者,鞭一百,归还本主;第三次逃者,正法。”对建议修改逃人法的汉官李祸、魏稷珀等处以革职、流放。但是,因包衣主对包衣“任情困辱,非刑拷打”,包衣仍然不断的逃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清初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