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府兵制并不是由唐朝首创,而且由来已久,早在西魏、北周时期府兵制已经存在,隋朝进一步改善,李世民则是在隋朝府兵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最终实现一统江山的大业。
公元543年,西魏、东魏发生邙山之战,西魏大败,六万精兵全军覆没。为了挽回局面,大将军宇文泰模仿北魏的八部落制度创建府兵制。最初府兵制的兵源主要来源于富农,三丁抽一,入伍的士兵不仅可以帮助全家免除相应的赋税,而且还拥有不小的社会地位。
为什么只能从富农中抽取兵源呢?因为这个时期府兵制中的士兵需要自己采购装备,包括刀、马、弓箭等,而甲、槊等武器则由官方提供,贫农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根本没有限制的钱财用于采购装备。《木兰辞》中“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形容的情形便是这个时期府兵制募兵的状态。此举也给朝廷省下了大量的财政输出,减小了朝廷用于军费的财政压力。
府兵制真正达到兵民合一的状态是在隋朝时期,杨坚对府兵制进一步改革,把府兵制和均田制结合起来,“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士兵战时为兵,和平时为民。
李渊建立唐朝后,面对全国军阀林立,大唐面临两个严峻的问题:兵源的补充和粮食的补给。显然,在招兵制度上,隋朝的府兵制在一定程度能够缓解这两个问题,于是李渊开始任命“元从功臣”和招降军将为卫大将军、将军,设置军府,其制完全沿袭隋制。
最初,唐朝把关中地区分为十二道,每一道设一军府,后来又改“道”为“军”,称为十二军。军下又设坊,用来“检查户口,劝课农桑”,除这十二军外,李建成、李元吉、李世民都开府领兵,这个时候府兵制相对混乱,没有形成一致的管理条例,在太子、秦王之间尤为明显。
李世民登基后,开始改革府兵制,根据国家山川自然形势,将天下分为十道,分别是关内道二百七十六府;河东道一百四十一府;河北道三十府;山南陇右道二十九府;剑南道十府;岭南道三府;江南道二府。
府兵制的基本单位为折冲府,统御机构是卫府,根据士兵数量分为上府、中府、下府,中间还有各种细分,例如中央禁卫军和地方防守府兵所归部门就明显不同。
《新唐书》记载:“初,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依《新唐书》记载,唐初府兵制的特点就是寓兵于农,这样既可避免无战事情况下士兵的失业,又可避免主帅手握重兵,威胁大唐江山。
而《唐律疏议·职制律》又详细记载了士兵与家属都居住于固定的区域,士兵在拥有户籍的同时,又同时拥有军籍,平时主要就是种种田,出征或阅兵时才在折冲府集合。
这个时期士兵的地位普遍很高,而且部分部门兵源也十分讲究,并非寻常人家就能进入。十二卫内府中的卫士只有官僚子孙才能担任,而内府的亲卫、勋卫、翊卫,只有当场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方可补上,三卫作为皇帝的贴身侍卫,更是让许多高官子弟侦破头往里面挤。《百官志》就记载:“非权势子弟辄退番。柱国子有白首不得进者”,可见在内府当差怎么能不被人重视呢?
那普通人家的子弟去当兵就没有晋升空间了吗?并非如此。外府的士兵主要来源就是六品以下官员子弟或者政治身份清白的百姓。《职官志载》记载唐朝外府:“皆取六品以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唐朝的征兵规则是富人子弟优先,也就是说富二代在当兵方面更加有优势,而且朝廷还会给府兵以“侍官”称号,既有名声又有地位,可以说府兵的政治地位一点都不低。较之古代阶级观念“士农工商”,这个时期的府兵就是进入“士”的特殊渠道。
当然府兵的地位高不仅局限于富二代、官二代的身份和官方“侍官”的称号,最重要的还能以军功来获取“勋田”。唐初即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于是士卒以军功致伍品,豫士流,时人谓之‘勋官’”,众所周知农田对中国古代百姓的重要性,所有“勋田”极大调动了士兵建立军功的积极性,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唐初军队的战斗力,从经济层面上看,府兵的社会地位自然而然也就高了。
然而府兵制最大的优点是与均田制结合,但最大的弊端也来源于此,随着唐朝战事的减少和社会的稳定,自高宗后期以至武后时均田制慢慢被破坏。随着均田制的破坏,来源于均田农民的府兵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条件,府兵逃散者越来越多,出征时人员往往严重不足,导致不得不改用募兵制来代替府兵制。“自募置纩骑,府兵日益堕坏,死及逃亡者,有司不复点补;其六驮马牛,器械、糗粮,耗散略尽。”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而且,府兵最初听命于皇帝,但到了武后时期这种现象就改变了,番上卫士经常被贵族官僚借为私家役使,本来直属皇帝的侍卫的身份变成了达官贵人的奴隶,这种身份的转变也让整个社会开始对府兵的身份存在歧视,特别是在唐朝豪放的风气下,文人笔下怎能放弃对府兵的羞辱,于是渐渐出现“本卫多以假人,役使如奴隶;长安之人羞之。至以相诟病。其戍边者,又多为边将苦使,利其死而没其财。由是应为府兵者皆逃匿,至是无兵可交”的现象。府兵的地位再次跌落,直到天宝八年,军府无兵可交,唐玄宗终于下令废止。
府兵制曾使得大唐得以兴盛,李世民也曾引以为豪“我徒兵一千,可击胡骑数万”,然而到了唐中期,随着社会的动荡,府兵中士兵的地位变得十分低微,成为权贵们的私人武装,可以说府兵制见证着大唐的兴盛和衰落,府兵中的士兵也随着从高贵到低贱,但府兵制也没有消失于历史。明朝时期朱元璋的卫所制规定:“军丁世代相继,给养仰赖屯田”,我们也不难从中看到府兵制的影子。
参考文献:李程.《世兵制后期与府兵制形成时期“兵”的地位变化与比较》
金陵物.《曾经征服天下的府兵制,为何在盛唐反成了鸡肋?》
《新唐书》
《四库全书》
《唐律疏仪》
《职官志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