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1889年生人,家境贫寒,但从小聪颖过人,所以得到当地政府的资助读书,一直读到大学毕业,后来又公费保送到美国留学。
他学成后回国,先在北京教书,抗日战争期间向西南转移,先后在广西大学、贵阳师院和昆明师院任教,最后定居在昆明。
他读大学之前就结了婚,婚姻是包办的,对方家里也很穷。
他们唯一的女儿1923年出生。
他任大学教授后,遗弃了妻子,又娶了新妻子。
当时女儿刚刚满月。
妻子听到丈夫另有新欢之后,悲愤填膺,“旋即衔恨而绝”。
女儿嗷嗷待哺,无依无靠,最后是妻子的弟弟、女儿的四舅把她接到家中抚养。
四舅家徒四壁,自己过日子都十分艰难,男人同意供给一定的抚养费。
女儿渐渐长大,从来没有向任何人提过父亲。
而在1968年,她突然收到一封来自昆明的信,是她父亲写来的。
信开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亲爱的女儿”,后面还说,“你是有志气的好孩子,真好!”
女儿看了信,表示永远不想见她这个父亲。
于是她的丈夫把这封信连同原来的信封放进一个大信封里,信封上写着:“家内因其自幼被遗弃,未复信,存之留念。”
她终生不能原谅她的父亲,是她不回信的重要原因。
女儿的女儿看到了那封信,记住了男人任教学校的名字。
也就是在1968年,女儿的女儿上山下乡,地点正是云南。
到昆明时,她偷偷跑到那所学校,问门卫:某某是在这个学校吗?
对方说,“是,他是资产阶级反动权威。”
此后再不知道男人的下落了。
信封上有地址,但那个地方早就拆迁改建,连街名都找不到了。
从一方面来说,男人的婚姻是包办的,教育背景和妻子差距巨大,当然没有爱情可言。
而且男人也没有良心泯灭,一直资助女儿的生活,定期寄钱给抚养女儿的妻弟。
女儿七八岁时还穿着男人寄给她的旗袍照了一张像。
男人还在家乡给女儿买了一块地,作为教育基金。
他到底是读书人,重视教育。
在他1968年给女儿的信中,还提到希望把女儿、女婿的学历及外孙子女们的教育情况统统告诉他。
但是……
他为什么不能把女儿接到身边呢?北京或者昆明。
他的新家就那么不能容纳这个同父异母的孩子吗?
就算他把女儿放在乡下,他就不能去看看自己幼小的孩子吗?
他一次也没有回去过。
当年对封建婚姻的反抗,受益多的是男人,女人往往是牺牲者。
清末、民国以及解放前后,乡村许多男人都是包办婚姻,读书、工作、留洋或参加革命后都自由恋爱又结了婚。
他们的父母把儿子们离婚的妻子继续当儿媳妇看待,一直生活在一起。
而这些原配们生的孩子基本上都生活在乡下,不和父亲在一起。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男人回老家探望父母,他的原配还是过去的想法,认为虽然离了婚也还是他的人,应该睡在一起。
到了晚上,她就把被子铺好了等着,可是男人把自己的被子搬到外屋去了,原配一个人在里屋默默地流泪。
原配们就这样伺候公婆,抚养孩子,任劳任怨一辈子,直到他们离开人世。
这是一代中国女人的命运,为她们男人的“现代化”付出一生的代价。
她们是弱者,在历史上都没有留下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