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因为纷争不断,诸侯国之间常年战争,如何管理和训练好战场士兵,就成为极为重要的课题。
这个时代里,很多时候十五六岁的男子几乎都征发为兵,如果兵源不足的话甚至成年的女子也会进入战场。于是,对于诸侯国而言,往往都有很多政策激励士兵。
当时的诸侯国维持庞大军队开支的主要来源,大多都是来自农业税收。士兵们入籍之时,都会享受一种“食田”的俸禄。所谓“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级别越高的士兵或者将军,享受的“食田”俸禄就越多。
但是,士兵们所享受的“食田”,在归属上还是属于天子或诸侯的,如果退役的时候就要退还土地。但即便如此,对于参战的士兵而言,也算是定心丸。而且,当时的这种待遇,还算相当的不错。比如,战功卓著的,还有可能受到国君的“赏田”,即土地归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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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政策基本上都为列国所延续。晋国赵氏曾与范氏、中行动氏大战时,就曾运用这种政策,发出了“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困免”,可见战功卓著者,不仅可能受赏田地,更有可能免于税收,或是摆脱奴隶身份。
因此,能够参与到战场之上,在春秋战国之时,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改变命运的方式。可是,即便士兵们拥有自己的土地,但是常年在战场作战,谁来耕种呢?于是,当时的诸侯国们,为了优待甲士们,就有“有田而不自耕,可以专习武艺”的方式。士兵们的土地,有留守的人们帮忙耕种。这样,士兵们即可参与战争,又可享受“食田”,没有后顾之忧。
为了鼓励士兵们,尤其是那些在战场上拼杀的士兵们,诸侯国的国君们还想尽一切办法来提高士兵们的待遇,比如楚悼王在任用吴起在楚国发动变革之时,就曾“申明法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可见为了调动士兵们的积极性,即便是牺牲公族子弟的利益,国君们也是主动推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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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侯也是强力推行善待士兵的政策,有时候会邀请那些战功卓著的士兵们的亲人到庙堂之中给予赏赐。而且,每当到了岁末之时,还会亲自带领使臣们慰问和安抚战死者的家属。这种政策也极大的激励了魏国士兵们的积极性,魏国的士兵们甚至都不需要号令,就会主动到战场之上,为魏国卖命,所谓“不特吏命,介胄而奋击者数万”,就是如此。
春秋战国之时的诸子百家们,也在学派的著作中有很多关于善待兵士的说法,比如墨子、韩非子、孙子、商鞅等。
“吏卒民死者,辄召其人,与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子医给药,赐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数行闾,视病有疗,则造享上”,这是墨子的观点。
“故临兵而慈于士更则战胜敌,慈于器则城坚固”,这是韩非子的观点。
“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如骄子,不可用也”,孙子的观点则更要客观得多,即是要善待兵士,但也要严格训练兵士,就是所谓的管理与教育并重、奖励与惩罚并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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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家的集大成者商鞅,则更是对善待兵士有着独立的见解,更是在秦国推行了“军功爵”之政策。所谓军功受爵,即是如果有战功,不仅有“食田”之赏,最高者甚至可以分封受爵。田宅、金银或是其他赏赐,都没有这种来的猛烈。此后百余年间,秦国军队纵横六国、势如破竹,功劳簿上也有军功爵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