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票非人
隋朝末年大战乱,人口从4600多万,锐减至1000多万。
人口减少这么多,并不是因为打仗全死了,而是国家控制的注册人口减少了。
人口是赋税的来源,是恢复生产的力量,没有人可不行。
唐太宗即位后,对户籍人口十分关注。他想法设法尽快恢复人口。
主要办法有两个:
一是赎回外流的人口。
隋末战乱时,中原人口有许多外流到北方突厥。一方面是因为突厥人南下进攻中原,经常掠夺汉族人。另一方面,因为中原大乱,老百姓活不下去,也自发地向北方草原地带迁徙,以躲避战乱。贞观三年,唐朝大将张公瑾向太宗建议北击突厥时,就提到了这一情况,他说,我们中原人在突厥部落中的非常多,他们各自建立了坞堡,据险自守,如果我军进攻突厥,他们很可能会响应我们。
汉人势力居然能在突厥境内结寨自保,足以证明人口基数确实很大,所以能够聚集起强大的武装力量,抵抗突厥人。
唐太宗刚即位时,突厥颉利可汗派人献来好马3000匹、羊10000头,以作为两国结好的礼物。唐太宗拒不接受这些丰厚的礼物,对突厥使者说,我们天朝上国物力丰阜,不需要这些牲口。只希望可汗能够将掠夺的中原人口尽数放还。
经过双方的交涉,突厥同意放回汉人。到了贞观三年,从突厥自发回来、以及突厥放行的人口,达到120万人。但正如张公瑾所说,即使回来了这么多,突厥境内还有许多。可见这个数目有多庞大。
之所以还有这么多人不回来,并不是说不想念老家,只是长途迁徙,花费太多。唐太宗考虑到这一点,趁着贞观四年击败东突厥,拿出一大批金帛,将仍然在突厥的中原人赎买回来。这一批,又召回来8万多人。
同年,唐太宗又用相同的办法,从西部党项部落内召回了30万人。
这一政策得到了长期的贯彻执行,到贞观二十三年时候,前后召回了200余万人口。这对于缓解中原的劳动力短缺,起到了很大作用。
二是鼓励婚育
为了尽快提高老百姓生育的积极性,唐太宗规定了三条政策:
第一条是规定结婚年龄,男年二十,女年十五,就可以结婚。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不得抑制到龄青年的结婚诉求。
第二条是鼓励再婚。凡是光棍汉,已过守丧期的寡妇,地方官府应当帮助他们进行婚配。
第三条是资助贫者结婚。对有些家庭过于贫困,无力结婚的育龄男女,乡里的富贵人家或是亲戚,必须拿出钱物,帮助贫困户结婚。
第四条是生育补助。贞观三年,唐太宗下诏说,凡是当年正月以来生男孩子的,都奖励一石粟。
为了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唐太宗把地方婚姻情况与户口增加,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硬指标,凡是婚姻率提高、鳏寡数减少、户口增加的地方官,其年度考核成绩提高相应的等次。相反,如果对应的指标下降,便将其考核成绩列为末等。
在这一系列政策持续刺激下,唐初的人口有了显著的提高。贞观二十三年,也就是唐太宗在位的最后一年,唐朝在籍登记的人口达到380万户,近乎2000万人,也就是说比唐朝刚建立时,增加了近一倍的人口。
作者:票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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