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八年(公元1384年),江苏常熟县的农民陈寿六,因不满县官顾英横征暴敛,一气之下和几个哥们一起,把县官绑了,送到南京去治罪。
这在当时是非常轰动的大事。
区区一个农民怎么敢绑县官,这是不可思议的,但实实在在发生了。
根据明史记载,明太祖朱元璋还对陈寿六发出了“此人,岂不伟欤?”
意思很明白,连朱元璋都赞叹这个农民行事光明磊落,是个敢作敢当的男子汉。
那么,农民怎么有胆量敢绑县官呢?
这还得感谢朱元璋这位农民出身的天子。众所周知,朱元璋是农民,小时候遭受了很多磨难,他最痛恨的人是谁?就是那些贪官污吏!
为了对付这些贪官污吏,朱元璋还颁布了一道针对处置官吏的律法,那就是《明大诰》。在《明大诰》中,例举了很多贪官遭受刑罚的案例,也明确规定了对付贪官刑罚的标准,比如: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
朱元璋要求大明的子民人手一本《明大诰》,实则就是让老百姓对官员的监督。不得不说,朱元璋这一招实在高明,官员治理百姓,而百姓可以监督官员,这样的一来,官员就不敢太过于放肆。
在明朝初年,各级官员的俸禄都很少,正九品的官员,每月俸禄三石,万历年间才涨到五石五斗,如果吃饭,应该够了,可是还要吃菜和穿衣,还有人情的往来,都要花钱的。
所以一个县令的俸禄,很难养活一家人,有的官员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去贪污,其实他们也很可怜的。
再洪武年间,贪官们冒着剥皮抽筋的危险去贪污,但是她们也怕死啊?那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就联合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官官相护。
这本《明大诰》,是史上最严,也是唯一的官员管理法。里面有数十种对待官员的刑罚,例如诛足、枭首、断手、斩趾、挑筋、断舌、抽肠、凌迟等等,每一种刑罚拉出来,都能吓死人。
陈寿六捆绑县官进京,头顶《明大诰》,那就是告诉所有人:是皇上吩咐我这么做的。
最终顾英贪污罪名坐实,被打入了大牢,而陈寿六也受到了朱元璋的重奖:“赐三十锭,免杂役,随行各赏衣两件。”
朱元璋非常欣赏陈寿六,他为了防止其他官员对陈寿六打击报复,还特意下圣旨:“敢有罗织罪名,害陈寿六者,诛其族。陈寿六若借朝廷之名义,行不法之事,地方官员无权决断,须押解入京审判。”
朱元璋为什么要对官员这么严格呢?因为他就是起义后推翻的元朝。农民为什么要起义?那是因为贪官污吏不给农民活路。
归根结底,一个王朝的兴衰,就在于官吏的廉洁程度。朱元璋看似维护农民的利益,其实还是维护大明王朝的统治。
贪官污吏们行使手中的职权,鱼肉百姓。百姓不堪其苦,如果不能正常申诉,只能用一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那就是造反。
朱元璋自己就是造反起家的,他绝对不允许别人造他的反。
陈寿六绑县官去南京,其实也是一种申诉的方式,他头顶《明大诰》,是依法而行。
如果他这么做,得不到皇帝的认可,那么,《大明律》和《明大诰》就会失去对官员和子民的约束,官府也没了公信力。接下来,离百姓造反的日子,没有多远了。
朱元璋没有令老百姓失望,惩治的贪官,维护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维护了大明的威严。
但是朱元璋也清楚大明官吏们,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他担心陈寿六受到官员的报复,不得已才下了那道旨意。
几百年后的,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王X,要是换在明朝,一定被农民绑了。
唐太宗李世民就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这么简单的道理,谁都明白,可现实却很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