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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在唐代“尚文”的政治文化影响之下,郎官职任也注重应当具备的文学素养。一方面,唐朝自立国之初,便有“尚文”的传统,提倡文治,注重文学才干之士的选拔。
另外一方面,随着科举制度逐步完整,其各科目,尤其是进士科注重诗赋,其选拔标准逐渐侧重文学才能,这就引导着民间私学也逐渐趣尚文学,为文士群体的形成提供了契机,为政治的统治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后进力量。
唐代历代君主都十分重视文学才干在立国之时的基础作用,提拔文人,积极引导文词之才进入到帝国的政治权力机构,并注重发挥其文学才干在政治统治中的作用。时至武则天时期,一方面为巩固其统治权力,大力提拔狄仁杰等吏干之才;另外一方面广开取士之门路,将一大批寒士庶族之人,充入权力机构。
如设置“北门学士”分制宰相之权,其中很多文士颇具文词之才。又如上官婉儿也因为文词才能,冠绝一时,先后在武后和中宗两朝专掌诏敕制文之务,可谓恩宠有加。同时,上官婉儿也积极游走,为朝廷重视文学才能力劝君主,《旧唐书》记载:“置昭文学士,盛引当朝词学之臣,数赐游宴,赋诗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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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中宗复位,为积极提携文词之才,专设修文馆。其与学士才臣也多有宴集,《资治通鉴》载“每游幸禁苑或宗戚宴集,学士无不毕从,赋诗属和”。在此努力之下,中宗朝逐渐形成了“文华相尚”的局面。许多具有儒学才能的文词之士也被提拔上来,为巩固唐王朝的政权提供了广大的士人基础。
玄宗时期,随着诗歌鼎盛时期的到来,在科举考试尤其是进士科当中,逐渐形成了试杂文多为诗赋的局面。玄宗皇帝不仅自己本人颇具文词造诣,写下诗歌60余篇,其《经鲁祭孔子而叹之》一诗还被收入《唐诗三百首》。
同时,其还积极为文词之士走入仕途开拓道路。如将翰林供奉改为翰林学士,并让其宿直禁中,这就将翰林学士与集贤学士作为其出谋划策之后备力量,在政治统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玄宗将自身文词之好同国家治理有机结合在一起,重视文治的作用,并积极发展文学之事业,这成为玄宗时期一显著特征。后直至中晚唐时期,文词之能已经成为帝王统治的必要考量,虽在革新之中,对选拔文学之具体内涵多有更改,但是“尚文”的风潮,一直延续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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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唐代郎官的职任重视文学素养也是郎官职司内容的要求。牟润孙从唐代官制设置的角度来分析:“唐太宗定了三省互相节制的制度,因而也树立了文人的政冶规模。在他的三省制度中,文人的责任十分重大,草拟诏命,审核公文,全是极主要的政务,而全须要用文人,怎么能不看重文人?”
唐郎官二十六司各项职能很多涉及到对文学的要求,如吏部郎中掌铨选之权,对文官名簿、朝集、禄赐、假使并文官告身,分判曹事。司勋郎中和司勋员外郎掌校定勋绩、论官掌勋、官告身等事。考功郎中和员外郎掌考察内外百官及功臣家传、碑、颂、诔、谥等事(考功员外郎原掌贡举,开元二十四年移贡举于礼部侍郎)。
户部郎中和员外郎掌户口、籍账、赋役、孝义、优复、婚姻、继嗣、百官、众庶、园宅、口分、永业等。所谓知制诰就是“代拟王言”,掌册敕诏诰,其对处理文书的能力要求颇高,要求郎官知制诰之人,具有娴熟的文字驾驭能力。同时由于常伴帝王之侧,唐人称此职为“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
从清代赵钺、劳格撰写的《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中考订,就礼部司郎官而言,统计共计55位礼部郎中。其中,以礼部郎中之本官兼制诰之权的文词能手,就有:崔融、姚子彦、杨炎、顾少连、吴通微、张忠素、徐商、李讷、宇文临、李淳儒、杨知温、郑言、司空图、杜让能、颜荛,唐次共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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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史料中,以其他司之郎官兼知制诰者,亦不在少数。尤其是中晚唐时期,郎官知制诰泛化,各司郎官都有知制诰之记载。如白居易曾以主客郎官知制诰。元稹从祠部郎中一直官至中书舍人,加翰林承旨都兼制诰之权。所看重的都是郎官的文词才能。
另外,礼部由于其特殊历史属性和儒家传承,在省中多掌文翰之职,无论在朝廷重大庆贺等活动当中,还是在请上听政、春秋谢赐衣之中,其文大都出自礼部郎官之手,因此,对文学才能的要求更为苛刻。
唐代人的文学素养,从小时开始培养诗歌开始的,诗歌对语言表达、文字锤炼、格律、对仗等的要求,培养了唐人的文学才能,而知制诰的职任需求对这些方面要求也都很高,如制诰文一般是骈体形式,唐人从小锻炼起来的诗歌能力很容易适应郎官职任的要求,或者说,能够胜任郎官职任的,一定具有相对较高的诗歌素养。
其三,郎官推行儒家诗教的社会责任的需求。唐代郎官群体的职任注重文学才能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具有推行儒家诗教的观念,白居易在起草《张籍可水部员外郎制》中言:登仕郎守国子博士张籍:文教兴则儒行显,王泽流法作,若上以张教流泽为慈,则服備业诗者,宜稍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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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籍自校秘文而训国胄,今又核名揣称,以水曹郎处焉。前年以来,凡历文雅之选三矣,然人皆以尔为宜.岂非笃于学,敏于行,而贞退之道胜邪?与之笼名者,可以奖夫不汲汲时者。可守尚书水部员外郎,散官、勋如故。
中唐时期为维护动荡之政局,各士人群体提出革新的主张,在官员的选拔上,大力推行儒家经学。同时,士人群体为进入仕途,多选择科举之路。
而在科举不断推行之中,进士科尤为重要,在刘思立奏请帖经和杂文以后,进士科所考科目虽多有更替,但是仍然以诗赋为主。直至中唐时期,面对混乱的政治局面,革新理念也反映在科举进士科之中,先后多有人主张少诗赋格律,而多治国之经书。
“尚文”传统与郎官群体的人文品格。在唐代郎官的制诰词、唐代统治者的诏令以及政治文献中,“文学”或与文学相关的“文词”、“艺文”、“词藻”等词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这些政治文献中的文学,代表着唐代政治对文学的要求,使传统的儒家诗教原则得到了制度上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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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确认,强化了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引导了文学之士的人文品格,文学在唐代有其独特的政治意义上的规范与效能。傅绍良在其《唐代谏议制度与文人》一文中认为,此之“文学”,乃是政治意义上的文学。
卢建荣认为,唐代与前代多有不同的是,其官僚体系之官员多具备通才之能,其所受的教育,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都是一种综合性的教育,即长在博学,而并不具有特别明显的专业技能。
关于郎官的“文学”之能,在唐代,单就科举制进士科而言,其考试内容虽多有更替,但是仍然以帖经、杂文和时务策为主,且其杂文也从应用文体向诗赋转变,最终在开元年间确定下来。就任郎官的文人,所具有的文才多是以儒家诗教为主的综合性的才能,影响和改变着郎官群体的内在特质和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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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籛先生认为开元时期存在着“吏治与文学之争”。其实,唐代的选士制度中,文学与儒术、吏能哪项更为重要一直争论不断。贞观元年(627年),时任吏部尚书的杜如晦即上疏李世民:“比者吏部择人,唯取言辞刀笔,不悉才行。数年之后恶迹始彰。”主张依据“行著州闾,然后入用”的两汉取士制度。
结语
唐代郎官所在的尚书省“上承君相,下行百司”,是国家法令主要的行政执行机构,维护着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所以六部二十六司各级郎官的选任,是国家吏治的关键所在。在唐王朝初期,围绕着郎官选任展开的讨论也屡屡见于各端,其中比较著名的主要有两次:一是唐太宗贞观时期,刘洎的上疏,二是唐中宗朝时期萧至忠的上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