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是诚信的佐证商鞅任秦孝公之相,欲为新法。为了取信于民,商鞅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招募百姓有能把此木搬到北门的,给予十金。百姓对这种做法感到奇怪,没有敢搬这块木头的。然后,商鞅又布告国人,能搬者给予五十金。有个大胆的人终于扛走了这块木头,商鞅马上就给了他五十金,以表明诚信不欺。这一立木取信的做法,终于使老百姓确信新法是可信的,从而使新法顺利地推行实施。分析:“人无信不立。”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言而无信则自取灭亡。“商鞅立木,取信于民”体现了商鞅诚信的品质,给我们的启示是:诚信是宝。诚信的作用:从哲学的意义上说,“诚信”既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无论对于社会抑或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商鞅颁布新法时,为了取信于民,他在都城南门外立了一根三丈木杆,并张贴布告,“谁能把木杆搬到北门,赏金十两’’。老百姓看了布告都不敢相信,不知商鞅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谁也不动。商鞅又下令,“把木杆搬到北门者,赏金五十两”。这回有人动心了,真的把木杆从南门搬到了北门。商鞅当众赏了这人五十两金,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商鞅此举意在昭示新法的严肃性,使得百姓不敢怠慢新法。公元前340年,商鞅率军攻魏,双方势均力敌,秦难以速胜。商鞅采用兵谋诈术,写信给魏公子,约魏公子饮酒,假意言旧。魏公子丝毫不疑,如约而至,中了埋伏,魏军大败,只好归还秦国的河西之地。此一役,不仅解除了魏对秦的威胁,商鞅也因此被封为商君,得到15个城邑的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