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素以“衣冠之国”位居,在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中,服饰承载着厚重的传统文化和内涵。在长期占有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影响下,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在服饰上有极其显著的反映。它与礼制相结合,颁布律令,规范和管理不同阶层的穿衣戴帽,从服装的质料、服色、图案纹样等都有详尽的规定,以区分君臣士庶服装的差别,充分表现人们的身份、地位。可以说,中国服饰制度具有鲜明、独特的礼制文化特色。一、服饰艺术追求礼制秩序美中国伦理道德对中国审美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国数千年的服饰艺术发展中,儒家的礼教思想成了其核心理念。只有遵从了伦理道德规范的服饰才为美,周代制定的冠服制度影响了中国后世几千年,冠服是服装根据帽子的不同而命名的各类服装的总称。什么样的帽子配什么样的衣服,都有严格细致的规定。在不同的礼仪场合,不同等级的人必须穿着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服饰,这些服饰在颜色、材质、尺寸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周代的冠服制度规定极严,同为裘服,也要根据皮质、颜色来划分等级。天子穿白狐裘,诸侯及大夫、士穿青狐裘、黄狐裘,庶民则穿犬羊裘。自周以后,冠服形制被历代传承相袭,虽按各代统治者之意略有改动,但其基本形制却大同小异,尤其是显示阶级差别的内涵始终没有改变。二、儒家对服饰的审美观“质”与“文”二字在中国哲学中释义相当宽泛。质指一个人的资质美,文指一个人服饰的美,《论语·卫灵公》中记载:“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孔子这里所说的“质”,是指人内在所具有的伦理品质。《论语·泰伯》记述:“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在这里,孔子所谓的“文章”是指礼服上的纹饰、丹车白马、雕琢刻镂之类的文饰或文采。可见,孔子是极其重视服饰之美的。儒家在服饰上文质统一的审美观,是与等级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和变化,受儒家思想影响极深,上层社会尤甚。就其文化内涵而言,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作为“礼”的重要成分,已经渗透到穿衣戴帽的许多细节中。无论是“君子”还是贵妇的服饰,无一不受这种观念的支配,而忠孝思想对服饰的影响几乎波及了社会各阶层。以上这些正是形成中国古代服饰独特风貌的原因之一。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和变化,受儒家思想影响极深,上层社会尤甚。它直接影响了几千年来国人的服饰观念和风格。例如,【西汉】建立以后,新的统治者吸取了秦朝的教训,在服饰礼制方面规定得十分用心,不仅对百官服饰的样式和色彩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甚至对民间服饰也做出了限定。在当时,百姓只能穿着本色的麻布衣,而不得使用其他色彩的服饰。除此,还对生活用品进行详细完备的规定,诸如相关的生活基本需求,如衣帽鞋袜、车马乘骑、日用杂品等。在汉朝,不论花色、品种、质料,还是色彩,都有严格的等级划分。我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唐代】,无论是人们的思想,还是物质的生产都达到了一定的历史高度。服饰纹饰以一种“标识”的特有形式显示着封建礼制的等级制度。在《旧唐书·舆服志》中有一段关于中国官服补子起源的记载:“则天天授二年二月朝,集使刺史赐绣袍,各于背上绣八字铭……诸王饰以盘龙及鹿,宰相饰以凤池,尚书饰以对雁。”由此可见,武则天以绣袍赐予百官,是以鸟兽纹样为主,而且装饰部位在前襟后背。这一做法带有一定的标志性,它直接以一个有形的文化符号显示在服装上,使其具有了明显的中国礼制文化特点。【宋代】,宋人受程朱理学的影响,焚金饰、简纹衣,以取纯朴淡雅之美,对妇女的装束也有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服饰制度与宋代程朱理学观点有着异常密切的联系。而清代的服饰是我国服饰发展的顶峰,服饰纹样在这时的装饰作用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清代在图案的设计上承袭十二章的纹样,在明代的八吉祥纹样的基础上,集图案的装饰作用之能事,使之达到了繁复的程度。这一时期,服装出现了一种叫“补子”的装饰,以“补子”的纹样代表官职“补子”纹样的差别反映了清代等级的森严。并且清代的帽子一改历代的式的贵贱,样装束,注重帽子上顶戴花翎的装饰,以花翎的不同反映不同的官职。【清代】服饰的发展与历代服饰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的就是各种服饰装饰纹样的繁杂堆砌,以及在图案上等级观念的反映。可以说“礼”在中国古代,是法权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而服饰在这一过程中,则体现了相当重要的补充作用。中国的服饰制度始终与中国礼制思想紧密相连,使中国古代服饰纹样始终依从着礼制而发展礼制促进中国古代服饰纹样的特色发展中国古代礼制成于“三皇五帝”时代,到尧舜时,已有成文的“五礼”,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以五彩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各部联盟首领在祭祀礼仪活动中以五彩之色施与衣物上,即将十二章花纹用画与绣的方法施于冕服上。“天子衮服十二章”的起源便是由此而来。十二章花纹纹饰的次序为日、月、星、龙、山、华虫、火、宗彝、藻、粉米、黼、黻,这说明当时的服饰图案已经很有特点了。殷商时代社会已出现了等级,但服饰形制还没形成。到了周朝时期,已逐步形成了华夏民族的礼乐衣冠体系。随着各种礼仪制度的确立,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无论贵贱尊卑,都应穿着相应的服饰,皆以“礼”的精神规范自己的生活。“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政,而民和睦,颂声兴”,1.从纹样题材内容上表现服饰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贯穿了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历史。从服饰的演变中可以看出历史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文化审美意识的嬗变。【十二种纹样各有特定的象征意义】,如日、月、星,取其照临光明,如三光之耀之意;龙是神明的象征,同时又不可捉摸,取意应变;山,象征王者的崇高;华虫(雉),取其有文彩,表示王者有文章之德;宗彝,表示有深浅之知、威猛之德;藻,象征冰清玉洁;火,取其向上;粉米,代表食禄丰厚;黼为斧形,象征决断;黻作两已相背,象征善恶分明等。纹样不同,所属官阶不一样。天子之服,十二章全用,诸侯只能用龙以下八种,卿用藻以下六种,大夫用藻、米、粉米四种图案,士用藻火两种图案,界限分明,不可僭越。而明、清两个朝代用于官服上标明品级的补子纹饰,更是在礼制精神下的产物,是封建帝制的标志之一。2.从纹样色彩上表现中国传统服色尊卑有别,等级森严,其色彩运用具有鲜明的特定性,成为统治阶级权力与等级差别的标志与象征。从西周开始直到明清,历代制定的舆服制度,从统治者到诸臣百官的服饰纹样色彩各有等差。例如《周礼》中规定:“黄帝冕服,玄(黑)衣、赤(红)裳,用十二章,从公爵起视帝服降一等用之。”《尚书大全》中记载十二章纹的色彩是:“山龙纯青,华虫纯黄作会,宗彝纯黑,藻纯白,火纯赤。”另外,统治者祭天时服色要用青,祭祖时服色要用玄,祭桑时服色要用绿色。“秦汉以来服色转变,令唯朝廷五服用彩”,厉禁庶人衣彩,平民只能穿“布衣”“白衣”“皂衣”,而被称为“白丁”“黔首”。封建社会中期以后,规定愈加明确详细,如唐代始以袍服颜色区分官员等级,除皇帝可以穿黄色衣服外,“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贞观四年规定二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宋·舆服志》关于文武官员服饰颜色的规定是:“文武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服绯,五品浅绯。”而黄色自隋朝开始则逐渐成为皇帝的专用色和王权的象征。3.从装饰形式上表现中国传统服饰纹样装饰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受到服制化、程式化制约,装饰如的位置要按古代服制要求或造型构图的需要,将图案纹饰“对号入座”。《明史·舆服志》记载:“自黄、虞以来,元农、黄裳为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其序自上而下为衣之六章。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其序自下而上为裳之六章。”永乐三年又定:“元衣八章,日、月、龙在肩,星辰、山在背,火、华虫、宗彝在袖……”一般服饰图案装饰位置多选居中式、对称式、呼应式、满地式等形式。儒家说:“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凡具有特定含义,或具有标志作用的图案多采用居中式,如明清时期的龙袍,团龙居中,为正面造型。如传统服饰纹样中常见的日月对应、龙凤对应,在装饰位置上彼此关联,相互配合。此装饰形式在民间服饰应用中比较常见。满地式,在女服纹饰中运用较多,有造型逼真的写实花卉、四通八达的几何骨架、满地排列的地子纹等,其花式丰富,排列自由。综上所述,“礼”在中国古代,已经俨然僭越精神文明的界限,而成为法权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而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服饰体现着相当重要的补充作用,它带有强烈的“礼”的色彩标志。四儒家思想与古代服饰面面观,从服饰纹样的装饰风格与内容题材、装饰色彩以及装饰形式等方面,阐述了中国古代服饰纹样在礼制精神下的发展特色及其传统文化内涵的体现。中国以周礼为基础形成的一整套服饰制度,与“礼”和道德教化是融为一体的。穿衣戴帽不是生活小节,而是道德大节。对此,我们从君子之德、妇人之德和忠孝思想三方面来加以阐述。“君子之德”是上层社会男子的道德标准。“君子”是与“小人”相对而言的。君子指社会地位高和有道德的人;小人指社会地位低和无道德的人。君子服饰的基本准则是“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必须按礼法的规定穿戴,既不僭上,也不逼下。以此为原则,形成了一系列贵族男子服饰的规范。不但有如何穿戴的问题,有些服饰形制本身也被注入了道德的内容。甚至对待服饰的态度也与道德有关。首先是把穿着方式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古代男子二十岁行隆重的冠礼,并有字,以示成人。而庶人只能用巾。因此,冠也是士以上阶层的身分志,一般情况下均不能免冠。就是常说的“衣冠不整”。儒家的清规。其次是视【“奇装异服”】为大逆不道,严加谴责和禁止。古时称奇装异服为“服妖”,被视为预示人事变乱的不祥之兆,即所谓“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其实,奇装异服往往出现在朝纲不振、礼法不严的时期,随后发生的人事变乱甚至朝代更迭也是必然的。第三是以服饰象征道德,把穿着与道德教化统一起来。某些服饰的形制或含意用道德标准来加以诠释,使之成为穿在身上的教科书,这可以说是中国的创造,也可从中看出道德教化的细致入微。服装中最典型的是深衣。深衣是一种上下连属的男服,上至君王下至庶人皆可穿着。它虽然不是法服,但圣人服之,先王(周文王)爱之,而庶人吉服只有深衣。古制的的深衣形制上也是十分严格,【丧祭】是礼的重点,因为人在一生中只能死一次,所以特别重要。因而,主张既要厚养又要厚葬。〕”“饰终”就是给死者以隆重的礼祭,包括准备与其身份相应的棺木明器衣饰,这是孝的一个方面。同时,为寄托生者对死者的感情,就有了丧服。由于中国自西周以来确立的庞大而复杂的宗法制度,使家族制长盛不衰。一族聚居地达数十、数百里。往往是一家有喜百家庆,一家有丧百家哀。堂表姑舅、三亲四戚则是层层叠叠、盘根错结,自然有近亲远亲之分。根据礼法分亲疏的原则,丧服也分五种,称为“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按死者的亲疏分别使用。亲越近,用的麻布越粗。如斩衰用粗麻布,左右和下边不缝,同时用麻冠、草缨、麻腰带和草鞋,是对父母、祖父母、公婆和丈夫的丧服,也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齐衰用粗麻布,辑边缝齐,是对继母、妻、曾祖父母等的丧服。因对象不同,服丧时间也不同,多则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少则三月。这种极齐备的系列丧服,与礼法严格直接相关,也是中国所特有。素而不加任何装饰的白衣也用于天子自责。遇到大的天灾,天子也以此凶服自责。时至今日,以素为凶丧之服的习俗尚有残留,又有欧洲以黑为丧的浸渗,往往是黑白并用,已无礼法可考。祭服与丧服有所不同,多精美庄严,属吉服。礼书中常说的“黼黻文绣”就是指祭服。死人入葬前的礼称奠,入葬后的礼才称祭。祭祖是古代多种祭仪中最重要的一种。天子祭太庙穿冕服。此时已不再是哀伤,而是“宗庙飨之,子孙保之”,“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历代【章服制度】中有一些服饰被直接赋予忠孝的意思。如明代的“忠靖冠服”,崇祯时为百官燕居时用,即取“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之意。清代的“忠孝带”是挂在腰上的巾分,为阔而短的带子,初用布,后用绸。它的用途说法不一,其中一说是皇帝赐死时自缢用,不很可信。清后期在带上绣忠孝二字,使官吏们时刻不忘忠孝。而且,读书人一入宦门就要佩忠孝带。光绪二十九年,山东人王寿彭因名字有王者长寿之意,被慈禧钦定为状元。读卷官呼其大名时,他已惊喜变色不知所措,是同乡代为应答,又为他佩上忠孝带和荷色,扶他走上丹陛,然后入宫朝见皇帝。现在,历史已经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中国古代服饰走完了她的全部历程,中国人的衣冠服饰不可能再受儒家思想的束缚。然而,中国毕竟是中国,现代服饰也有我们的规范。至于如何对儒家道德观念批判继承,那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另一个问题。中国古代服饰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中国其他艺术及其美学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形成了自身独立完整的美学思想体系。中国服饰古代艺术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独特的风格特色存在于世界文化宝库中。“衣冠古国”服饰之渊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体现和继承中国古代服饰精髓,是现代服饰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服饰的影响一、服饰艺术追求礼制秩序美中国伦理道德对中国审美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在中国数千年的服饰艺术发展中,儒家的礼教思想成了其核心理念。只有遵从了伦理道德规范的服饰才为美,只有充分体现了社会各个阶层等级秩序的服饰才为美。周代制定的冠服制度影响了中国后世几千年,冠服是服装根据帽子的不同而命名的各类服装的总称。什么样的帽子配什么样的衣服,都有严格细致的规定。在不同的礼仪场合,不同等级的人必须穿着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服饰,这些服饰在颜色、材质、尺寸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周代的冠服制度规定极严,同为裘服,也要根据皮质、颜色来划分等级。天子穿白狐裘,诸侯及大夫、士穿青狐裘、黄狐裘,庶民则穿犬羊裘。自周以后,冠服形制被历代传承相袭,虽按各代统治者之意略有改动,但其基本形制却大同小异,尤其是显示阶级差别的内涵始终没有改变。二、儒家对服饰的审美观“质”与“文”二字在中国哲学中释义相当宽泛。质指一个人的资质美,《论语卫灵公》中记载:“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孔子这里所说的“质”,是指人内在所具有的伦理品质。文指一个人服饰的美,《论语泰伯》记述:“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在这里,孔子所谓的“文章”是指礼服上的纹饰、丹车白马、雕琢刻镂之类的文饰或文采。可见,孔子是极其重视服饰之美的。但是,孔子在认定服饰要讲形式美的同时,又对君子的个人修养提出形式与内在的关系。《论语雍也》中言:“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意思是没有合乎礼仪的服饰,就像没有文化修养的凡夫野人。然而,只有合乎礼的服饰与动作姿态,而缺乏“仁”的品质,那么这些虚饰只能使人感觉像浮夸的史官。儒家在服饰上文质统一的审美观,是与等级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和变化,受儒家思想影响极深,上层社会尤甚。就其文化内涵而言,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作为“礼”的重要成分,已经渗透到穿衣戴帽的许多细节中。无论是“君子”还是贵妇的服饰,无一不受这种观念的支配,而忠孝思想对服饰的影响几乎波及了社会各阶层。以上这些正是形成中国古代服饰独特风貌的原因之一。服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汉代儒家传统地位确立之前,就被“礼”所约束。随后孔子提出的“克己复礼”,汉代把《仪礼》列入五经。“仪礼”的关注点是整个社会活动,项目繁缛,对于服饰有全面严格的规定,是典型的儒家所倡导的礼制在服饰上的反映,它直接影响了几千年来国人的服饰观念和风格。例如,西汉建立以后,新的统治者吸取了秦朝的教训,在服饰礼制方面规定得十分用心,不仅对百官服饰的样式和色彩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甚至对民间服饰也做出了限定。在当时,百姓只能穿着本色的麻布衣,而不得使用其他色彩的服饰。除此,还对生活用品进行详细完备的规定,诸如相关的生活基本需求,如衣帽鞋袜、车马乘骑、日用杂品等。在汉朝,不论花色、品种、质料,还是色彩,都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历代更是在朝廷中设立相关的机构对礼制进行管理。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历代统治者都把此作为行为准则,用法制、礼教、哲理等各种手段统治人们的思想,使人们循礼蹈规,安分守己,使之成为相应的风气。在我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唐代,无论是人们的思想,还是物质的生产都达到了一定的历史高度。服饰纹饰以一种“标识”的特有形式显示着封建礼制的等级制度。在《旧唐书舆服志》中有一段关于中国官服补子起源的记载:“则天天授二年二月朝,集使刺史赐绣袍,各于背上绣八字铭……诸王饰以盘龙及鹿,宰相饰以凤池,尚书饰以对雁。”由此可见,武则天以绣袍赐予百官,是以鸟兽纹样为主,而且装饰部位在前襟后背。这一做法带有一定的标志性,它直接以一个有形的文化符号显示在服装上,使其具有了明显的中国礼制文化特点。到了宋代,宋人受程朱理学的影响,焚金饰、简纹衣,以取纯朴淡雅之美,对妇女的装束也有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服饰制度与宋代程朱理学观点有着异常密切的联系。而清代的服饰是我国服饰发展的顶峰,服饰纹样在这时的装饰作用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清代在图案的设计上承袭十二章的纹样,在明代的八吉祥纹样的基础上,集图案的装饰作用之能事,使之达到了繁复的程度。这一时期,服装出现了一种叫“补子”的装饰,以“补子”的纹样代表官职的贵贱,“补子”纹样的差别反映了清代等级的森严。并且清代的帽子一改历代的式样装束,注重帽子上顶戴花翎的装饰,以花翎的不同反映不同的官职。因此,如果分析清代服饰的发展与历代服饰之间的差异,那么,主要表现的就是各种服饰装饰纹样的繁杂堆砌,以及在图案上等级观念的反映。可以说“礼”在中国古代,是法权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而服饰在这一过程中,则体现了相当重要的补充作用。中国的服饰制度始终与中国礼制思想紧密相连,使中国古代服饰纹样始终依从着礼制而发展三、礼制促进中国古代服饰纹样的特色发展中国古代礼制成于“三皇五帝”时代,到尧舜时,已有成文的“五礼”,最早的有关服饰纹样在礼制中反映的记载是在《虞书益稷》篇中:“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以五彩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意思是说仲雍在举行祭祀礼仪时穿着图腾衣,各部联盟首领在祭祀礼仪活动中以五彩之色施与衣物上,即将十二章花纹用画与绣的方法施于冕服上。“天子衮服十二章”的起源便是由此而来。十二章花纹纹饰的次序为日、月、星、龙、山、华虫、火、宗彝、藻、粉米、黼、黻,这说明当时的服饰图案已经很有特点了。殷商时代社会已出现了等级,但服饰形制还没形成。到了周朝时期,已逐步形成了华夏民族的礼乐衣冠体系。随着各种礼仪制度的确立,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无论贵贱尊卑,都应穿着相应的服饰,皆以“礼”的精神规范自己的生活。“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政,而民和睦,颂声兴”,周朝设礼官掌管天下礼仪,并把这项制度推向了较为完备的阶段。1.从纹样题材内容上表现服饰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贯穿了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历史。从服饰的演变中可以看出历史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文化审美意识的嬗变。服饰图纹的普遍性可以被统治阶级利用,以图纹去强硬地推行一种统治制,这在纹样题材内容上显示得较充分,例如前文所提到的,上古时期衣裳就有“十二章”之制,十二种纹样为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即雉)、宗彝、藻(水草)、火、粉米、黼(斧形)、黻(亚形)。十二种纹样各有特定的象征意义,如日、月、星,取其照临光明,如三光之耀之意;龙是神明的象征,同时又不可捉摸,取意应变;山,象征王者的崇高;华虫(雉),取其有文彩,表示王者有文章之德;宗彝,表示有深浅之知、威猛之德;藻,象征冰清玉洁;火,取其向上;粉米,代表食禄丰厚;黼为斧形,象征决断;黻作两已相背,象征善恶分明等。纹样不同,所属官阶不一样。天子之服,十二章全用,诸侯只能用龙以下八种,卿用藻以下六种,大夫用藻、米、粉米四种图案,士用藻火两种图案,界限分明,不可僭越。而明、清两个朝代用于官服上标明品级的补子纹饰,更是在礼制精神下的产物,是封建帝制的标志之一。2.从纹样色彩上表现中国传统服色尊卑有别,等级森严,其色彩运用具有鲜明的特定性,成为统治阶级权力与等级差别的标志与象征。从西周开始直到明清,历代制定的舆服制度,从统治者到诸臣百官的服饰纹样色彩各有等差。例如《周礼》中规定:“黄帝冕服,玄(黑)衣、赤(红)裳,用十二章,从公爵起视帝服降一等用之。”《尚书大全》中记载十二章纹的色彩是:“山龙纯青,华虫纯黄作会,宗彝纯黑,藻纯白,火纯赤。”另外,统治者祭天时服色要用青,祭祖时服色要用玄,祭桑时服色要用绿色。“秦汉以来服色转变,令唯朝廷五服用彩”,厉禁庶人衣彩,平民只能穿“布衣”“白衣”“皂衣”,而被称为“白丁”“黔首”。封建社会中期以后,规定愈加明确详细,如唐代始以袍服颜色区分官员等级,除皇帝可以穿黄色衣服外,“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贞观四年规定二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宋舆服志》关于文武官员服饰颜色的规定是:“文武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服绯,五品浅绯。”而黄色自隋朝开始则逐渐成为皇帝的专用色和王权的象征。据《清史稿》记载:“龙袍,色用明黄。领、袖俱石青,片金缘。绣文金龙九。列十二章,间以五色云。”这说明清代对龙袍在形制、制作工艺、装饰图案以及对衣服的色彩上都规定得十分严谨苛刻。3.从装饰形式上表现中国传统服饰纹样装饰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受到服制化、程式化制约,装饰的位置要按古代服制要求或造型构图的需要,将图案纹饰“对号入座”。如《明史舆服志》记载:“自黄、虞以来,元农、黄裳为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其序自上而下为衣之六章。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其序自下而上为裳之六章。”永乐三年又定:“元衣八章,日、月、龙在肩,星辰、山在背,火、华虫、宗彝在袖……”一般服饰图案装饰位置多选居中式、对称式、呼应式、满地式等形式。儒家说:“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凡具有特定含义,或具有标志作用的图案多采用居中式,如明清时期的龙袍,团龙居中,为正面造型。又《旧五代史选举志》:“务在酌中,以为定制。”故清代补服为对襟式,宁将补子一剖为二,也不能移动位置与左右,以显“中庸”“方正”的社会观念和哲学思想。凡双数、对应图案多采用对称式,如清代龙袍、蟒袍下摆装饰的“水脚”纹装饰形式,运用对称式能够在视觉上产生一种稳定、端正的感觉。如果纹饰不同,但内容彼此关联的图案,大多采用呼应式。如传统服饰纹样中常见的日月对应、龙凤对应,在装饰位置上彼此关联,相互配合。此装饰形式在民间服饰应用中比较常见。满地式,在女服纹饰中运用较多,有造型逼真的写实花卉、四通八达的几何骨架、满地排列的地子纹等,其花式丰富,排列自由。综上所述,“礼”在中国古代,已经俨然僭越精神文明的界限,而成为法权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而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服饰体现着相当重要的补充作用,它带有强烈的“礼”的色彩标志。我们只有深入发掘、整理研究本民族传统服饰文化体系,才能展现中国服装事业发展中的民族特性和时代特性,让世界进一步认识和了解中国服装文化。四儒家思想与古代服饰面面观诸葛铠在《中国服饰文化与儒家道德观》一文中分析了中国古代服饰纹样在礼制精神影响下的发展,并结合中国古代礼制文化,从服饰纹样的装饰风格与内容题材、装饰色彩以及装饰形式等方面,阐述了中国古代服饰纹样在礼制精神下的发展特色及其传统文化内涵的体现。这里引用了书中作者对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服饰影响的部分见解。儒家道德观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文化巨大深远的影响是世所公认的。孔孟创立的儒学内“仁”而外“礼”,“以重血亲人伦、重现世事功、重实用理性、重道德修养的醇厚之风,独树一帜〔1〕”,在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到西汉初成了皇家御用学说。其中,以“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纲领,在董仲舒时已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及至两宋,儒家学者用“理”、“气”来解释精神与物质的关系,把儒家学说推向了理论的最高点,这就是著名的“理学”(也称“道学”)。道学家们对维护封建秩序的伦理道德倍加关注,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并论证“三纲”、“五常”是“天理”在人间的具体体现,把本来还有不少人情味的孔孟之说,变成了冷酷无情的封建礼教。而在中华文化的巨大构架中,衣冠服饰在发展之初就被注入了精神文化的要素,成为礼”的重要表征,并与伦理道德相联系。正如董仲舒在答汉武帝“册问”时所说:“臣闻制度文采玄黄之饰,所以明尊卑、异贵贱,而劝有德也〔2〕”。元人王元亮也说过:“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义,故谓之中华〔3〕”。由此可见,中国以周礼为基础形成的一整套服饰制度,与“礼”和道德教化是融为一体的。穿衣戴帽不是生活小节,而是道德大节。对此,我们从君子之德、妇人之德和忠孝思想三方面来加以阐述。1“君子之德”是上层社会男子的道德标准。“君子”是与“小人”相对而言的。君子指社会地位高和有道德的人;小人指社会地位低和无道德的人。君子服饰的基本准则是“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4〕”,即必须按礼法的规定穿戴,既不僭上,也不逼下。以此为原则,形成了一系列贵族男子服饰的规范。其中,不但有如何穿戴的问题,有些服饰形制本身也被注入了道德的内容。甚至对待服饰的态度也与道德有关。首先是把穿着方式作为一种道德规范。《礼记曲礼上》:“冠毋免,劳毋袒,暑毋褰裳”。就是说,男子在公开场合免冠、袒衣露体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即使天热,也不能把裳(下裙)撩起来。否则,就是常说的“衣冠不整”。古代男子二十岁行隆重的冠礼,并有字,以示成人。而庶人只能用巾。因此,冠也是士以上阶层的身分志,一般情况下均不能免冠。孔子的弟子子路为冠而丢掉性命的故事曾经广为流传。子路在卫国作大夫孔俚的邑宰,因不愿跟随孔俚迎立蒉聩为卫公,被两名武士围攻。拼杀中子路的冠缨被砍断,他说:“君子死而冠不免”,放下武器结冠缨,结果被杀〔5〕。从汉武帝与汲黯的关系中,也可看出冠对礼仪的重要性。汲黯在汉武帝时曾做过专管朝觐宾宴的官。他为人刚直,常常直言激谏,使武帝很难堪,但武帝仍很尊重他。武帝有时不拘礼节,如不戴冠就赴丞相公孙弘的宴会,甚至在床侧接见近臣。但在接见汲黯时必定冠服整齐。一次,武帝在武帐中办公,没有戴冠。正好汲黯有事上奏,武帝赶紧躲到帐后去,让手下人接下汲黯的奏章〔6〕。上层社会如此拘礼是很好理解的,而身居下层的“小人”也会有这种道德观念。一次,齐景公白昼披发(显然无冠),乘六马拉的车,御妇人出宫门。受过刖刑的门人当面斥责景公:“你不是我的君王!”跪击其马使他返回宫内。景公因惭愧而不上朝。后在晏子的劝谏下奖励了门人〔7〕。“劳勿袒”的袒是指打赤膊或露出上身,这比免冠还要不合规范。除了礼仪中规定的“袒割”、射礼和丧礼有解上衣露肩或臂的情况外,只有自责时才会袒衣,这是对道德规范的反用。常说的“负荆请罪”就是如此。廉颇向蔺相如请罪几乎尽人皆知。另有商纣王之庶兄宋微宗见纣淫乱于政便多次进谏,纣不听,反而迫害微子。周武王伐纣克殷,微子肉袒自缚膝行表示降服,武王为其松绑并恢复其官爵〔8〕。同样的情景在吴王夫差战胜越王勾践以后也曾出现过。魏晋时的“竹林七贤”不信孔而崇尚老庄,主张个性的“放”,以突破“名教”、“礼法”的清规戒律。他们不但恣情任性、纵酒放达,在服饰方面或袒或裸毫无顾忌。如刘伶有时酒后在家中脱衣裸形,客人见了大有非议。刘伶却说:“我以天地当房屋,屋室为衣裤,你们为什么跑到我的裤子里来?〔9〕“七贤”们并非庶民而是士族,有的曾经为官,都是知书达理之人。他们的行为除了政治原因之外,就是要摆脱儒家的清规。其次是视“奇装异服”为大逆不道,严加谴责和禁止。古时称奇装异服为“服妖”,被视为预示人事变乱的不祥之兆,即所谓“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10〕”。《汉书五行志》说得更清楚:“风俗狂漫,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所以,历代关于禁止服妖的记载时有可见,也有人因此而被杀。如春秋时郑文公之子子臧逃亡到宋国,此人喜欢搜集鹬冠(翠鸟羽毛做的冠)。郑文公听说后很感厌恶,指使杀手把子臧骗到陈宋两国交界之处杀死,原因就是“服之不衷,身之灾也〔11〕”。子臧被杀也是有礼法依据的《礼记王制》:“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孔颖达在《疏》中即以子臧聚鹬冠为“异服”之例。战国时,荀子曾谴责油滑之子穿奇装异服是“乱君”:“今世俗之乱君,乡曲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扌疑于女子〔12〕”。西晋咸宁四年,太医司马程据向武帝献上一件用野鸡头上的毛织的“雉头裘”。“帝以奇技异服,典礼所禁,焚之于殿前”,并“束力内外,敢有犯者罪之〔13〕”。由此可见,帝王家一般来说对“服妖”多有忌讳。然而也有“自作孽”者。如魏明帝在接见臣下时,戴绣帽、穿短袖青白色绸衣,无论款式还是色彩都不合礼制。所以直臣杨阜谏道:“此礼何法服邪?〔14〕”其实,奇装异服往往出现在朝纲不振、礼法不严的时期,随后发生的人事变乱甚至朝代更迭也是必然的。第三是以服饰象征道德,把穿着与道德教化统一起来。某些服饰的形制或含意用道德标准来加以诠释,使之成为穿在身上的教科书,这可以说是中国的创造,也可从中看出道德教化的细致入微。服装中最典型的是深衣。深衣是一种上下连属的男服,上至君王下至庶人皆可穿着。它虽然不是法服,但圣人服之,先王(周文王)爱之,而庶人吉服只有深衣。古制的的深衣形制上十分严格,《礼记深衣》对此有详细规定和说明。如“短毋见肤,长毋被土”,及地有污辱之意;“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规矩取其无私;“负绳及踝以应直”,上衣背缝与下裳背缝相接直如绳,以示为人方正;“下齐如权衡以应平”,下衤罢象用秤称东西一样平,表示“志安而平心”等等。其次是以“饰终”之义发展“孝”道,形成完备的丧祭服制度。儒家认为,“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15〕”。丧祭是礼的重点,因为人在一生中只能死一次,所以特别重要。因而,主张既要厚养又要厚葬。“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16〕”“饰终”就是给死者以隆重的礼祭,包括准备与其身份相应的棺木明器衣饰,这是孝的一个方面。同时,为寄托生者对死者的感情,就有了丧服。由于中国自西周以来确立的庞大而复杂的宗法制度,使家族制长盛不衰。一族聚居地达数十、数百里。往往是一家有喜百家庆,一家有丧百家哀。堂表姑舅、三亲四戚则是层层叠叠、盘根错结,自然有近亲远亲之分。根据礼法分亲疏的原则,丧服也分五种,称为“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按死者的亲疏分别使用。亲越近,用的麻布越粗。如斩衰用粗麻布,左右和下边不缝,同时用麻冠、草缨、麻腰带和草鞋,是对父母、祖父母、公婆和丈夫的丧服,也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齐衰用粗麻布,辑边缝齐,是对继母、妻、曾祖父母等的丧服。因对象不同,服丧时间也不同,多则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少则三月。这种极齐备的系列丧服,与礼法严格直接相关,也是中国所特有。素而不加任何装饰的白衣也用于天子自责。“年不顺成,则天子素服,乘素车,食无乐〔17〕”。遇到大的天灾,天子也以此凶服自责。时至今日,以素为凶丧之服的习俗尚有残留,又有欧洲以黑为丧的浸渗,往往是黑白并用,已无礼法可考。祭服与丧服有所不同,多精美庄严,属吉服。礼书中常说的“黼黻文绣”就是指祭服。死人入葬前的礼称奠,入葬后的礼才称祭。祭祖是古代多种祭仪中最重要的一种。天子祭太庙穿冕服。此时已不再是哀伤,而是“宗庙飨之,子孙保之”,“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18〕”。孔子十分重视祭祀和祭服。他在《论语泰伯》中说:“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黼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就是说,孔子认为自己不能与禹的功德相比。禹菲薄自己的饮食,而以丰盛洁净的食物孝敬祖先;减损日常衣服,而用精美的祭服;不重视宫室,而致力于田间通水。《礼记》也规定,祭器是可以借用的,祭服却不能借。有条件时,首先要做的是祭服。在这里,儒家把祭服与祭祀者视为同一,重视祭服也被认为是一种尽孝道的行为。用丧服祭祖则是很少发生的特例。苏州杨廷枢在明末清初殉节,其子易亭始终珍藏父亲的血袍。一次,西席华先生亲见易亭祭血袍。八十余岁的易亭服斩衰,上香三次,奠酒三次,接着俯伏大哭,命开箱取袍,又大哭。只见一件有绣补的红袍,刀痕血迹都很清楚,使观者不忍睹〔19〕。第三是把“以孝事君”上升为“忠”,并渗透到服饰文化内涵之中。以儒家看,“孝”与“忠”本不可分,以孝事君、以孝对国就是忠。国是家的放大,国君是最大的家长,对君要象对父亲一样忠顺。忠孝不能两全时,以忠为大。春秋战国时,士大夫被放逐时以丧服自责,就是愚忠的典型。当时,士大夫进谏三次而不听,就要被放逐(去国)。被放者需素衣、素裳、素冠,除去中衣的边饰,穿无的鞋,拉车的马不剪毛,车栏杆盖白狗皮,不剪指甲不剃须。到国境,要设坛位向国君的方向哭,因为“臣无君尤无天也”。如此服丧需三个月。如果国君派人送来玉环即可归国,如送来玉只能远走他乡〔20〕。当父亲就是国君时,忠孝才能合一,但有时也会发生难办的事。春秋时,晋献公派长子申进攻东山的皋落氏,但让申穿左右两色不合礼制的“偏服”,佩金,又是冬天出兵,所以申手下的将领发生了一场关于忠、孝的争论。有人认为,杂色衣意味凉薄;冬天,意味肃杀;金,意味寒冷;,意味决绝,打完仗也回不来,不如逃走。羊舌大夫却认为:“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公子申为了忠孝两全,仍然决定出征作战〔21〕。历代章服制度中有一些服饰被直接赋予忠孝的意思。如明代的“忠靖冠服”,崇祯时为百官燕居时用,即取“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之意。清代的“忠孝带”是挂在腰上的巾分,为阔而短的带子,初用布,后用绸。它的用途说法不一,其中一说是皇帝赐死时自缢用,不很可信。清后期在带上绣忠孝二字,使官吏们时刻不忘忠孝。而且,读书人一入宦门就要佩忠孝带。光绪二十九年,山东人王寿彭因名字有王者长寿之意,被慈禧钦定为状元。读卷官呼其大名时,他已惊喜变色不知所措,是同乡代为应答,又为他佩上忠孝带和荷色,扶他走上丹陛,然后入宫朝见皇帝。现在,历史已经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中国古代服饰走完了她的全部历程,中国人的衣冠服饰不可能再受儒家思想的束缚。然而,中国毕竟是中国,现代服饰也有我们的规范。至于如何对儒家道德观念批判继承,那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另一个问题。中国古代服饰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中国其他艺术及其美学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形成了自身独立完整的美学思想体系。中国服饰古代艺术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独特的风格特色存在于世界文化宝库中。“衣冠古国”服饰之渊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体现和继承中国古代服饰精髓,是现代服饰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