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即位不久,就废除了谗言恶语罪,使臣可以大胆提出不同意见。从秦朝开始,就有所谓的“秘愿”官员,每当有灾难发生,他们就会大动干戈。前十三年,文帝上书废除,并宣称皇帝要对官员的错误和罪过负责。第二年,他禁止寺庙官员祝福他。
汉初统治者认为秦代郡县制不成熟,在国家体制上实行郡国并行制。
同时汉代有分封制,这是与秦朝最大的不同。
西汉初年,地方承袭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县两制并行。
总之,西汉初年实行郡国并行制度,相对增加了王国行使政治和经济的独立权力,促进了地方政府恢复发展地方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随着中央政府和王国直接统治范围的相对缩小,有利于统治阶级掌握地方风土人情,发挥地方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生产,从而促进整个西汉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文帝即位后,先授予自荐上位的功臣爵位,杀了朱禄。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十月,任命为右丞相,为左丞相,关英为太尉,组成了新的汉朝中央政权。汉文帝除了保留旧诸侯,还建立了若干新诸侯。
同年十二月,前赵国国王刘友的儿子刘穗被任命为赵国国王。从前邪恶的郎王刘泽被封为燕王。后来又立刘穗的弟弟刘强为河间王。朱刘璋是城阳王;东牟侯刘兴举为冀北王;皇帝刘武被任命为代王,后来成为淮阳王,后来成为梁王。刘慎被封为太原王;刘一是梁王。
汉文帝根据大臣们的建议,立他的长子刘启为太子。这样,自汉高祖以来,预立太子就成了汉家的习俗。
韩晶即位后,加强中央集权,重用古代文人晁错,大力提倡减少诸侯。“七国之乱”平定后,绝大多数诸侯国只拥有一郡,实际地位已降为郡级,国郡基本趋于一致。诸侯国的属地郡县从汉高祖年间的42郡减少到26郡,而中央直属郡县从汉高祖年间的15郡增加到44郡,大大超过诸侯国的郡县数量。
韩晶压制和贬抑了藩王的地位,剥夺和削弱了藩王的权力,收回了王国的官员任免权,只保留了自己的“粮租税”权,并夺取了盐、铁、铜等利润来源和相关的租税。
但是诸侯的影响并没有完全解决,以至于汉武帝不得不继续采取相应的措施。
割据诸侯是封建制度下君主为了收回部分或全部掌握在诸侯或地方割据势力手中的权力而实施的政策。
在中国历史上,有四个著名的诸侯:
一是西汉景帝的降藩引发了七国之乱,短短三个月就消灭了七国之乱,平定了七国之乱后建立了中央政府的权威;第二,唐代宗、德宗、宪宗、穆宗朝之前的诸侯割据,先成功后失败,暴露了我们这个时代制度的弊端,唐朝也被诸侯割据所灭,为宋朝提供了教训;第三,明太祖文健伐宗,引发靖南之战,朱迪(即明太祖成祖)在伐宗前即位;第四,清康熙帝伐三藩,导致三藩之乱,用了八年时间平定三藩,由此中央政府确定了对地方政府的垂直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