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是人类最原始的宗教形式。从古史资料和人类学理论来看,三皇五帝时代的巫师与沟通天、地、人、神的萨满已经接近三代以上。夏商周时期的古巫虽然有古巫的痕迹,但在祭祀文化体系中已经转化为祭司,其职能主要是祭祀神社中的神灵,而不是巫术。
三代古代女巫的记录出现在文字之后。此时的中国文化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原始发展过程,神的概念已经出现。祭祀和取悦神灵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宗教形式。原始部落公巫在祭祀文化结构中转变为角色,早期巫文化演变为祭祀文化,这是古代宗教文化的第一次重要转变。祭祀文化及其背后的信仰特征是西周春秋时期思想发展的主要对立面。
人类历史上最初的祭祀崇拜形式可能是对自然物和自然力的崇拜,也就是对那些与人们自身生活密切相关或者人类高度依赖的物体的崇拜。自然物的崇拜和自然神的崇拜作为原始信仰是不可分割的。人们在崇拜自然物的时候,总是赋予其某种神性,或者以自然物的神性为前提。
甲骨文中有祈祷仪式和祭祀仪式的记载,反映出在商人的观念中,自然现象有超自然的神灵,直接对自然现象,间接对人事现象产生影响甚至控制力。众神中,有帝王或神,此外,还有太阳神、月神、云神、风神、雨神、雪神、土(社)神、方神(四神)、山(岳)神、河神等。这些神都不是人格神,即使是皇帝或者神,在商人的观念里,原意是皇帝在天,也就是神的意思;至于土神、方神,是自然神,山神、河神是带有自然色彩的祖神。在商人眼里,这些神都是有灵的。帝或神主要拥有自然权力和战争权力,在人事权力上只作用于商王本人,而不作用于王以外的其他人。
商人还是鬼,《礼记》说:“殷人敬神,引民服神,先鬼,后礼。”所谓“先鬼后礼”,就是先人鬼关系,再处理人际关系(礼是人际关系的规范)。死去的祖先在他们的心目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任何事情,无论大小,都吸引着他们的祖先。他们用龟甲和兽骨占卜,是为了沟通人与神(或祖先)的关系,占卜的结果体现了神和祖先的意志。甲骨文叫甲骨文,是一直写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和宗教观念有直接关系。
从商代甲骨文来看,殷商时期的万物崇拜仍然盛行,信仰的对象包括自然的方方面面,如河神、山神、日月星辰、土地神等等。但这些自然神仍然属于万物崇拜,变化有限,比较特殊,是商人心中的“皇帝”信仰。
“皇帝”是商人心中最伟大的神,地位最高,权力最大,也是社会秩序的主宰。这种“一元论”(皇帝)、“多神教”(自然神)的信仰模式,类似于现实世界中的“王权政治”。简单来说,世界上有一个统治人民的君王,自然界有一个统治自然神灵的“皇帝”,但“皇帝”的能力和权威在世界上的君王之上,他是万物的主宰。
商人求卜的对象有三种,分别是神、属地、鬼。在这三类中,皇帝是最权威的,皇帝拥有的能力有三种。首先是对自然气候的控制,这主要与农业生产的丰富程度有关。二是主宰世界的奖惩。三是决定战争的胜负和政权的兴衰。因为商朝仍然属于部落社会形态,仍然需要通过战争的手段征服边境地区的部落。商王经常向皇帝询问战争的胜败,看皇帝愿不愿意。由此看来,商人在日常生活中几乎都是在为“皇帝”祈福。在这样的宗教心理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商人会有“爱崇拜”“重崇拜”之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