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举报之风在老中人的历史上一直比较盛行,2000年里王朝更迭,每朝每代都能玩出新花样。让人人互相监督,互相打小报告,把告密变成国家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重大发明。中国几千年专制统治时期不仅从来就少不了告密者,而且给了这类人最大的鼓励和用武之地。
从中国历史上来看,只要告密形成了一定的风气,其背后必然有深层的原因,一个心智正常的人不会去告密,告密意味着内心的背叛,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的,所以,告密者应该是迫于某种形势或压力,不得已而采取的行动。
鼓励告密会让人人生活在恐惧仇恨中
毫不夸张地说,在一个“大举报时代”,人人都难免被无冤无仇的陌生人,或者自认为可以信任的人告密,并因此挨整、受罚,百口莫辩。
告密是人性中最卑劣的行为,这一观点几乎得到了公认。告密行为最直接的打击对象是构成现代文明的要素之一:信任。同时,告密还会对民主、平等、自由等现代文明精神造成根本上的伤害。因为告密行为会调动起来人性深处最龌龊、最无耻、最肮脏的恶,让猜忌和仇恨在人群中蔓延,结果是人人自危。
一个明代的笑话:“一人偶于露水桌子上以指戏画‘我要做皇帝五字。仇家见之,即掮桌赴府,首彼‘谋反。值官府未出,日光中,露水以灭迹矣。众问:‘汝掮桌至此何为?答曰:‘我有桌子一堂,特把这张来看样,不知老爷要买否?”
这篇出自通俗小说家冯梦龙所著《笑林》,名为“露水桌子”。从中可见当时人们、特别是民间对告密者的态度。这位仇家为了个人的恩怨,时刻盯住与他有过节的人,伺机抓住把柄,控以谋反大罪,如果得逞,在当时是灭族之罪。通过告密手段害人,大多行之于非法治社会,它是与统治者的专权独裁、偏听偏信联系在一起的。
告密是以害人为目的,就要拣最重的罪名。在皇权专制下,最重的罪名就是谋反。《唐律疏议》中把它列为“十恶”之首,其处罚是“无论首从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兄弟”等皆没官为奴。这在古代法律中还是较宽松的。告密者控告别人谋反,并不表明他对国家有多忠诚。实际上,在他看来,朝廷、王法、官府都是可利用之物。他要利用这些为自己复仇,并带来功名富贵。皇权专制社会中,统治者也是依靠告密为自己消除“隐患”,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普遍厌恶告密,而告密又能畅行无阻的根本原因。
所谓告密中的“密”到底是些什么?是不是发现某人行凶后逃逸,有在场者向当局举报就是告密?我想大家一定不会这样看,人们还会赞扬告发者有正义感。
有人说到告密史时,常举《论语》“其父攘羊”的故事:“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用以证明楚人叶公倡导告密,孔子正相反。其实这个故事的主题不是告密,而是“亲亲相隐”(有血缘关系的可以不互证对方有罪)。叶公认为正直的人可以不顾一切;孔子则认为考虑到血缘亲情才是真正的正直。儒家是宗法制度的意识形态,血缘亲情是儒家思想的基石。
人们普遍厌恶的告密,不是揭发举报盗窃、伤害等刑事犯罪,而是指告密者把他人日常生活中只言片语、零星文字,或一些小事,附会到重大的罪行上、如“谋反”“大逆”等,举报到官府,以获取精神或物质上的利益。“露水桌子”就是一例。古往今来,因为说话等小事得罪者,可谓“夥矣”,所以古人写了《金人铭》,告诫人们学金人(铜人)三缄其口,少说话,甚至不说话。
“露水桌子”还有两点值得一说。那个人为什么要在“露水桌子”写下“我要做皇帝”五个字?难道真觊觎皇位?当然不是,所以作者标明是“戏画”。其实他只是生活在皇权专制下的一个细民,然而人天生有一种要打破生活中禁忌的冲动,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快感。中国传统笑话关于性和政治(包括调侃皇帝、讥讽官僚)的特别多,因为这是传统中两大禁忌。所以就会有人在思想或口舌中有所冲破,从而获得一时的快感。
再者,露水干了,就没证据了,因为像谋反这类大案必须要有证据,否则作为诬告处理。而诬告是要“反坐”的,《唐律疏议》《宋刑统》中都有这样的规定:“诸诬告人者,各反坐”。也就是按照他所告的对方罪行的性质和轻重,来判处诬告者。
这种举报告密制度,在最初虽然总能达到管理者的预期效果所有人都老老实实,但其实让人很难受。历代的保甲制度,总是虎头蛇尾,就是这个道理。武则天时专门告密整人的酷吏周兴最后被人请君入瓮,也是这个道理。实际上,让人人互相猜忌,互相敌视,互相告密,互相报复,结果是人人自危,全体生活在恐惧之中。把这种制度强加给孩子,让他们在学生时代,就学会互相监督,互相揭发,人人因为担心被汇报而“自觉地”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实际上是对孩子心灵的一种最大的荼毒和伤害。小而言之,会造成学生心理的扭曲,增加心理疾病发病的几率;大而言之,则毒化了学生的心灵,也毒化了学生生存的环境。它培养人们从小就生活在恐惧、仇恨里,离现在我们政府大力主张的和谐社会,越来越远。
苏轼差点毁于告密
1079年,宋神宗元丰二年,苏轼因为对新政持有不同意见,被时任御史的李定、舒亶弹劾。当年七月,在湖州任上被捕。同年十一月,苏轼被贬至黄州,出任团练副使。这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的根本原因在于新旧两党之争,但对苏东坡而言,被弹劾的直接原因只是几首发了牢骚的诗。而这几首诗,据说是苏轼送给沈括的。
这个沈括,就是那位写下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上被称为里程碑的《梦溪笔谈》的沈括。1073年,在钦差大臣任上的沈括,在杭州见到了自己的前同事、名满天下的顶流大咖诗人苏轼,要了几首诗。在这几首诗里,沈括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便偷偷地把这些诗交给了新党阵营中的王安石和吕惠卿等人。几年后,这些诗被李定舒亶等人用作弹劾苏轼的证据。
也就是说,影响了苏轼一生、差一点就让他送掉性命的“乌台诗案”,起因只是一次告密。
回首过去,那些告密成风的历史,我们并不陌生;种种恐怖和荒诞,至今依然触目惊心。
当代学者何木风,针对于此,写了一本书:《隔墙有耳:中国历史中的告密往事》。
“人对人是狼”?
三国是很多人向往的英雄时代,但也充满权谋诡诈、告密层出不穷。
例如蜀汉五虎上将之一的马超,曾在抗击曹操的潼关战役取得大捷,曹操为了逃生,狼狈地割须弃袍。
但即使这样武勋卓著的勇士,也有着卑劣、告密的一面。
他和一个名叫彭羕的文官,是多年好友。
有一次,彭羕私下找马超喝酒,抱怨自己未得重用,并且吹牛道:“如果咱俩搭档,以马将军的武力,和彭某的谋略,足以问鼎天下!”
当时,马超哈哈大笑,两人痛饮一番,拱手道别。
彭羕离开后,马超立刻写了一份密函,将彭羕在酒桌上的话全部记录下来,举报他有不轨之心。
彭羕因此入狱、被杀,但在抄家时,并未发现谋反的证据,他完全是“祸从口出”。
马超此举,背后或许有着复杂的动机。
他可能以此向刘备表忠心,哪怕用好友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也在所不惜。
还有可能,是马超怀疑彭羕在试探自己,套自己的话假如自己一言不慎,也会被他举报,从上将军沦为阶下囚,举报自己的彭羕则由此飞黄腾达。
三国乱世,同一个阵营也会相互出卖,老朋友之间在酒桌上的醉话也难免被告密。
到了清朝,文字狱更加酷烈,告密之风也“水涨船高”。
一个普通的落第秀才,随口吟两句“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便因“大不敬罪”被杀头。
这点琐事之所以惊动官府,是因为吟诗者身边的朋友,举报告官。
地方官接到举报,立刻立案严查,宁枉勿纵。
否则也可能被某些同僚举报,轻则丢官,重则丧命!
从“见义勇为”,到落地凤凰
书中也谈到了这样的情形:那些告密者,也许当时受到嘉奖,被称为“见义勇为”乃至“大义灭亲”的楷模;
但是,他们得不到大家真心的尊敬,而且会受到无言的鄙视。
一旦时过境迁,当初的告密者,哪怕经历了一时风光,也会很快跌落,“落地凤凰不如鸡”,沦为被大家公开唾骂的“贱民”。
1955年,作家胡风因为一些文艺观点,被戴上了莫须有的“反动”帽子。
另一位作家,舒芜,是胡风的多年好友,之前两个人经常通信,书信中有时也会涉及一些对时政的看法,和对现状的牢骚。
胡风落难时,舒芜主动将这些私人信件,交给了有关部门。他还对私信中,涉嫌“反动”的字句,做了重点标注。这些告密材料,让胡风的处境进一步恶化,而且牵连到其他很多人。
不久,胡风被判刑14年,还有上百人因为涉嫌与之相关,也受到各种惩处。WG期间,已经刑满的胡风,又被翻出老账,改判为无期徒刑。他熬到了改革开放,但出狱时已经垂垂老矣。
1985年,83岁的胡风病逝,后半生没有留下重要作品,在冤狱中荒废。
而舒芜,一度因告密检举,而“立功受赏”。但整个文艺界、知识界,从此都对他敬而远之。到了“WG”时期,舒芜也沦为被整肃对象。
“胡风那些话,为啥专对你讲?鱼找鱼虾找虾,你也和他一样!”于是,他也成为胡风的“犯罪同伙”,被关进“牛棚”。外面的看守将他视为“敌人”;里面的难友则将他视为“小人”这种夹板气的滋味,可想而知。
舒芜也熬到了WG之后,平反获释。但是,随着胡风案的平反,一些资料不断公开,舒芜的名字,也一次次出现在公众视野。
他成了众多告密者的典型代表,广为人知,令人不齿。舒芜在耻辱中,度过了漫长的晚年,2007年去世。
告密是一把双刃剑,害人更害己。
书中以舒芜的案例,规劝大家:
“每个人在决定告密的前一刻,都应三思,以此为戒!”
谁是最可耻的人?
“晚年的舒芜,一直背负着‘犹大的骂名。犹大是耶稣的第13个弟子,他告密耶稣,导致耶稣被耶路撒冷的最高统治者、罗马帝国册封的彼拉多总督,下令钉死在十字架。因此,犹大是所有基督徒心目中最可耻之人,被诅咒至今。”
然而,本书在谈到上述状况的同时,也提出了另一种观点:
犹大之所以告密,最根本的原因,是总督彼拉多的种种暴政,包括对异端思想的审查和打压,以及对告密行为的奖励,诱发了人性之中的贪婪与邪恶。
这才是“告密文化”盛行,乃至出现“大举报时代”的“病毒培养皿”。
犹大可以被原谅,彼拉多总督的暴行,则必须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还有那些公然歌颂彼拉多之流的,也极其可耻、可悲。
从上世纪末,中国的“彼拉多”们,包括制造文字狱最多的那几个帝王,康熙雍正乾隆祖孙,都被大加歌颂。
到了新世纪,各种告密举报,再次愈演愈烈,为数众多的“犹大”,也堂而皇之地卷土重来。
某些媒体,公然将此类告密者,美化成“吹哨人”。
对此,书中有这样的辨析:
“我们反对告密,并不是反对检举坏人坏事。真正的坏人坏事,不是思想、言论,而是以具体的行为,对其他人造成伤害,尤其是明知后果的故意伤害。”
“在国外,父母殴打孩子,邻居或者路人听到声音,可以立刻打电话报警。在网上,对各种诈骗,举报是天经地义的。这不是告密,而是真正的见义勇为,值得奖励。”
“然而,一个告密成风的社会,往往对真正应当举报的,普遍麻木不仁、无动于衷。”
“大家在言辞上谨小慎微,在思想上万马齐喑,但同时,可以公然殴打老婆孩子,可以任由诈骗横行、垃圾遍地,甚至当街打群架,众多看客也无人打110,更无人敢上前制止。”
那个偷拍、举报的学生,被一些人公开谴责,甚至破口大骂。但这个学生,毕竟还小。本该纯洁的年龄,告密背后的理念认知,究竟从何而来?
在被告密之后,能够决定那位老师命运的,不是告密的学生,也不是持任何观点的普通网民,甚至也不是那所学校。
但愿那位老师,能尽快被公众遗忘,回归平静的生活。
但愿那个告密的学生,能够在将来逐渐懂事之后,有所反思,最好能够向老师道个歉。
真正应该受诅咒的,是告密行为本身,尤其是导致告密行为层出不穷的“彼拉多”们。
总体来说,告密制度经历了一个由野蛮向文明,由普罗大众向特定群体变化的过程,了解中国古代告密史,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社会的变迁。
中国历史上的告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下面让我们分析一下在不同历史时期,告密的不同根源和形态吧!
鼓励告密周厉王开了个坏头
告密可分两大类,一是上面笑话中那种“掮桌赴府”,这是自发主动去告发他人,告密者多为平民百姓,其所告的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另一类是,有权人发动和鼓励其所管辖的人积极告密,其所关心的,则是统辖区域内人的思想动态。
如果说平民自发的告密,主要是不良人性促使的话,那么后一类,则是上位者在挑动人性的弱点,使之恶质化。这种鼓励告密的行为更可恶,因为它降低其所属群体的文明度。
后一类告密的最早记载,来自《国语•周语》。事情发生在公元前841年,这次不是小民“为王前驱”主动向当朝告密,而是最高统治者周厉王搞特务统治,选派巫师侦测城内居民。
厉王过度敛财,又连续发动战争,弄得民怨沸腾,人们议论纷纷,大臣召公告诉他说:“人们已经忍受不了了,到处都在议论你!”这个信号并未使得周厉王有所收敛,反而找了卫巫,叫他秘密监视城中百姓。最后亲朋好友路上相遇都只敢眨眨眼睛,不敢说话。
为什么巫师干这种脏活?那时没有威慑性的偷听、偷录技术,而巫师被认为是有神力的,《列子•黄帝篇》中说:“有神巫自齐来处于郑,命曰季咸,知人死生、存亡、祸福、寿夭,期以岁、月、旬、日,如神。郑人见之,皆避而走。”巫者一来,人人恐惧,何况他又被授予了“合法伤害权”。他甚至不用“监”,说谁就是谁。于是效果立刻显现,“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史记》
道路以目:在路上遇到不敢交谈,只是以目示意;形容人民对残暴统治的憎恨和恐惧,出自《国语·周语上》。
厉王得意洋洋告诉召公:“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不过古人毕竟老实,他没有说通过卫巫做思想工作,大家都想通了,不再造谣诽谤了,而是如实地说“大家都不敢议论了”。于是召公发了一通“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议论。周厉王听不进这些,民众不敢说话了。三年后,愤怒的国人把周厉王赶出国都,流放到彘,死在了那里。周厉王用告密威慑民众,获得的是相反的效果。不过,鼓励和利用告密的特务手段,在历史上开了一个坏头。
秦国的商鞅变法强了秦国,也亡了秦朝
先秦诸子哲学本质上都是政治哲学,其关心的核心都是安危治乱。在诸多政治问题中,统治者时时都会面临的是社会控制问题。如何实现有效的社会控制,是统治者迫切需要的,不同的学派给予不同的解答。
儒家认为,社会稳定的根本,在于通过教育恢复周礼;而墨子则强调“尚同”,就是要上下一致,尚同于天。当然,“天”是个招牌,说到底还是要全体人民都上同于周天子,因为“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也就是让天子掌控一切。要掌控就要通下情,为此,墨家主张建立层层汇报制度,“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完全以天子的是非为是非。墨子希望人人都养成了向上告密的习惯,自觉自愿地做天子的耳目:
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
这样“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谈谋度速得矣;助之动作者众,即其举事速成矣。故古者圣人之所以济事成功,垂名于后世者,无他故异物焉,曰: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以上俱见《墨子•尚同》)墨子不免有些天真,他太理想化了,他认为人们会习惯于互相告密,轻而易举地实现下同于上,上下一致。这样天子成了人间的神仙,掌控一切,国家长治久安。
如果不把告密与个人利益联系起来,要民众自觉自愿做统治者耳目,是有些困难的。法家比墨子进了一步,想到用“刑、德(赏)”这“二柄”,强制推行告密,并改称为“告奸”。商鞅说:“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商君书•开塞》)商鞅在秦国执政时,把他的主张具体化为国家政策:“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传》)把老百姓按五家、十家编在一起,让他们相互监督,谁有犯罪倾向或作奸犯科的可能,而不立刻向上告密则通同犯罪,一起处置。这叫“连坐”,后世许多推行严刑峻法的统治者,在告不告“奸”问题上,多采取商鞅的办法。商鞅注意从小事抓起,后来秦的“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正是这种思想的发展。
第一个把告密形成制度的人是秦国的商鞅,在公元前356年秦国推行商鞅变法。
《史记·商君列传》中记载:“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商鞅将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让秦国人互相监视检举,人人自危。把“告密”上升到国家大法并公开宣扬,商鞅可谓登峰造极。
在告密法实施后不久后,秦国的民风就开始变得异常古怪。一旦告密,告密者得到的奖赏可能是一个农夫十年劳动才能赚得来的钱,而且还有别的好处。
在这个法律驱使下,为了生存,每个百姓必须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探听“奸”人“奸”事,包括自己的亲人。用西汉贾谊的话来说,告密法把秦国变成了“一个无礼无仁的国家”,道德素质急剧下降。
由于秦法过于苛刻,被举报的犯法者用绳子串着排成长队在渭水边砍头,河水都染红了,因此举报就留下个贬义的印象。
针对告不告密,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不告密的,所有人连坐腰斩。腰斩是一个很残忍的古代行刑方法,是用大铡刀把人从腰部斩成两半,使人因大量失血而死,因为死亡过程较长,所以非常的痛苦。
第二,如果有人告密,则告密之人有赏,赏金等同于战场上斩杀一名敌军。在秦律中规定,斩杀一名敌军,带回头颅就可以升一级爵,秦军一共设二十级爵。每升一级爵可以由国家赐给一顷田地,随之住宅大小,仆人的数量都会升级。所以告密就等同于升一级爵,可见告密的好处是很大的。
第三,如果敢把违法的人藏起来,如同战场上投降敌人一样处罚,因为现存秦律中没有记载投降敌人怎样处置,所以不知道具体的方式,但是推测处罚会非常严重。
以上就是《什伍连坐法》的法律条文,这个法律就把秦人变成极度遵从纪律的工具人。这么严酷的制度为什么能够推行呢?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制度并不是只有罚,还有相应的赏,而且还不是小赏,是重赏。《什伍连坐法》的实质是为秦国“耕战一体”国策服务的,因为连坐使每一个小团体形成利益相关的共同体,比如说,战场上有一个人当了逃兵,剩下的十户全部腰斩,所以大家互相监督,谁也跑不了,这样就有效的保证了秦军的战斗力。
于是秦人就变成狼虎之师,秦国就能不断扩张,将从六国掠夺来的土地和财产分给下级士兵,从而形成了一个自洽的体系,这就是秦国酷法可以存在的基础。
这种制度在秦统一六国之前是没有问题的,可以一直进行下去,但是当秦国变成大一统的国家以后,这种制度就实行不下去了,因为没有仗打,也就没有军功了,没有军功也就不能进爵了,《什伍连坐法》的基础就崩溃了,变成只有高压统治而没有赏赐的不合理的制度。这也是秦朝很快灭亡的原因之一。
再说商鞅,在重用商鞅的秦孝公还没有死时,就有人已经预感到了商鞅是在给自己挖大坑。
果然,秦孝公死后,商鞅一手搬起的石头“告密法”开始砸到自己身上。
先是曾经被商鞅侮辱过的太子继承王位,一直对商鞅恨之入骨的贵族们群起而攻之,告发他招兵买马,意图谋反。
好不容易逃出秦国,在半路准备住店的时,店主以住店必须出示证明为由,拒不接待,否则被国家知道,要被连坐。
气的商鞅仰天长叹“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商鞅不知道,他一路逃亡,都一路被追击,都是拜他一手缔造的“告密法”所赐,因为沿途的人无不争先恐后的向秦军举报他的行踪。
告密之人在得逞后往往洋洋得意,但是,他们有没有想过未来会有一天也可能被同样的告密所伤害呢?
我想他们应该没想过,如同商鞅也绝没想到自己最终会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落个被车裂灭族的悲惨命运。
后来商鞅在秦孝公去世之后失势,被反对派车裂而死,但秦并没有废除商鞅之法,告奸、连坐这一套治民方式还在实行。有的学者说,商鞅之法奠定了秦国强大和消灭山东六国的基础,但这些人似乎遗漏了一点,它同时也造就了秦之灭亡的先机。商鞅之法在天下统一后似乎失掉了作用,“告奸”“连坐”等控制手段也不太灵了,几桩针对始皇帝的大案也未能破。
西汉武帝时期告密风目的是充盈国库
第二个推行告密制度的是汉武帝,叫做《告缗令》。缗原指穿铜钱用的绳子,后来就发展成一个度量单位,通常一缗穿一千文铜钱。汉武帝时期对匈奴发动连年战争,国家财政出现了困难,汉武帝就决定向商人征收财产税,实行算缗。算缗,就是让老百姓自报财产,根据财产多少征税。因为原本税收就已经很重了,所以商人大都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想方设法瞒报财产。
于是汉武帝在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下令告缗,发动天下人告发偷税者,告密的人可以得到重赏。赏多少呢?政府抄家之后可以给告密者分一半的财产。在告密能带来真金白银的政策下,四海之内,到处都是一双双灼灼然似贼的眼睛,以致于“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在这种重赏之下全国人民争相告密,史书记载政府抄家,得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同时政府也没收了大量土地。
《告缗令》与《连坐法》还是有一些区别的,《连坐法》针对的是所有老百姓,而《告缗令》的范围要小一些,《告缗令》主要是针对中产阶级以上人群的。但是《告缗令》产生了非常不好的社会效果,告缗的本质是国家依靠暴力工具对私人财富的一次掠夺,是一次社会财富大清洗。从此以后武帝朝就没有中产阶级了,也就影响了其后的税收,抄家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寅吃卯粮。所以到了汉武帝中后期,从商者减少,物价飞涨,社会上流民大量增加,社会矛盾也骤然尖锐。
中产阶级以上的,几乎都遭到了告缗。
周朝武则天时期的告密之风巩固皇位
第三个推行告密制度的是唐代的中国史上惟一女皇帝武则天,似乎还算有能力有胸襟之人。大跌眼镜的是,也就是在她统治时期,京城设置了类似于举报箱的铜匦,鼓励告密。唐朝武后对告密风俗的发扬光大可谓是功不可没,而且玩出了新高度。并且,还下令地方官员,凡是有进京告密的人,地方官不仅不能过问详情,还得派驿马送到京城。告密有功的“高者蒙封爵,下者被赉赐”。
在公元686年,武则天建立了一个《投匦制度》,所谓“匦”是指一种匣子。铜匦,是由武则天命人制造的铜匣子,类似于检举箱。铜匦分青、丹、白、黑四种不同的颜色,前三个分为养民劝农、议论时政、陈诉冤屈,第四个黑匦最重要,主要是针对官员有异心、有叛变行为的告密箱。
为了“广开言路”,鼓励天下人告密,武后给予告密者的奖励和待遇不是一般的优厚:
1,不管你是带编制的官员,还是牢里的地痞流氓,只要你大喊“我要告密”,基本可以一路直通洛阳宫内,有99%的概率会面圣,当面举报。赌徒来俊臣就是在牢里大喊告密,没人敢阻拦,最后不但成功面圣,还成了权臣。
2,只要你喊出要“告密”,往洛阳去的一路上都是绿灯,没有任何官员敢盘查你。而且官府必须给你准备马匹,并负责把你安全送到洛阳宫里。
3,途中遇到驿站,或者下榻酒肆,须按照五品官的标准给你安排伙食。细米细面管饱,酒一升半,羊肉三分,还有瓜果,比现在的机关食堂差不到哪。
4,告密内容如果有价值,不止有赏赐,还有机会当官。若有不实,也不会受罚。
这待遇可以吧,你啥活都不用干,每天就寻摸点别人的短处和软肋,有事没事站在府衙门口大喊,“我要告密。”生活基本就不用愁了,而且还可能飞黄腾达。
洛阳内外,“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资治通鉴》卷二百三。
众人见能免费吃住,说得好还能当官,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儿?一时之间闻风而动,争逐名利的告密者蜂拥前往京城,都想借此升官发财,就算没有秘密可告瞎说一通,也可以公费进京旅游一圈,怎么算都不亏。
当大批告密者涌来后,武则天言出必行,不厌其烦地召见他们,尽管有些消息听起来就不靠谱,但武则天依然耐心地听着。
一时之间,民间告密、揭发成风。朝堂之上人人自危,连狄仁杰都被诬下狱,差点死于非命。
根据相关史料统计,武则天亲自召见的告密者将近一万人。
武则天时代,那应该是告密者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吧!
诗人陈子昂曾说:“诸方告密,囚累百千辈,及其究竟,百无一实。”形成了十分恐怖的政治气氛,破坏了社会的基本稳定。
武则天之所以设置“铜簋”最大的目的并不是给人说话的机会,而是借此寻找异己者的小辫子!这件事发生在武则天称帝前夕,为了铲除心向李唐和反对自己称帝的异己势力,武则天急需动手的理由和执行者。
唐初虽然已经开始实行科举制度,但旧的门阀制度并没有被彻底打破,关陇世家子弟依然活跃在朝堂之上。对于这些人而言,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和家族的切身利益,加之长期政治联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指望他们“狗咬狗”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武则天想到了“民意”。普通老百姓、基层官吏与关陇世家、朝臣没有什么利益关联,只有他们敢出这个头、能出这个头。更重要的是,武则天还增加了利益驱动,举报者会获得奖赏、甚至直接出仕为官。在利益的驱动之下,为了迎合武则天,刻意诬陷武则天政治对手者不在少数,而这正是武则天想要的,她需要的就是这些“理由”。
与此同时,这些通过“告密”入仕的人在朝中缺乏根基,他们想要往上爬就必须依靠武则天,自然便成了武则天咬人的恶犬。武则天一举两得,既获得了清除异己的理由,又获得了清除异己的帮凶!
黄轩的电视剧《风起洛阳》就是围绕着一对告密者进洛阳被暗杀展开的,武后震怒,下令有司全力破案,可见当时对告密者的重视。
唐睿宗元年,有一波告密者刚刚从宫里出来,在洛阳酒肆喝酒,其中一人发牢骚说太后给的赏赐少,不如支持李显。同席的一个人转头就去告密。羽林卫分分钟就赶了过来,发牢骚者处斩,知情不报的绞杀,举报者赐官五品,连考公的环节都省了。相比于现在的告密小能手拿到的那点儿奖励,可谓是天壤之别。
铜匦的背景产生在唐高宗李治去世以后,武则天政权并不稳固的时期。她是女主临朝,有很多李氏王族希望推翻她的统治,武则天又处在门阀世家势力异常强大的时代,因为主弱臣强,君主统治地位明显遭到威胁,所以才会采用这样一种极端的告密制度。
投匦制的本质是先确立敌人,然后利用铜匦来罗织罪名,起到大造冤狱,铲除异已的作用。由于武则天对告密之人实行有错不究,有功则赏的态度,这是彻头彻尾的鼓励告密,于是天下告密之风大起。
《投匦制》比起《告缗令》针对的人群又小了一些,主要是针对有异心的朝野政敌和在中国超过五百年之久的门阀世家。投匦制的目的只是巩固皇权,消除异己,一旦武则天牢牢把握住王朝权利,投匦制度就慢慢的取消了。
南宋曾主动禁止告密
汉文帝时期的“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也非仅见。有宋一代虽然依“法统”治,但总的说来,政风较为宽和。仁宗厌恶官僚间的恶斗,曾下“诏戒上封告讦人罪,或言赦前事,及言官事弹劾小过不关政体者”(《宋史•仁宗本纪》)。后又下诏“察辩激巧伪者加放黜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九十二》)。这是用政策的手段对付相互揭短的官员。这在仁宗朝起了些作用。到了神宗朝,相互告讦,变本加厉,徽宗时期形成一个高峰。这种恶劣的政风与北宋的灭亡不无关系。
有些官员也能遵循为政宽和的传统。范仲淹之子范纯礼在徽宗刚即位时主持开封府,朝廷交办一个“谋逆”大案范一审理,原来是一个老百姓的看戏回来,路上见桶匠做好的桶,他取来戴在头上说:“与刘先主如何?”因为自比刘备,遂为桶匠所擒。第二天上朝,徽宗问他案子。范回答:“愚人村野无所知,若以叛逆蔽罪,恐辜好生之德,以不应为杖之,足矣。”(见《宋史•范纯礼传》)要被杀头的“谋逆”罪,最后打了一顿板子了事。
南宋第一个皇帝宋高宗赵构对于党同伐异、告讦成风特别反感,秦桧执政二十余年,权倾朝野,朋党比附,打击异己,所以在绍兴二十五年(此年秦桧死),三省(中书、门下、尚书三省)枢密院言:
“士大夫当修行义以敦风俗。顷者轻儇之子,辄发亲戚箱箧私书,讼于朝廷,遂兴大狱,因得美官。缘是以后,相习成风,虽朋旧骨肉亦相倾陷:收简牍于往来之间,录戏语于醉饱之后。况其间固有暧昧而傅致其罪者。薄恶之风,莫此为甚。臣等愿陛下特降睿旨,令刑部开具前后告讦姓名,议加黜罚,庶几士风丕变,人知循省。”诏刑部开具,申省取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
其中“收简牍于往来之间,录戏语于醉饱之后。况其间固有暧昧而傅致其罪者”三句说得特别好。高宗肯定了这个意见,并把在秦桧当政时告讦的名单拉出来,交刑部处理。此旨下达刑部,肯定要做刑事处理。这次处理告讦,还非常严肃,绍兴二十八年十一月“合祀天地于圜丘,大赦。壬午,复命检举诸人因赦移放者,告讦得罪者不预。”(《宋史•高宗本纪八)
过两年大赦,本来犯罪官员都能获释、甚至降级使用,但高宗诏书中明确规定犯“告讦”罪的,不在此例。
主动禁止告密,这在其他朝代是不多的。《挥麈后录》(卷之一)中说“本朝法令宽明,臣下所犯,轻重有等,未尝妄加诛戮。恭闻太祖有约,藏之太庙,誓不杀大臣、言官,违者不祥。”在不杀士大夫的规范下,他们之间的争斗自然增多,特别是在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之间,党争更为激烈,双方常常抓住某人的几句话或数首诗,上纲上线向上告密。苏东坡就因为几首诗和一些言论被新党抓住,造成轰动一时的大案乌台诗案。《庚溪诗话》记一则故事:
时相举轼《桧》诗云:“‘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知地下蛰龙,非不臣而何?”上曰:“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时相语塞。这位“时相”就是王珪。小报告一直打到皇帝那里,幸亏神宗还算明事理。
宋是有意识“与士大夫共天下”的朝代,而士大夫之间互相告密、敌视,也使皇帝处境尴尬,感到不快,所以才数度下诏禁止告讦。
然而,皇权专制本质上是排斥异见,并且不给异见留有空间的,持异见者终要受惩。皇帝高高在上,不知道谁是持异见者,这就需要有告密者(当然,告密者在告密过程中,往往要挟带自己的私货,把一些非异见者也当作异见者举报上去)。因此即使再宽大,也不能在任凭反对者泛滥,例如颇带点人情味的“亲亲相隐”,在谋反大罪上不适用,非亲非故的更应该积极揭发。因此告密这个最龌蹉、最能体现人性之恶的行为,两千多年来,不绝于世。
明朝朱元璋时期是告密的最高峰巩固皇位
告密“文化”在明清之时,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毕竟与明朝比起来,汉唐的告密又只能算小巫见大巫了。
告密者最猖獗、对这类人的使用最具制度性的是明朝。
还在明朝初年,为了巩固皇权,乞丐皇帝朱元璋就为了朱姓江山的稳固而设“检校”,利用这机构去察听官吏言行甚至生活琐事,并密报他本人。“检校”是明代庞大的特务机构的前身。
朱元璋利用高见贤、夏煜、杨宪等人,“以伺察搏击为事”,专门“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兵马指挥丁光眼巡街生事,凡是没有路引的,都捉拿充军。
检校无处不在、无所不管,让文武百官瑟瑟发抖,这里举几个例子。
傅友德请客吃饭,叶国珍陪酒,有妓女跳舞耍乐。当时规定妓女只能穿黑,结果喝着喝着喝大了,叶国珍就让妓女穿上花衣服,毕竟好看嘛,但是被现场内官监视报告给朱元璋,朱下令割掉妓女的鼻子,将叶国珍鞭打数十下,发配到瓜州去了。
宋濂乃开国文臣及著名文学家,有一天,朱元璋忽然问他,昨晚你在家喝酒没?有客人吗?吃了什么菜?
宋濂不知朱元璋之意,一一如实回答。朱元璋听了,满意地笑着说,“是的,看来你没骗我。”说着,拿出宋濂前晚宴客时的座次图。
钱宰乃大儒,也是吴越王钱俶的后人,名气很大。朱元璋登基时,钱宰已老,为装点门面,朱元璋把他请到京中作国子博士。
有一天,钱宰写了首诗,“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相当于发点小牢骚,感叹上班太忙,想痛痛快快睡个懒觉也不行。
第二天上朝,朱元璋一见面就说,“昨天你写的好诗啊。可你为什么要诬我嫌你上朝迟了?不如把嫌字改成忧字吧。”钱宰大惊,忙下跪谢罪。
朱元璋并不满意,不高兴地说,”我现在就把你放走,你回去好好睡你的大觉吧。“
对这些令人胆战心惊的告密者,朱元璋认为乃是他养的恶狗,”惟此数人,比如恶犬,则怕。“也不知道这评价到底是高还是低。
反正,在古代,凡是做人艰难的时期,不少人会选择做狗。
检校是文官,朱元璋譬喻为恶狗。到洪武十五年还嫌恶狗不济事,另找一批虎狼来执行大规模的屠杀,把侦伺处刑之权交给武官,特设一个机构就是大名鼎鼎的锦衣卫,行使秘密监视百官的职责,而且扩大到百姓;朱棣后来成立由宦官组成的东厂用来监督锦衣卫;成立西厂,监督东厂和锦衣卫,倡导告密揭发。
厂卫,它们作为特务机构而横行于整个明代,诏狱常兴,其淫威之大,令官民谈厂卫而色变。天下人大抵生活在高压与恐惧中,纵高官大吏,也难幸免。
锦衣卫和东西厂,所有这些特务机构之间的制约,都服务于权力不受制约的皇帝一人。厂卫人数众多,但要对全国官民进行监视而且还要彼此监视,仅凭厂卫,人手远远不够。于是厂卫又以各地流氓为耳目,出价向流氓买情报,给了流氓横行作恶的天赐良机。
在明代,告密者既寄生在厂卫特务机构上,又支撑厂卫有效运作。他们为了赏钱或为了挟嫌报复,不仅窥人隐私,捕风捉影地拿捏别人把柄,还凭空捏造,罗织罪状,制造了大量冤案,形成特务机构--告密者--冤案之间体制性的恶性循环。
锦衣卫头子“走狗烹”,没有一个善终的
锦衣卫有指挥使一人,三品。同知二人,从三品。佥事三人,四品。镇抚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户十四人,五品:副千户从五品:百户六品。所统有将军、力士、校尉,掌直驾、侍卫、巡察、缉捕。镇抚司分南北,北镇抚司专理诏狱,进了这里没有人能活着出去。
锦衣卫参与的大案比较多,比较有名的明初四大案,有两项是锦衣卫主办的。
1、胡惟庸案的续集
早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因“枉法诬贤”被杀,朱元璋为了清除异己,锦衣卫第一任指挥使毛骧为图表现积极配合,将胡案上升为“图谋造反”,从洪武十八年(1385年)至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短短五年时间,便先后有韩国公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等一公二十一侯,而遭到连坐、死罪、黥面,流放的更是多达数万人,朝中大臣几乎为之一空。
不过,毛骧作为这起大案的始作俑者,在失去了利用价值之后,最终也被朱元璋为平息众怒而杀头。
2、蓝玉案
蒋璩作为毛骧死后的锦衣卫第二任指挥使,蓝玉案的爆发正是他所引起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身为锦衣卫指挥使的蒋璩告发蓝玉谋反,蓝玉于是被下狱问罪,狱词称蓝玉伙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意图发动叛乱。该案被牵连诛杀的多达一万五千多人,“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其实特务组织在各个朝代都有,例如在汉有"诏狱"和"大谁何",三国时有"校事",唐有"丽竟门"和"不良人",五代有"侍卫司狱",宋有"诏狱"和"内军巡院",皇帝为了维护统治施行铁血手段可以理解,但是没有哪一个朝代像明朝这样不把官员当人、不讲君臣之情,把“狡兔死,走狗烹”做到极致,把残暴冷血做到极致,随随便便就是抄家灭族,人人提心吊胆,战战兢兢。
再看看那些特务组织的负责人,他们只不过是皇帝的棋子,当达到政治目的后,他们的结果也是“走狗烹”,没有一个善终的,这就是报应。
清朝雍正时期是告密针对臣子巩固皇位
清初的“明史案”,就是一起因为小人告密而导致的人间惨案。顺治十八年,“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庄廷鑨借《明史》表达对清廷的不满,致使庄廷鑨被掘墓刨棺,枭首碎尸,其余相关人等,重辟70人,凌迟18人。这一事件在金庸小说《鹿鼎记》中有过情景再现,凄惨之状,令人不忍卒读。只是这桩惨案的始作俑者吴之荣并未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被庄家后人报仇杀死,而是因举报告密立功复起,不仅得到了抄没的受害人家产,最后还官至右佥都之职。
吴之荣的结局也许是所有的告密者所期望的。和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利益相比,告密所付出的代价显然要低得多。这也是许多心怀叵测、妄图不劳而获的人趋之若鹜的原因,毕竟在功名利禄面前,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心如止水。
第四个推行告密制度的是清代的雍正皇帝,《密折制度》始于康熙晚期,但是完备于雍正朝。所谓密折,就是将奏文写在特质的纸上,装入皮匣中呈奏皇帝。皮匣的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在上奏折官员手中,一把由皇帝保管,除此之外任何人都无法开启。
雍正采取的《密折制度》,允许四品以上的中央和地方官员,直接向皇帝递密折。还有一些心腹大臣,可能级别不够四品官,比如江南的三大织造,只是正五品的官员,但是也被特许向皇帝上密折。
雍正发明“密折制度”目的则单纯得多,他更多地是为了加强皇权。以往臣下的奏折递交给皇帝,中间程序太多,不仅容易泄密,而且还可能被权臣或有心之人扣押、不上报。与此同时,经手者过多使得上奏者根本不敢说什么私密之事。
密折的内容可以无所不包,除了鼓励给其他官员打小报告以外,像天气、民情,包括向圣上请安都可以写密折。据统计,在雍正朝,大约有一千两百个官员有权向皇帝上密折,光是这些官员的密折就够皇帝看个不停的,所以雍正又被称为史上最勤劳的皇帝,一大半也是他自找的。
《密折制度》针对的人群比《投匦制》又少了一些,主要是针对王朝各级官员的,它的实质是让各级官员相互监督,使组织系统黑箱化,密折的实行主要是为了加强皇权,是驾驭官员的统治术。
“密折制度”出现之后,上奏者直接与皇帝对接,既少掉了中间层泄密和干预的环节,因为一对一,上奏者只对皇帝负责,自然什么话都敢说,张三贪污了、李四弄权了……清朝的密折发现到巅峰时,甚至张家少了一只鸡、李家生了一个娃这样的事都有人上奏给皇帝。如此一来,拥有密折奏事权的大臣都成了皇帝的耳目。更重要的是,群臣之间都不知道其他人跟皇帝说了什么,无形之间也增加了群臣之间的不信任、减少了结党的可能性,一举多得。
以上就是中国历史上四次将告密制度化的政策,有人会问,那像东厂、锦衣卫这些不也是打小报告的机构吗?这些可以归类为特务组织,并不是规章制度,如果讲到特务组织演变史,可以讲一讲,但是不在今天的主题范围里。
最后我们再来总结一下,《什伍连坐法》针对的是广大民众,核心目的在于将农民的生活限制在耕田和打仗这两件事上。实施的手段是大赏大罚,赏是升一级爵,罚是连坐腰斩。这种法律更多的可以看成一种战时的临时法律,一旦战争结束了,这种不人性的法律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注定会失败。
《告缗令》针对的是广大中产阶级,在当时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商人,核心在于财富的重新分配。实施的手段是大赏大罚,罚是被告者抄家,赏是分告密者一半财产。但是汉朝人不了解,资本并不完全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也不理解只有做大做强中产阶级国家才能富强,所以才会出现国家与民争利的现象,也就注定会失败。
《投匦制》针对的人群又小了一点,主要是政敌与门阀家族,核心是打击异己,保证皇权。实施的手段是对告密人有错不究,有功则赏。一旦皇权巩固了,这种制度就废除了。
《密折制度》针对的人群最小,就是各级官员,核心是为了帮助皇帝更有效的统治。实施手段是密折,赏罚不一定,全看皇帝心情。最终密折制更像是一种统治术,而不是行政制度了。
总的来说,告密者的心思趋于卑劣、猥琐,告密终究是上不了台面的一件事。那么,是因为人性不断向善,从而使中国两千多年的告密史由野蛮向文明转化吗?显然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背后的原因并不是文明之光,更多的是封建王朝对底层百姓的控制力不断减弱,但是专制集权程度却又不断加强的结果。
时至今日,我们都无法用一个明确而坚定的立场去声讨告密,尽管没有人愿意让这样的人出现在自己的身旁。这是一个非常诡异的现象。也许在内心深处,我们在鄙视告密者的同时,也有一个做告密者的冲动。毕竟,告密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利益交换。
不过,这种以邻为壑、人人自危的局面是为绝大多数人所排斥的,我们无法想象总有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你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据说沈括晚年的不受待见和失落就与此有关。可见人心不同,人心皆同。每个人都需要告密者,因为告密者可以提供制约对手的第一手资料。但每个人都不希望告密者出现在自己身边,因为是人就会出错,所以大家都会有被告密的可能。
公众对告密行为的排斥,还与儒家传统中的容隐制度有关。所谓容隐,使之在一定血缘关系范围内,允许相互隐匿罪行,不予告发和作证,而且,法律对此类行为将不加制裁或减轻处罚。《论语》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说的就是容隐。在二千多年的历史中,容隐制度为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在强调以“孝”为核心的儒家文化的引领下,容隐逐渐成为宗法伦理观念的的一部分,并在大多数时间里,得到了国家法律制度的认可而深入人心。在此前提下,告密行为就越发显得不主流,尤其是当告密发生在宗族血亲的范围之内。南宋时,李清照状告丈夫张汝州请求离婚,结果作为原告的李清照也因此被判入狱,正是因为她的行为有悖于社会伦理和容隐制度的关系。
容隐制度是在建国之后被废除的,因为这种制度有纵容犯罪之嫌,和现代法律功能及法治精神相抵抗。但是,因此而出现的诸如“大义灭亲”以及告密揭发等行为,也让倡导中庸的儒家文化频频遭遇信任危机。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容隐制度的废止是纵容告密的原因。长期以来,尽管我们鄙视告密,但是告密行为始终存在于大众生活的某个隐秘的角落,而且将会继续存活下去。从本质上讲,人是趋利避害的生物,利益的最大化是大多数人存在的价值意义。所以,坚守或者放弃道德精神,是由人的两面性决定的。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在庞大的利益诱惑面前,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告密者。
不过,这一切绝对不是我们弃善从恶的借口,尽管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因为人的成长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只有认真反思,坚持向善,守住底线,才能拒绝诱惑,远离告密。
历史上告密的特点
西汉汉武帝时期,被告密者是有钱人;武则天时期,被告密者是反对朝廷者,既有达官贵人,也有普通老百姓;朱元璋时期,被告密者是朝廷中所有的文武大臣;
告密不是在纠正人性的恶鼓励告密就是催生人性之恶
告密,不是在纠正人性的恶,而是把人性最阴暗的角落放在众人面前羞辱。
鼓励告密,就是催生人性之恶。
人性之恶并非中国独有,欧洲黑暗的中世纪,二战时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意大利,苏联史大林时代……
20世纪,纳粹德国以数量庞大、密布全国的特务机构盖世太保和告密制度来实行恐怖统治。二战后东德建立了更为庞大的同类机构斯塔齐和更为有效的告密制度。
据《斯塔齐》一书披露,在两德合并前,这个靠机关枪和筑墙来阻止居民流向西德的国度,人口仅1700万,斯塔齐的特工人数竟高达10余万,再加上人数更多的告密者,几乎每6.5个人中就有一个在为斯塔齐服务,每当有十来人聚在一起时,其中就必有一人在为斯塔齐竖起耳朵。人们的一举一动全都记录在斯塔齐浩繁的档案中。然而,通过对内使用特工和告密者来控制社会,并不是当时处于东西方对抗前沿的东德的独特做法,而是整个苏东国家的共同政治特征。其中,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在对民众的监视和高压控制上决不亚于东德。
无论东方或西方,可以发现,告密者在民主政体公开化的社会条件下用武之地不大,但在专制体制的秘密政治下却必不可少。历史事实表明,专制体制提供了告密现象赖以滋生的最根本条件。这种体制下存在着君临全社会的个人或集团。他们人数极少,但却凭借其垄断的社会权力而垄断了对全部社会资源的支配,并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进行统治。这双重的不平衡使得对人民的戒备成为这种体制的基本政治特征。
对于占据统治地位的那些个人或集团来说,巩固权力的最重要秘诀就在于保密和控制民众。保密使权力在秘密状态下运作,既增加人民对政治运作的神秘感,又阻断人民了解权力真相的渠道。这样,权力中心得以根据他们的需要只让人民了解经严格筛选过滤的、甚至是伪造的信息。控制人民则同时通过重大问题上对人民的保密和对人民动向的掌握来实现。所以秘密政治和告密制度是专制体制下相互依赖和补充的一对怪胎。
除了政治上的专制,思想、信仰上的不宽容也是刺激告密者活跃的重要原因。任何思想或信仰如果被奉为至尊,那么与其形影相随的必是不容异见的偏狭以及对人们思想信仰的侦察和对自由思想的惩罚。在这种思想信仰的专政下,专门去窥探和报告别人思想状况的告密者也是不可少的角色。
总之,一切专政都有着对告密的需要,无论这专政是政治上的还是思想信仰上的,都概莫能外。即使有人抱着良好愿望为着整肃道德而实施“美德的专政”,其结果也必然是各种专业密探和业余告密者群魔乱舞的局面。
15世纪末,修士萨伏那罗拉在佛罗伦萨实行的以纯洁教会和道德为目的的“美德的专政”便是如此。为了确保佛罗伦萨人无论在公开场合或私下里都不违背他所推行的禁欲主义美德,他不惜采取恐怖措施。在他采取的所有措施中,最不得人心的是利用仆人和儿童充当风化特务。结果不仅使得邻里彼此监视,还让仆人监视主人,儿童监视父母。
一时间,佛罗伦萨告密之风盛行,无处不有的监视使恐怖统治深入到社会每一角落和每个家庭内部,无所不在的告密使人与人之间甚至亲人之间的关系被防范和不信任所毒化。可以说,告密是最丑恶的社会现象,尤其当告密成为制度更是如此。
制度化的告密总是与秘密警察的权力最大化相联系,就犹如一币之两面,二者都是国家权力不受控制的标志。它们以一种无形但却及其现实的暴虐力量使人民陷入人人自危的恐惧之中。卑劣的告密者和无法无天的秘密警察相互勾结,布成一张针对着勇气、独立、远见、对事物进行审视、怀疑、判断的理性精神等人类最宝贵素质以及禀有这些素质的优秀个体的巨网。
通过罗织罪状、制造冤狱去消灭优秀个体,通过扼杀人的宝贵素质以取消公众做出反应的能力。不仅如此,告密制度散布猜忌与仇恨,调动起人们身上潜在的恶;防不胜防的告密和随之而来的惩罚则扼杀一切诚实的思想和信仰,瓦解人与人之间必要的合作与信任,并且最大限度地腐蚀民族精神。可以说,对人民使用密探和鼓励告密是一切暴政中最令人反感,也最具腐蚀性的,它对人类脆弱的道德是致命的打击。
无论古今,无论中外,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群体要消灭告密行为、告密文化需都要非凡的勇气,并付出高昂的代价。
告密文化自古以来就是等级和集拳社会伴生的怪胎,
告密者是卑鄙的!告密使人类社会变成了一个人人自危,互相警惕,完全失信的世界,告密使人类社会中的所有人包括告密者及其家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告密者的心理尽管有告密成功的沾沾自喜,洋洋得意,但这是“黑暗中下水道里”的得意和自喜,是见不得阳光的!更掩盖不了告密者潜意识里被道德谴责的自卑和担心告密暴露的恐惧。
告密者这种人格分裂的精神状态终有一天会导致自己心理的溃堤!
绝不告密!这是人类文明社会共同理解互助的规则,这种规则是一种人性普适的价值观的体现我不能靠出卖别人来满足自己定义的道德和正义,或用来交换自己的前程和利益,哪怕这个人我不喜欢。我讨厌他们是一回事,但我把他们告密供出来就是另一回事,这就是人性的规则。就和我希望某个人死是一回事,真正自己亲自去杀死他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的道理一样!
在一个多元思想的世界里,你无法用自己的思想去“统一”别人的思想,同样的道理,你也不能用你自己心中对道德和正义的定义强加给别人接受,对你个人认为不正义的事情,你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可以去批驳、批判别人的观念,可以当面辩论,可以用你自己的方式去宣传……,但绝不可以用超出人类文明社会规则的手段去企图校正别人。何况你用怎样的价值观念和怎样的逻辑思维来判断你自己的“正义”不是腥臭的“带鱼”的“正义”?你用卑劣的方式去剥夺别人天赋的权利,用违背人性规则的方式让别人受到伤害又代表着哪门子的“正义”?有人说,告密者均是出生于愚昧无知的家庭,头脑简单,被X脑者洗的没有一点逻辑,但你可以看看,同样出生于底层家庭,却有着朴素的规则意识的查理,他的灵魂不是很高尚的,却是完整无缺的…….
人性进化出的良知让人类在这个世界上和平相处,为防止人性中的恶不受制约而泛滥至伤害他人时,人类社会便制定了法律,人们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安全考虑,防止人类相互的侵害,而不是为了其他。法律之上就是自然的代表人类优于动物的人性和良知,法律之下还有共同认可的规则,这些规则也是为了防止人类的相互伤害,既便这种伤害并非己为,既便这种伤害假以“正义”的名义。只不过你违反法律会受到制裁,而违反规则除了你自己的灵魂的自责和有良知的人们道德的审判外,你不会受到强制的惩罚。当你因此视规则为无物时,你人性中的兽性就会肆掠,并开始丧失人性,违背文明社会的规则对他人伤害。告密便是超出人性规则底线对别人的伤害!“他绝不会出卖别人以求前程,而这,朋友,这就叫正直,这就叫勇气!”“如果你违反人性的规则出卖你的灵魂,你的灵魂就变的残缺了,残缺的灵魂,你无法把它装上义肢……”
我们一定要有个基本认知,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道德完美的圣人,一个都没有!
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道德瑕疵,都曾经做过羞于与外人道的错事和不雅之事,所以,圣经云:“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任何一个人都要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如果你揪住别人的一点所谓道德瑕疵不放,那么终有一天你也会被别人以同样的理由揪住不放,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会幸免,没有一个人经受得住放大镜般的道德审查,今天你批斗我,明天我批斗你,这样的社会只会是人间炼狱。
你对他人脆弱性的体谅,就是对自己同样的体谅。
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现代人必须要修炼的一项基本认知,就是要节制自己随意评价他人生活的冲动,只要他人的行为并未触犯法律,那么他人无害你权益的行为,大部分都无需你随意置喙。
每个人的行为后果都由每个人自己承担和负责,一个有着基本智慧的群体,它的成员一定会清楚明白自己的权益和他人权益的边界,不会轻易越界。你尊重别人的权益,别人才能尊重你的权益。
所以,我反复强调,正常的举报和告密行为的差别在于,你针对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这个行为是否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
法律就是一个规范所有人行为边界的一般性规则,是一个否定性的规则,是一个社会里面大家公认的不能做的行为,而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需要立法禁止的行为,其实并不多。
法律为什么不规定学生不能带手机上学,而只是学校做一个劝诫性的规定来处理,就是因为一个正常的社会,根本无需那么多的法律来给每个人的行为设限,更多只需要约定俗成就可以了,硬性的法律规定既没必要也会限制人的自由。
法律是用来制止侵犯他人自由的行为,是保护自由,让自由最大化,而不是用来限制自由的工具。
所以,类似于能不能带手机入校这样的问题,完全可以智慧的处理和设置更为人性化的解决方案,哪里需要如此这般的如临大敌呢?
鼓励和教唆学生用相互举报和告密的方式来严防死守,似乎校规的尊严比学生的尊严重要,维护校规比学生的生命更重要,这样的认知到底是愚蠢还是对教育的无知呢?
我们的学校到底在传达什么样的教育观念,塑造什么样的学生?
中国教育的先行者孔子2000年前就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怎么到了今天,奉孔子为自己祖师爷的中国老师们,却连这么一条黄金法则都淡忘了呢?
没有同理心,不会“站在他人的地位上思考”,今天看你不爽就举报,明天一言不合就告密,这是什么样的世界呢?
如果我们的后浪天天身处这样的环境,只会有两个表现,要么瑟瑟发抖,要么暴戾残忍,不是在被害,就是在害人。
“告密文化”的结果,只有一个,一群心理扭曲的人和一个自相残杀的未来。
告密便是人类个体灵魂的残缺,告密文化是人类最无耻的一种文化!告密行为是人性最阴暗的一种卑鄙!
我们内心深处要确实爱我们这个国家,爱这个社会,希望他变得更加好,秉承这份真爱,才会有批评言论,对政府有信心才会希望他变得更好。真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早就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闷声发大财,携带财富移居国外了。
任何一个政党或国家政府都会犯错误的……民众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不能认为这就是诋毁,攻击。
告密时代没有人是安全的,许多靠告密发家升官的流氓最终都被别人告了。发明告密信鸽(一种装信的匣子)的鱼保家,最后因为被人举报给叛军制造过武器,死在了酷吏索元礼手上。而发明了成套刑具的索元礼也死在了自己的刑具之下。在那个恐惧无处不在的年代,所有人都靠祸害别人求生存,也无时无刻不害怕被别人告密。
王朝更替,城头变换大王旗,但是告密之风却像是个降头,被下在了老中人头上,至今都保存着告密的优良传统。虽然武后和朱重八都玩儿得比较花,但是在整个历史长河中,也只能拿个榜眼和探花。
不告密、不揭发,与其说是一种可贵品质,不如说是一条道德底线。告密成风的社会,是人人自危的社会,告密使人与人之间失去基本信任,甚至相互侵害,冲击人们的价值判断,毁掉社会的道德基础。
当我们没有试图去警惕一个扭曲的规则,反而去熟练的运用它,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
我们的民族因此受到的伤害,不可谓不深重。
参考《秦制两千年》、《资治通鉴》。
武则天时期,告密有了指导读本
虽说告密哪朝哪代都有,但有的时期因为统治者的需求,表现得特别激烈,在历史上留下的污点也最多。下面着重说一说武则天统治时期和明太祖朱元璋时期。
武则天本是唐高宗的皇后,高宗去世后,她剥夺了自己儿子继承大统的权力,自己径直登上皇帝之位。她犯了两个大忌,一是女人当皇帝,在当时人看来是“牝鸡司晨”;第二她又改了国号,要做大周的开国皇帝,等于改朝换代,这更招致了许多高官勋旧和李唐宗室的反对。徐敬业、徐敬猷兄弟联合唐之奇、杜求仁等,以支持庐陵王(原太子)为号召,在扬州举兵反武,十多天内就聚合了十万部众。后来虽被镇压下去,但武则天觉得到处都是反对者,她要靠屠杀立威。杀谁?于是,武则天大开告密之门。
武氏规定,有人告密,臣下不得问,皆给驿马和五品官的招待。即使是农夫樵人,武则天也亲自接见。符合旨意,马上就可升官;所告非实,也不承担责任。她还在洛阳宫(武氏常年驻跸洛阳)之前,置放了特制告密举报箱(名为铜匭),号召人们揭发检举。武氏为了贯彻自己主张破格拔擢酷吏。《资治通鉴》对武氏所用的酷吏及其之酷做了介绍:
有胡人索元礼,知太后意,因告密召见,擢为游击将军,令案制狱。元礼性残忍,推一人必令引数十百人,太后数召见赏赐以张其权。于是尚书都事长安周兴、万年人来俊臣之徒效之,纷纷继起。兴累迁至秋官侍郎,俊臣累迁至御史中丞,相与私畜无赖数百人,专以告密为事;欲陷一人,辄令数处俱告,事状如一。俊臣与司刑评事洛阳万国俊,共撰《罗织经》数千言,教其徒网罗无辜,织成反状,构造布置,皆有支节。(《资治通鉴》卷203)
索元礼、周兴、来俊臣、侯思止、王弘止等一类酷吏,他们作为司法官吏,却毫无特操,完全是望风希指,看主子脸色行事。办案的手法,就是靠告密和酷刑。他们性格残忍,以残害人为乐,给那些折磨人肢体,使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酷刑起了美丽的名号:仙人献果、玉女登梯等等,不能说这不是“创造”。为了诬陷人,来俊臣私养了数百名专以告密为事的打手,他们的专业就是告状,按事先写好的“剧本”来告,这也是开风气之先。
酷吏还搞了理论建设,来俊臣与司刑评事万国俊撰写了《告密罗织经》,作为有志于酷吏者们的指导思想:“教其徒网罗无辜,织成反状,构造布置,皆有支节”。这也是一个创新,因为历史上还没有过教人如何告密、如何给人罗织罪行、如何制造冤案、假案的著作。
《告密罗织经》如何教人“察奸”
《告密罗织经》一千余字,分十二款。它从人性恶的角度,分析司法官员在侦察、审讯和定案过程中,所应采取得的态度与手段。其中所贯穿的精神,不仅背离现代文明,而且也有悖于传统的道德。
全文是从“人性恶”立论的:“人心多诈,不可视其表;世事寡情,善者终无功。信人莫若信己,防人毋存幸念。”在作者心目中,人就没有好东西,处世只能相信自己,防备他人。既然人都是坏蛋,作为司法官员就不该有同情心、怜悯心、是非心,也不需要秉公办案,无论处理谁,只要对自己有利都是对的,这是《告密罗织经》的核心思想。
办案子的关键在于查出谁是奸人,《告密罗织经》有“察奸”一节。谁是奸人?其中说“上所用者,奸亦为忠;上所弃者,忠亦为奸。势变而人非,时迁而奸异。其名难恃,惟上堪恃耳”。总之一句话:皇帝认为谁奸,谁就是奸人。毫无真理可言。皇帝没有具体指谁,那么在作者看来,“人皆可罪”。如果你想害某人,可以通过告密举报,把各种零碎不彰显的言论行为凑在一起,这样一个完整的“奸人”形象就会显露出来。皇帝一点头,马上批捕,再通过酷刑没有不认罪的。
在“问罪”一节,《告密罗织经》教刑讯者如何使“奸人”自诬。古人所云“三木之下(指手、脚和脖颈上的刑具),何求不得”?“人辩乃常,审之勿悯,刑之非轻,无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释耳。人无不党,罪一人可举其众。供必无缺,善修之毋违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人异而心异,择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溃。身同而惧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怜不可存,怜人者无证其忠。友宜重惩,援友者惟招其害。罪人或免人,罪难为亦为也!”不要心存怜悯,用刑要狠,如果以死对抗,就给他定个“畏罪自杀”。谁都有软肋,审讯要从他的软肋下手,使他精神崩溃。即使他是冤屈的,也不要怜悯,怜悯他不能表现自己的忠诚。如果犯人是你的朋友,惩治更应加码,不要维护,这会招来祸害。
《告密罗织经》的最后一节是“瓜蔓”,它不仅讲株连,更可见作者用心险恶:“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作者告诉那些官员,告密举报、审讯问案,把人家打为“奸人”目的在于求得好处。要追求轰动效应,就要把案子做大做深,这样才能显示功劳与才能,在仕途上登上一个新台阶。
官员的荣辱,最终取决于皇帝。《告密罗织经》中“固荣”条,专讲如何应付皇帝“荣宠有初,鲜有终者;吉凶无常,智者少祸。官无定主,百变以悦其君。君有幸臣,无由亦须结纳。人孰无亲,罪人慎察其宗。人有贤愚,任人勿求过己。荣所众羡,亦引众怨。示上以足,示下以惠,怨自削减。大仇必去,小人勿轻,祸不可伏。喜怒无踪,慎思及远,人所难图焉”。要保住位子,别得罪皇帝的宠幸,而且还要用心结纳。处理罪人,也要注意他的三亲六故是否有权势。用人不要用胜过自己的。皇帝的恩荣,也会招来羡慕嫉妒恨,因此,对上要表示知足,对下要有恩惠,怨恨自然消减。从这一条可见作者的心机。
武则天心智健全、颇有手腕,虽然为人冷酷,但能识大体,顾及长治久安。再者,武生活在初唐到盛唐的过渡时期,从宫廷到社会还有贵族气。她的许多正直的能臣,如娄师德、魏元忠、张柬之、狄仁杰、姚崇等,指不胜屈。就是负责“察奸”的监察和司法官员中,也有一些秉公办案,而且敢于与武则天争辩者,如徐有功等。武则天虽然用酷吏去镇压反对派和持异议的官员,但在内心是看不起这些大多出身市井无赖,唯靠高密举报做官、升官的小人。
武则天的“告密”制度是有着严重功利目的的,她仅仅是为了给清除异己寻找理由和帮凶,在达到目的之后,武则天便果断停止了这一制度。酷吏不仅镇压武则天的反对派,而且借以报私仇、牟取利益。兔死狗烹,武则天消灭完反对者之后,借一些细故把这些酷吏一一处死。然而从垂拱二年(686)造铜匦,到诛死酷吏整整十八年,其中枉杀了多少无辜性命。
镇压反对派时,武氏存心过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酷吏的滥杀正是迎合上意,待事过之后,用杀酷吏以平冤愤,并假惺惺地说“岂不有冤滥耶”?
朱元璋时代规定臣民必须告密
武则天通过奖励酷吏掀起告密风,明太祖朱元璋则是通过法律规定每个臣民必须告密,否则就要连坐受到法律的惩处。
朱元璋称帝后,总结元亡教训说:“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明太祖实录》卷14)因此又制定了法外之法的《大诰》。其中第二、三篇130条是针对老百姓的。
朱元璋出身游民乞丐,但也最恐惧和痛恨游民。《大诰》中规定了人们社会上只许有士农工商四业,对于“逸夫”“游食”和衙门编外差役要严格控制。人们要“互知丁业”。每个人都固定在一个乡里,互相都要知道每个人是干什么的,外出要知道本人下落,到哪里去,去干什么?行商不能超过五百里,看病的、算卦的都只能在本地营业,如有不务正业的,“邻里亲戚诸人等拘拿赴京”,否则一旦发现,不务正业者处死,“里甲四邻”流放到化外。
《大诰》中的许多条款对于百姓行业、行为、言论、服饰乃至称呼都做了细密的规定,不能僭越。如百姓不能穿绫锦紵丝纱罗、皮靴,寝床船只不能涂色彩之类,老百姓不能使用官称(医生只能称医士、医人、医者,不能称“太医”“大夫”“郎中”;梳头人只能称梳篦人、整容,不能称“待诏”之类),犯者(包括称者、受者)都要受到严厉处分。
不仅是明初太祖期间,有明一代,各朝都在鼓励告密、揭发检举。历朝的权宦、权奸无不靠此打击正义之士。
告密使得正气不彰,邪风日炽,社会文明度下降。告密也伤害了自己,告密者出卖了他人的隐私,同时也出卖了做人的尊严。知道对方隐私的,不是亲戚,就是朋友,连亲戚朋友都出卖的人,其道德堕落到何等程度可以想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