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锣开道”是清朝官制中的一种仪仗。
此种仪仗,历史小说多有叙写。清人李伯元《文明小史》第十回:“其实这教士同这一帮秀才,听了鸣锣喝道之声,早已晓得知府来到。”这里的“喝道”者,即“开道”的。为什么听到鸣锣开道的声音,就知道是知府来到了呢?原来,古代“鸣锣开道”的锣,并非是随便乱“鸣”的,而是按照官员级别的大小严格实行不同的标准,人们从锣鸣声的多少就能分辨出来者官衔的高低。
具体地说,清代官制规定凡州县官以上官吏出门,都要“鸣锣开道”。州县官外出,鸣锣六响,警告“军民人等闪开”。知府外出,鸣锣九响,警告“官吏军民人等齐闪开”。节制武职大员外出,则鸣锣十一响,警告“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总督最是威风,外出时鸣锣多达十三响,警告“大小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
“鸣锣开道”作为封建官僚外出的礼仪,除了借以显示其尊严、高贵,吓唬老百姓外,还是一种警卫措施,用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不过,“鸣锣开道”的仪仗并非是清王朝的“创造”。据考证,官员外出“开道”的依仗,至少在唐时就已经有了,只是那时“开道”不是开锣,而是鸣鞭。宋高承《事物纪原》载:“鸣鞭,唐及五代有之。《周官・条狼氏》‘执鞭趋辟,之遗法也。”显然,清代“鸣锣开道”的官制仪仗,是从古代“执鞭趋辟”演变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