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原本想要与金国再次和谈,可是这一次金兀术意图灭亡南宋,并不理会宋高宗的请求,无奈之下,宋高宗命令驻守鄂州的岳飞率部北上,救援重镇顺昌。
在短短月余的时间里,岳飞率部先后克复蔡州、鲁山等城池,又取得了颍昌大捷、郾城大捷,重创金军主力,迫使金兀术不得不退守开封。
不久,岳飞在与北方义军取得联系后,率领岳家军全线出击,意图直捣黄龙。同年七月中旬,张宪与徐庆率领岳家军主力从临颍,王贵率领岳家军右军自颍昌,与牛皋率领的岳家军左军三路齐头并进,直扑故都开封。
金兀术企图负隅顽抗,结果在与岳家军的大战中一触即溃,金兀术准备北逃。就在这个时候,秦桧先后撤回了保护岳家军侧翼以及后方的韩世忠、张俊以及杨沂中三名大将所属部队,使得岳家军陷入了孤军冒进、腹背受敌的窘境。
在秦桧的教唆下,宋高宗又连下十二道金牌,严令岳飞班师还朝,这个时候,岳家军前锋已经兵临故都开封。
收复失地就在眼前,岳飞已经能够看到开封府巍峨的城墙,看到十多年前开封府的惨剧,可是,一生秉持着“精忠报国”的岳飞,只能在仰天长叹“十年之功,废于一旦!”后,率军南撤。
在南撤途中,得知金兀术重整旗鼓,率军收复了河南地区之后,这位戎马一生的抗金名将老泪纵横,只能发出“所得诸郡,一旦都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的悲叹。还朝之后,心灰意冷的岳飞主动交出兵权,请求辞官,宋高宗不许。
次年正月,金兀术再度南下,岳飞再次临危受命,率军驰援两淮,这也是岳飞参与的最后一场战斗。金兀术未建寸功,不得不主动抛出求和的橄榄枝。
这个时候,一场针对岳飞的风暴正在酝酿之中……
金兀术在和谈的过程中,不止一次提出要将南宋军方的三大支柱——岳飞、韩世忠、张俊调离军队,并且提出“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
宋高宗与秦桧应金兀术要求,在公元1141年四月,解除岳飞、韩世忠、张俊三人兵权,调入枢密院,随后便捏造证据,将岳飞父子以及部将张宪下狱。得知这一消息,如名将韩世忠、如名臣李若朴、如布衣刘允升等人据理力争,为岳飞伸冤,结果皆或死或贬。
公元1142年一月,岳飞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岳云、张宪被斩首。而金兀术也兑现了他的承诺,开始执行此前达成的《绍兴和议》。
那么,用岳飞的生命换来的《绍兴和议》,为什么被称之为“投降条约”呢?
我们先来看看,《绍兴和议》的那些主要条款:
一、金国放归宋徽宗灵柩以及宋高宗生母韦太后。
二、宋向金称臣,金主册封宋高宗赵构为帝。
三、以大散关至淮河一线为国界,北属金,南属宋。
四、宋每年需向金缴纳岁币,白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五、南自南,北自北。
这一协议虽然为南宋带来了将近二十年的和平时间,可是,南宋是战胜国,大部分条款对南宋的伤害有大多,你知道吗?
第一条没什么说的,我们从第二条开始分析。
宋向金称臣,战胜国向战败国称臣,何其可笑?像极了后世那位“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著名太后。还有后半句,金主册封宋高宗为帝,这代表什么?这代表着南宋的法统取自于金,而非北宋,屈辱至此!
第三条:以大散关至淮河一线为国界。这代表着此前岳飞率部收复的唐州、邓州、商州、秦州大部皆要交给金国,不胜而胜,不败而败,真有意思。而且,从此之后北宋失去了最后一个养马场——关中,当年岳家军中的万人骑兵——背嵬军成为绝响!此后南宋的数次北伐,以步兵抵抗骑兵,连战连败,皆因此条。
第四条:缴纳岁币,虽说这是有宋一朝的常规操作——花钱买平安嘛,还是那句话,不胜而胜,不败而败,沉重的打击了南宋军民的战心。
第五条:南自南,北自北,这也是在这些条款之中,对南宋打击最大的一条。这是早年金国重臣完颜昌提出,秦桧提倡的。南自南,北自北,顾名思义,也就是南边的人回南边,北边的人回北边,换句话说,就是原籍在大散关至淮河一线以南的,属于南宋百姓,以北的,属于金国百姓。从此之后,北方汉人被南宋朝廷抛弃,没有选择地成为了金国的臣民,一旦南逃到南宋,南宋必须遣返,这也是后来南宋在“隆兴北伐”、“开禧北伐”中得不到北方百姓支持的主要原因。
你说,这样的条约算不算是“投降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