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间,某地有位农户赵某,赵某兄长英年早逝,嫂子时常居住在娘家。农忙时候,赵某与其妻子,去找嫂子帮忙。
嫂子也不好驳小叔子面子,便于他夫妻二人回去,走到半路的时候,忽然下起雨来。三人只好到附近破庙避雨。
嫂子被雨水打湿衣衫,便寻了间破屋烘干衣服。赵某早已觊觎嫂子美色多时,见此番良机不容错过,便让妻子在屋外把风,他要进那破屋,与嫂子行夫妻之好。
赵某妻子早被丈夫打怕,对其言听计从,但还是劝阻丈夫,莫要做这有违天伦之事,兄长九泉之下,知晓此事定不会饶他。
执意妄为
赵某岂会听信此言,更觉妻子多事,他那兄长早亡,未能享受此福,嫂子寡居已久,肯定寂寞难耐,如今这般良机,他若是错过,那真是愧对老天。
说着也不再和妻子多言,赵某赶忙冲进屋子,也不管嫂子的言语咒骂,行了那有违天伦的下作事。
所谓无巧不成书,刚巧有个妇人,来田地叫短工回去吃饭,几人路过此处,听见有女子咒骂声音,便让短工进去查看。
几名短工冲进破庙,先是将赵某之妻按住,其余几人冲到后面,正好撞见赵某胁迫嫂子行不轨,嫂子见有人来,赶忙呼救。
以暴制暴
几人上前制止赵某行为,将其绑在屋外柱子之上,让赵某嫂子穿好衣衫。待嫂子穿好衣衫从屋内出来,几人询问事情缘由。
当得知乃是赵某见色起义,行不轨玷污嫂嫂,几人都是极为愤怒,群起而攻之,将赵某好一顿殴打。
赵某连番求饶,那名妇人称,赵某对嫂子强行无理,依照大清律例,此行为乃是死罪。
短工几人先让妇人,将嫂子与赵某妻子送回家中,有他们将赵某送到官府,交予官老爷处置。
以牙还牙
待到三名妇女走后,这几名短工又对赵某进行殴打,殴打过后正要送到官府,其中一名短工称,这般处置让其太过痛快,不如让其长长记性。
几人不明就里,便出言询问,那人称赵某被捆绑不能动弹,他只村中有几人,有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不妨将他们寻来,让赵某尝尝这般滋味。
几名短工均拍手叫好,过了些时候,寻了那几人来到破庙内,称莫要给赵某松绑,任由那几名喜好男色之人对其肆意。
短工们出了破庙到旁处等候,只听得屋内只有赵某哀嚎之声。约摸过了多半个时辰,那几人从寺庙出来,满脸笑意。
县衙报官
短工们见状,让那几人离开,随后进到寺庙,只见赵某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短工们点头满意,等其穿戴好衣衫,押至县衙报案。
来至县衙之内,将事情经过告知老爷,又找来赵某之妻,与被他玷污的嫂子询问,事情认证均在,赵某之妻也是供认不讳。
县老爷不过多追究赵某之妻责任,赵某奸污嫂子罪行坐实,立即关押大牢,等待秋后之时处以死刑。
至于赵某被奸之事,短工均未透露半点,赵某入狱后虽曾说出只言片语,但未曾有人当真,天理昭彰报应不爽,恐真应了赵某妻子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