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常理,嫡长子去世当选嫡次子也就是朱标的弟弟为新的继承人,这也就是所谓的“兄终弟及”。历史上,汉武帝的继承人太子刘据因为涉及谋反自杀,所以汉武帝只能从刘据的弟弟中挑选。最终,当时年龄最小的刘弗陵成为了皇位的继承人。
朱标有2个同父同母的弟弟:秦王朱樉、晋王朱棡。按古代宗法制度的继承顺序来说,继承人应该在朱樉和朱棡之间选出。(朱标去世时朱樉37岁,朱棡35岁)而秦王朱樉一直不讨父亲朱元璋的喜欢,就在朱标去世的前一年还因为自己的过失较多被由封地调回南京。而自己另外一个嫡子晋王朱棡的身体却一直不好,这从后来朱棡的寿命也能看出(晋王朱棡41岁去世),最终朱元璋只得放弃从儿子中寻找继承人。
按照宗法制度,朱元璋便应该从朱标的儿子中选择新的继承人。朱标的长子朱雄英早亡,朱标的次子便是朱允炆,另外朱雄英还有一个亲弟弟朱允熥。然而朱雄英和朱允炆的母亲却不是一人。朱雄英的母亲是常遇春的女儿,也是朱标的太子妃。而朱允炆的母亲则是在常遇春的女儿去世之后,才被朱标封为太子妃。所以虽然朱允炆不是朱标的正妻所生,但关键在于常氏去世之后朱标便把朱允炆的母亲吕氏扶为了正妻,这样一来朱允炆也就成为了朱标的嫡子。朱允炆年长,所以朱元璋选朱允炆为皇位新的继承人。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导致朱元璋没有立朱允熥,这就是考虑到外戚的原因。前文提到朱允熥的母亲是常遇春的女儿,所以朱允熥也就是常遇春的外孙。常家在当时的朝廷上势力极大,而且其中牵扯的关系复杂。纵观历史外戚的势力过于强大往往就会有威胁正统地位,而反观朱允炆的母系势力便没有这样的担忧。
而且在朱元璋立朱允炆三年后,就为后世的子孙制定了一部《皇明祖训》,其中便专门制定了关于之后的明朝的继承法制内容,确定了继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