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唐玄宗喜欢上杖刑后,很多贪官的屁股就开始开花了。《旧唐书》中记载:“凡是大贪官,先弄到朝堂上用鞭子抽,抽不死的,再用杖打,屁股打肿后,再慢慢打,以致血流遍地,痛不欲生,要么当场断气,要么尚存一丝气息,再发配边疆,发配途中说不定还是小命难保。”或许在唐玄宗看来,让贪官慢慢地折磨至死比刀起头落更刺激、更解恨。更可笑的是,唐玄宗还允许没被打死的贪官在流放之前休息一个月,伤轻以后再行发落。这看起来慈悲,实际带有明显的调戏人的意味。
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名将张守珪的部将诈称诏命出击奚,结果战败。张守珪隐瞒战况,造假上报朝廷。消息泄漏后,唐玄宗命内给事牛仙童出使幽州,查证此案。张守珪准备了一大堆银子,贿赂了牛仙童。牛仙童回朝后隐瞒了真相。第二年,事情败露,唐玄宗大怒,命心狠手辣的宦官杨思勖杀掉牛仙童。杨思勖领了任务后,先将牛仙童绑了数日,之后剜其心、剁其手脚、割其肉。
表面上看,唐玄宗对贪官的处罚下手还算狠。但实际上,他对贪官的处罚是有针对性的。宰相姚崇的两个儿子在东都洛阳任职时,以“我爸是宰相”为由接受请托,为别人跑官,捞了不少银子。唐玄宗知道后虽然很生气,但只是向姚崇证实了一下,并没做任何处置。天宝年间,杨贵妃受宠,杨氏家族目中无人,大肆受贿。朝野上下都非常气愤,唯有唐玄宗假装糊涂,让杨氏家族逍遥法外。
卖官、受贿,绝大多数皇帝不会容忍,可唐玄宗忍了。这说明,唐玄宗对贪官的处置从来就没有法的概念。他恼火时,不该杀的也杀;他开心时,贪得再多也假装没看到。结果导致开元天宝年间对贪官治罪极度混乱,从而进一步助长了贪污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