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直被判死刑,他的儿子詹慧明听闻后,非常伤心,于是跑到婺源县衙,请求代父去死,为邻居老婆偿命,可县衙认为这是胡闹,坚持原判。詹慧明没办法,跑去徽州府衙请求,并对府衙的官员说:“无以报罔极恩,幸有两弟可以养母,乞代父刑以存父。”
话中的大概意思就是我无以回报父亲的恩情,幸好有两弟弟可以赡养母亲,祈求代替父亲去死,詹慧明说着,还用手咬出血来以证明自己的诚意。
当时的徽州太守听闻后,对詹慧明解释道:“朝廷没有这样的法度,我不能答应你的请求。”詹慧明听说了,哭着恳求徽州太守,希望太守大人成全。为了以表决心,詹慧明甚至割下自己的左耳,弄的满身伤痕。
也正因此时,惊动徽州,太守没有办法,写了一封奏章呈给皇帝,然后将詹慧明暂时关押入狱,并和他的父亲詹直关在一起。詹直见儿子入狱,问清情况后,大骂:“我年老,杀人偿命是本分。汝有妻子,何得如是?”
不久后,皇帝下旨:“减(詹慧明)父罪一等,而释(放詹)慧明。”而当时的皇帝宋高宗之所以会答应詹慧明的无礼请求,在小编看来,有两点。其一,宋高宗被詹慧明的孝顺给感动了;其二,宋高宗自身也很孝顺。
当宋高宗的圣旨下达时,徽州的官员并没有将圣旨的内容告诉詹慧明,因为他们想考验詹慧明是不是真心想代父亲去死。于是他们欺骗詹慧明说:“皇上答应你的要求了,现在带你去刑场,杀了你就会释放你父亲!”
结果詹慧明上了刑场毫无惧色和悔意,而是铿锵说道:“养子防老,积谷防饥。代父偿命,情理所宜。”官吏们见詹慧明孝心真诚,不愿骗他,于是将宋高宗的恩诏当众宣读,当时围观的人都夸赞詹慧明是个大孝子。
当时詹慧明才22岁,徽州官员又给宋高宗上奏章,请求奖励詹慧明这种孝心,以激励风俗。宋高宗答应了,他将詹慧明的住所改名为嘉福,将詹慧明所在村子改名为孝悌,然后“赐钱三万,帛二匹,米二斛”,重赏了大孝子詹慧明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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