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梓十六岁时就藩于长沙,正妃是前军都督佥事于显的女儿。朱梓二十一岁时与王妃在家中自焚,没有谥号,是朱元璋去世的第二个儿子。
关于朱梓自焚的原因有这样几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根据《明史》的记载,朱梓自焚是受胡惟庸案的影响。洪武二十三年,朱梓的岳父于显因牵涉胡惟庸案被诛,朱梓忐忑不安。朱元璋听说后派使者去长沙安慰,并且招朱梓入宫。孰料朱梓惊惧不已,竟然引火自焚。
第二种说法,根据查继佐《罪惟录》的记载,朱梓就藩前与不少宫女关系暧昧,就藩后,仍不断找机会与情人幽会,朱梓有可能是因为被朱元璋发觉此事后过度恐惧而自焚。朱元璋对子女要求极为严厉,一旦察觉此事,定然不会轻饶,因此,的确有这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