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它们各自的内容。
中国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其特点:是层层分封且等级森严,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金字塔式等级结构,其中各个等级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又是上下级关系。在这样的结构中,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最开始如此,当后期周室衰落就不是这样了)。这个系统最大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实行宗法制,而其中嫡长子继承制度是其核心。正所谓:“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在这个等级结构中,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的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而这些庶子在自己的封国内相对于其他同姓宗族又为大宗。要说明的是,西周分封制的分封对象并不仅局限于皇室成员,还有异姓贵族和一些功臣。其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诸侯在自己的封国享有绝对的权力,而作为回报他们也要对周天子履行定期朝见述职,当周王讨伐时出兵相助等义务。
而中古欧洲的分封制则有很大不同,其分封的对象被称作封建领主。这些人往往是通过武力、联姻、继承等手段来拥有土地,再通过特定仪式来宣誓效忠。中古欧洲的分封制是和采邑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采邑原本是国王封赏给臣子终身享有的土地,在该臣子死后土地就会被收回并不能世袭。法兰克王国的宫相查理·马特在8世纪上半叶实施土地分封制度改革后,将土地及其土地上生活的农民一起封赏给臣子了,农民就失去自由变成依附农。所以在9世纪以后,领地逐渐成为世袭。欧洲这种分封制度下各级封建主依次为从属,常出现每个领主只能直接管辖自己的封臣,而封臣的封臣就不能管辖。即课本中的“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听起来有些拗口,但它确实展示出欧洲分封制所存在的一个特点:领主乃至最高领主国王的实际权力是有限的,国家权力也是分散的。
综上,再来看中国古代的分封制与欧洲的分封制有何区别。
首先其分封的对象不同。中国古代的分封大多分封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而欧洲的分封制不看重这点。
其次就其形成的等级结构而言。中国古代的分封制形成的权力结构是层层分封等级森严的,天子的地位至高无上是毋庸置疑的,其他等级都要对他负责并臣服于他;而欧洲的分封制其等级结构中互相的关系是相对松散的,只要授予土地和宣誓效忠封臣之下便可再有封臣,新产生的封臣只对他宣誓效忠的人负责,这就削弱了国王的权力。
其三中国古代的分封制带有明显的血缘宗法特点;而欧洲的分封制则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在中国古代的分封制中天子是不需要依靠诸侯来生活,周天子有王室份地可以发展农业满足皇室的基本需求;而欧洲的分封制更多的是经济从属的关系,封建领主的日常生活主要是靠农民地租和下级领主的贡赋来维持。
最后中国古代的分封制在继承问题上很严格,长幼制度鲜明且必须是男丁;而欧洲的分封制在继承权上就比松散,女儿和外戚也可以拥有继承权,所以常引起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