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知道,作者在创作或改编作品的过程中,必然会加入自己的爱憎以及本时代特色。所以,作品中的宋朝、元朝、明朝朱元璋时期,所展现的特征很可能是他们那个时期的特征和想法。因此,故事发生的宋朝、元顺帝时期,其实质乃是作者凌濛初所生活的晚明时代。
王八郎与妻子生前斗,死后也要拼
开首第一个故事是宋朝时的江淮富商王八郎(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好恶)与妓女相好,想休了自己的妻子。妻子先是求情讨好,让王八郎先暂时不休他,王八郎便离开家去找外地的青楼女厮混了。
妻子见王八郎走了,开始倒腾家里的钱财,能卖的卖、能转移的转移。等王八郎带着妓女回家后一看大惊失色,家里都被搬空了。因此,二人开始打官司离婚。
因为王八郎有错误,知县将家产个人一半,女儿归妻子,妻子不许再婚若再婚的话,那一半的财产要被追回。最后,女儿长大嫁人,母亲把十万贯家产都给了女婿一家,让他好好照顾女儿。
其后妻子和王八郎都死了,女儿便想将父母合葬。让人奇怪的是:夫妻两人的尸体被平放在一起,过了不久后,两具尸体就背靠背了。搬过来仍是如此。
明朝的离婚官司
这段故事仅占这卷故事篇幅的十分之一,可见根本不是故事的主体。但我们却从中窥见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观念:
在我们思想中,离婚、被休中女性地位非常惨。许多妇女都忍耐着坚决不离婚,即使在民国时期我们仍然会看到一些名人、大人物的原配在家孤独一生,就是这么惨离婚都是“死”也不去做的事情。正如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的宁死也不做小妾一样。
但是,我们会看到在宋朝(其实就是晚明)的离婚案件中,竟然有“妻子离婚可以得到财产的一半儿,丈夫有责任可以失去孩子的监护权”的案例。
这好像是现代社会才能出现的事情。有人会说这是小说好不好,不能当真。但问题是,如果小说的故事情节过于脱离现实,请问,人家会看、会听、会流传下来吗?这可不是“神怪悬疑”故事集。
唐朝的女性地位以武则天为例,讲述细节与趋势的关系
历史的趋势是由细节组成的,但细节并不能组成趋势。因为趋势的总结,是由不同性质的细节构成的。这些不同性质的细节的权重是不同的。比如趋势下的不同细节是因为人的地位、环境等不同因素形成的。
我们常说中国封建社会妇女地位没有男性高,中国属于男权社会。有人说,武则天可以当皇帝,就能代表唐朝的女性地位高于男性或与男性地位相同吗?很显然不行。因为武则天的出身就高于大部分男人;她是皇上的女人,所以,她的地位高于绝大部分文武官员。
当然,我们认为唐朝的女性地位比其他朝代高,这个总体概括通过这件事儿做案例的话是可以的。因为,无论是汉朝还是宋朝,女性地位再高,她都当不了皇帝。唐朝却可以,由此,我们说唐朝的女性地位比其他朝代高是可以成立的。
同样,除了地位可以影响外,人文风俗也可以有影响。比如隋唐时期的“悍妇”现象非常明显,这是为什么?
主要是因为北方在隋唐时代作为文化、经济、政治、军事的主要载体,北方的少数民族风气影响比较重。从匈奴到契丹都是强势少数民族,由于内迁、由于战争导致的女性成为劳动力重要来源等诸多原因。女汉子现象比较普遍。
但由此我们可以说总体趋势男权社会这个论点可以被否定吗?当然不行。这是因为女人不得不强悍起来。
再比如我们都说晚明经济、北宋一朝、南宋政权的经济非常发达,或者江南地区经济发达,但我们同时也会发现:这些时期、地区的“溺婴问题”、青楼问题非常严重,被溺者、溺子女家庭、青楼从业者等等,这些难道不是这些朝代、地区的人?既然问题严重就不是单一现象,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否定晚明、宋或江南地区经济不发达?显然不行。
我们可以说,构筑起趋势的证据有很多种,不仅仅文学艺术,还有更重要的证据。在因为经济发展、统治者的统治方式、儒家思维是否固化等原因,各种证据会呈现出趋势下的细节是不同的。
只要我们结合其他证据(法律条文、诏书、正史资料等)就能够看出,这个细节(单个案例或故事,甚至某种风气)不能作为总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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