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之所以要进行反腐,是因为他来自底层,从小受尽贪官污吏的欺压,最后被逼到了绝路,才参加了农民起义。
因此,他很清楚纵容贪官污吏将会对明朝的统治产生很大的危害,于是他设置了一套很完善的监督机制,而且对待腐败分子的手段十分凶残。
明太祖设置了都察院,给事中和锦衣卫这三个监督机构,力图将贪污腐败彻底根除,都察院的监督责任是对百官进行监督,而且还能巡视京城,地方的各级政府机构和军营,并且小事可以自行裁断,大事才需奏报!
给事中则是用来监察六部的机构,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分工明确,能够对六部起到强有力的监督效果,并且给事中也与都察院之间互相监督,消除了他们擅权的行为。
这两种都是明面上的监督,真正厉害的角色是锦衣卫这个暗地里监督的机构,锦衣卫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朝廷要员的生活起居几乎都被他们暗中观察,记录在案,只要发现一点异常,锦衣卫就会立即逮捕该官员,而官员至死也不会知道是哪个锦衣卫在暗中观察他。
正是因为完善的监督机制,明太祖才能高效率的收集官员的贪腐证据,进行反腐行动,洪武一朝共进行6次大规模反腐,被明太祖杀掉的贪官污吏高达15万人之多,正是明太祖的雷厉风行所震慑之下,使得官员们都吓破了胆,因此洪武后期出现了难能一见的官场清明现象,从前的无官不贪变为无官敢贪。
我是疯狂的008,我来回答
朱元璋自己就是“贪腐”的受害者,元朝严重贪腐的官场导致他家祖上就成了失地的“逃户”,只能靠给地主做佃户为生;大饥荒发生后,朝廷赈灾的粮食被层层克扣,到老百姓手里只剩下谷壳,除了他和二哥外,父母皆被饿死;可以说朱元璋的前半生因为贪官尝尽了人间疾苦。
方法的选择
“治贪”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其策有三:
上策:从思想教育着手,让每一个为官者在理想信念上视清廉为目标,视贪腐为鄙陋,打心眼儿里“不愿贪”。
中策:人皆有七情六欲,既然堵不如疏,那就提高为官者的社会地位和合理收入,让其通过努力工作,能够获得相对体面和优渥的生活,使为官者“不必贪”。
下策:“严刑峻法”警示惩处贪腐官员,无论是大贪小贪全部伸手剁手、伸头砍脑袋、没有改过自新一说,为此不惜大肆株连,务必从肉体上直接消灭贪官,使其“不敢贪”。
思想教育要有效、待遇要跟上、再辅助严苛的律法,上、中、下三策相辅相成才能达到最好的治贪效果,但是朱元璋没时间去搞思想教育,也不打算搞“高薪养廉”,他只相信手里的刀!
严刑与酷法
做为古代王朝唯一一个有绝对实力(不需要对贵族、地主、士人妥协),也有绝对意志(出身草根、造反起家、杀伐果断)整治官僚系统贪腐的皇帝!
登基后,他就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者,立杀!
什么概念呢?
洪武九年,天下税粮,令民以银、钞、钱、绢代输。银一两、钱千文、钞一贯,皆折输米一石,小麦则减直十之二。
根据史料,明初一两银子折合一石大米,一石约合120斤,明代一斤约合现在1.6斤,那么一石约现在192斤,目前超市普通大米大概2块多一斤,192乘以2.5,一石米约480元,一两银子也就合现在500元左右,六十两银子约合现在三万元人民币。
搁现在贪污三万元人民币就判死刑!你敢信?况且六十两银子在明初也不算什么,但是这就显示了朱元璋治贪的决心和态度!
为了增加震慑力,朱元璋还在《大明律》规定的笞、杖、徒、流、死、五种正刑以外,添加了凌迟、抽肠、刷洗、阉割、挖膝盖等等酷刑!
最骇人听闻的剥皮萱草,把贪污官员处死后,剥掉完整的人皮,然后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悬挂于公座之旁供人参观,目的就是震慑贪官。
人民的名义
朱元璋还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只要老百姓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沿路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挡,诛九族!
虽然这个政策的操作性并不强,实行的也不多,但绝对是古今中外反贪史上前所未有的壮举,人民的名义有木有!
无畏的贪婪
但是“贪婪”作为人性的原罪之一,根本不是酷刑所能阻止的,自明朝开国以后,到洪武十九年期间,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能够做到满任的堪称凤毛麟角。
但是能彻底解决问题吗?当然不能!杀完一批,还会有下一批冒出来。于是堪称“无差别大范围毁灭性”法令出现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用再以六十两为标准,全部杀掉!
但这也导致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后果杀的太多太快,衙门里没人干活了。
朱元璋不得不创立了一个新制度戴死罪、徒流罪,什么意思呢,官员贪污被判了死罪后,一时半会找不到继任的官员,但是公务需要人处理啊。于是升堂后受审的犯人就发现上面当官的也带着镣铐,旁边还有人监视,除了穿着官服跟自己也没啥差别。
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么一个堪称滑稽的记录:当年同批中榜的364位进士监生,都被派出去做官一年后,因为贪污被杀了6个,其他358位一个没漏全部戴死罪、徒流罪……
贪官的根源
按说朱元璋下了这么大力气肃贪,却没有好的效果,而且哪怕是封建王朝,但是开国初期却出现这么多贪官,显然都是不正常的现象,不能仅仅用官员自身原因来解释。
关于这个问题,还真不能完全怪当官的太贪,实在是朱元璋他老人家定的俸禄标准太低,钱不够花啊!
二十五年更定百官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五石而止。自后为永制。
(明朝发俸禄都是实物,大米属于硬通货)
按照我们上面换算的明初一石米约合现在500元人民币,正一品月薪43500,到九品芝麻官月薪也有3000多块钱,虽然比起“高薪”的大宋官员的确不算多,但也是足够明初官员生活的。
但是,官员除了要养活老婆孩子一家人外,还要聘请厨娘丫鬟等,就算这些杂活让家人“兼职”了;但是手下聘用的办事人员,比如师爷、长随、总少不了啊;平常再有个迎来送往的交际……再靠那点俸禄实在是有点紧张。
关键朱元璋还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什么的,也不给人还价的机会,一口就把工资标准定死了,想涨工资只有一个办法升官!
而且除了洪武初期,朝廷是以足额给官员支付大米做为俸禄,到了后来,俸禄中大米的比例就不断下降,由丝、棉等物取代,最坑的是一种叫做“大明宝钞”的官方发行纸币。
大米折算丝、棉本来也可以接受,但是折算比率却不是按市价,而是以人为定制的低比率给予支付;至于大明宝钞,这玩意儿发行起来根本没什么准备金概念,滥发导致贬值很快,到了洪武二十二年左右,江西、福建一带二贯纸钞只能换铜钱500文缩水了四分之三。
按照名义上的俸禄标准,至少还能养活一家人吃饭,实际上到官员手里已经大打折扣了,难怪《明史》中会发出“自古官俸之薄,未有弱此者!”这样的感叹。
一点评价
问题绕了一圈又回到起点了,朱元璋给的俸禄不够花,做官的怎么解决生计呢?自然只能靠贪污受贿来解决了。乃至于朱元璋怎么杀,贪官还是前赴后继的涌出来跟这位主儿谈薪水?估计比自己贪污还要死的快…
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可否认朱元璋对于肃贪的决心和积极意义,只能说手段上有些急躁,没有妥善的考虑官员花销和货币价值等问题,在大义上,朱元璋的肃贪行为无论如何都不算过份。
他不是个好人,但绝对算是老百姓的好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