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文公二十年,一定发生过一件非常重大的危机。为了应对这个危机,他用了非常的手段。
秦国这个诸侯国建立和其他诸侯国是完全不一样的。甚至可以说,从一开始它就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周王朝的诸侯国。周王室已经衰败了,不会对诸侯国有任何的控制力。
秦国从一开始就少了更多的约束,它完全可以按照自己方式行事,他们拥有更多的自由。
009
我们可以理解为,在秦文公继位之后的最初十六年的时间里,他的主要心思是放在整理内政上。一个刚刚建立起来的诸侯国,如果按照一个国家来运行,在秦襄公的时候,应该还没有拥有一套完整的体系。
再说,秦襄公那个时候正疲于奔命地应付各种战事,稳定疆域,为秦人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他即使有这个心,也没有这个精力。更何况,他早早就死在了和西戎的战事中。他要做的事情未必来得及去做。
这一切都交到了他的儿子秦文公的手上。我们可以按照《史记》次元里的记录,看看在《秦本纪》里,秦文公做了些什么。
秦文公一继位,住在西垂旧都的时候,应该就在考虑迁都的事情了。新都位置的选择应该更有利于秦国未来的发展。最终,他们选择了汧河和渭水交汇的这个地方,兴建他们的新都。这意味着他们进一步向东方靠拢。
相应的,秦人的主力也因此向东方迁移。秦国的战略重点已经不是对抗西戎,从西戎手头上夺取地盘了。
向东谋求更好的机会。这也意味着,当周平王东迁的时候,把岐山以西的土地分封给他们,他们因此也拥有了一个资格,就是当他们把这片土地拿下来的时候,就是拿回本该属于他们的土地。
秦文公在继位后的第四年确定了新都的位置,开始兴建。这个过程应该花了六年的时间。
“十年,初为鄜畤,用三牢。”
这应该是正式的迁都仪式,在迁都的过程中,他受到过什么样的阻力吗?如果从《封禅书》的记录里看,应该是有的。不然秦文公也不会用那个缺乏说服力的梦来作为说辞,把祭祀天地这么重要的事情硬生生从西畤搬到了鄜畤。
这同时也是一个教化的过程。在这之前,秦人所面临的最终重要的任务应该是征战。从秦文公这一代起,秦人开始有别于那些西戎势力,真正从政治和文化上区分开来。迁都是否还意味着秦人真正意义上定居下来了呢?我们大概可以看出,在此之前,秦人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都城。他们似乎也并不重视这件事。
当秦文公选择了秦非子当年牧马的地方,这不仅是地理位置上的优势选择,对于秦人似乎更有精神文化层面的意义。通过这一点,秦文公把秦人凝聚在了一起。
“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
是不是可以说,秦文公花了十年的时间,完成了一次政治改革。在《秦本纪》里,突出的是文化层面的意义。“民多化者”算是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它带来是什么呢?应该是思想上的高度统一。
秦文公当然不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他应该一直都在为击败西戎的最后一战做准备。为了这一战,他准备了十六年。
“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
从这句话里看,应该还可以看到一个变化。在此之前,秦人和西戎的战争更像是被动的,处于应战的局面。到了秦文公十六年的时候,秦国有了条件从容发动一场针对性的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也就是说,秦国凭自己的能力,兑现了周平王东迁时,给他们开出的空头支票。也就是拿下了岐、丰一带的土地。按照秦襄公受分封时的说法,岐山以西是应该属于秦国的。
“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
这说明秦文公真的很会来事。通过这场战争,秦国不仅拿到了周平王当初许给他们的土地,而且还包括岐山以东的地区。也就是说,他们的实际控制力已经越过了岐山。接下来可能就意味着,继续往东就会和东方的诸侯发生冲突。
因此,秦文公把辛辛苦苦流血流汗打下来的岐山以东的土地献给了周王室。他们还没有能力面对和东方的冲突。因此,把岐山以东献给周,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司马迁在记录这件事的时候,说得很有意思。他特别强调了“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这意思大概是说,在把土地名义上交给周王室的时候,他先把上面种的韭菜全都薅了。
此时的周王室哪还有什么能力管理这一片连人都没有的土地呢?
至于秦文公用了什么方式”收周余民有之”,并没有说。
秦文公的内部改革完成了。同时通过一场战争,似乎也真正打败了西戎势力,把这个几代人的威胁根本上解除了。
秦国作为周王朝的一个诸侯国,名义上进一步向中心靠拢。实质上,当秦文公把岐山以东的土地献给周王室的时候,还意味着从这时开始,和东方诸侯的利益冲突开始存在了。之前,他们之间似乎各过各的,并没有什么交集。
在新兴的秦国的内部呢?在《秦本纪》里,秦文公在位的这段不短的时间,似乎发生了一些非常奇怪的事情。比如之前我们所说的那个奇怪的梦。还有就是在他继位十九年的时候,“得陈宝”,还有在二十七年的时候,“伐南山大梓”。这些带着神奇传说性质的故事被特别记录下来,应该有很重要的意义才对。
或者这仅仅是说,秦文公其实是一个很迷信的君主。这让秦国的出现和不断强大多了一些神秘色彩,我们把这理解为,秦国未来的强大是一种天意。
好了,我们再看一句奇怪的话,这句话可以被理解为,在秦文公执政期间,曾经还有过一次司法上的改革。
“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
这句话可以平静地理解为,就在秦文公执政二十年的时候,秦国设立了诛灭三族的刑罚。这仅仅可以理解为,这是秦国实施严刑峻法的开始吗?这是秦国司法的变革吗?是的,也许不仅仅是这样。
这句话应该还有一个明确的意思,它记录着一个事实,就是在秦文公执政的第二十年,秦国曾经发生过一件非常重大的危机。这件事甚至让秦文公采取了诛灭三族的残酷惩罚手段。
看得出来,秦文公也是一个狠角色。我们参照后来历史上发生“族灭”的事件来看,大概可以猜测,应该是秦文公的地位在内部受到了挑战。从《史记》次元的记录里,我们无法知道在那一年,秦国发生过什么。
这是否还意味着,从那一年开始,秦文公本人也性情大变过一次呢?这一事件确定了,在秦国以后可以用诛灭三族的方式来惩处那些重大的罪行。这种罪行肯定是和威胁到秦国的统治本身是有关系的。
这或许表明了,就在秦国建立之初,他所面对的不仅仅是外部的威胁,还有内部的斗争。它们同样都是残酷的。
而秦文公在这个位子上似乎坐得太久了。他整整干了五十年。